關於大學生問題調查報告
關於大學生問題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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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生問題調查報告(一)
我採用問卷的調查方式對我校學生進行了大範圍的調查!我們主要採取網路和走訪教室、圖書館、宿舍和路邊攔截的方式,傳送調查問卷。在採訪物件中有剛邁入大學不久的大一新生10名,處在風華的大二學生23名,更有已經到了擇業和繼續深造的大三學生27名。能夠全面地瞭解在校大學生對當前的就業形勢的看法和了解被調查的學生為我校大學生。採用自制的“大學生就業調查問卷”,透過qq線上、深入宿舍、自習室、圖書館和路邊攔截的方式進行!共發放調查問卷70份,收回有效調查問卷60份。有效問卷調查者主要來自電信學院,電控學院和工商學院!採取隨機抽樣的調查方法。
從調查的資料看出,大學生未來就業形勢嚴峻主要是由社會、學生、學校和用人單位四方面造成的。主要問題體現在大學生的心理狀況、本身的工作能力和學校的就業指導工作不足和社會和用人單位對大學生的要求嚴重不一致造成的。我們主要對這四方面進行了分析:
一、 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
我們的人力資源,尤其是大學畢業生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我國7億多龐大的從業人員中,高層次人才稀缺,受過高等教育的僅為5%左右,那為什麼還出現大學生就業難呢?除了思想認識上的問題外,主要是難在就業市場機制不完善。在我們的調查中,無一人對當前形勢樂觀,60人之中只有2人認為當前形勢還是較好,有9人佔調查的15%認為還算正常的就業形勢,而其他50人佔總體的83%普遍認為當前就業形勢嚴峻,感到壓力重重。現在大學生都普遍認識到職業規劃的重要性,在受訪者中有僅有2人不瞭解、一人認為其不重要,而認為重要的佔到調查的75%。在當前學的專業和工作不對口的情況下,大多數人還是覺得自己的專業是有前途的,其中認為很有前途的有12位,而認為自己專業較有前途的則達到36位,佔所有調查者的80%,僅有6人認為本專業很沒前途。可以看出大學教育還是相當重要的。由於競爭的加劇,大多數的學生對自己有個清醒的認識,在問及畢業初的薪酬時,有31個人認為起初工資為1500元,14人認為應該為2500元,兩部分加起來佔總人數的75%,在物價日益增加的基礎上,大學生要求這樣的工資是不高的,可以看見競爭的大學生的影響。
二、學校對安排大學生就業方面指導不足
在我們受訪的大學生中,只有5人對學校的就業指導工作感到很滿意,感到較滿意的有24人,兩者合計佔48%,而感到不滿意和很不滿意達到52%,充分體現我們學校的就業指導還需加強,照顧到更大多數學生的情況。教育導致大學生就業難的因素還有很多,我們主要從以下三點進行分析:
首先,根本的問題是,教育與生產相脫離。 第二,重要的問題是,教育之本是育人。教育產業化要“正義”,說法可以不改,但含義要矯正:教育產業化是為社會生產人才。第三是觀念問題。
三 、大學生自身素質因素
在談到畢業後的打算後的打算後,50%多的人都是把考研放在首位,其次是找工作創業等,從中可以看到很多大學生是害怕面對社會競爭的,採取考研是為了更晚一點面對競爭,也是對自己以後能找個更好的工作。在問及到,畢業後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什麼時,有15個人認為興趣是最重要的因素,佔總人數的25%,而更多的人選擇最要的因素是“個人發展空間的重要性”,佔總人數的61%,而其他因素則被大學生看輕。在大學生考慮工作的地方時,20個人選擇留在大學所在地,10人則選擇回家鄉,38人則是主張去發達城市闖一番,而對於崗位過剩的西部地區則只有2人選擇。在大學生所重視的素質中面試技巧和計算機因素對大學生的`影響佔有相當大的比重,佔50%左右,而專業能力差而被普遍的看低,究其原因是現在的大學生就業是專業不對口的結果。除
四、用人單位誤區
(1)、過分關注文憑。(2)、存在性別歧視。 (3)、生源地域歧視。 (4)、過分看重工作經驗。
就是以上種種原因導致大學生就業形勢不太樂觀。
在我們的調查中,可以很清楚的發現當前就業形勢嚴峻,並在大學生之中形成了一種“談就業色變”的狀況。但是從另一方面,大學生對自己和就業形勢有了一個很清晰的認識和認真思考,這對他們以後他們的努力方向和激勵都是很好的。總之,大學生就業形勢已清楚的擺放在面前,學校、社會和大學生們應該找到合作點,達到共贏。
1、學生應努力提升綜合素質。
(1)、注重專業學習。專業強、基礎實、理論深、技能佳,是每個用人單位渴望的人才標準。大學期間的專業學習是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基礎,大學生在校期間必須注重加強專業知識的系統學習,苦練內功,提升素質,培養能力,掌握技巧,為順利就業打基礎、創條件、做準備。
(2)、加強實踐鍛鍊。從進入大學起就要有意識的進行就業規劃,透過各種途徑尋求實踐機會,為將來的就業競爭增加砝碼。要在加強專業學習的基礎上,重視校內和校外的社會活動,這些活動特別是社會兼職可以引導大學生走向社會,加強實踐學習,熟悉工作流程,豐富社會經驗,拓寬人際關係,是大學生進行能力鍛鍊、施展個人才華的重要舞臺。
(3)、調整就業心態。對於大學生自身來說,首先要有一個健康的心理直面壓力和挑戰。“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亙古不變的真理,特別是我國現階段,社會的轉型和轉變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不能改變社會的情況下,要逐步調整自己的心態,適應社會的要求。改變過去那種“一步到位”的就業心理,放棄“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舊知識分子偏激心理,不把考研、考公務員當成“救命稻草”(畢竟能如願的只是極少數),樹立“先就業,再擇業”的健康觀念,先爭取工作崗位,為社會和家庭“減負”,再在工作中磨練自己,尋找機會進行突破。
(4)、還應在大學時全面關注社會動態,早早做好職業規劃,並不斷朝著這個方向奮鬥。同時在不影響學業的情況下,適當的做些兼職工作,增加對社會的認識和經驗的積累。充分利用大學的資源,全面掌握知識,以便在各行各業都能夠快速接手工作。同時大學生們也應避重就輕,不要總湧往發達城市,西部地區更有利於發揮大學生的抱負和才能,而且薪酬待遇普遍高於東部,為西部發展做出貢獻。
2、單位:切實糾正用人偏見。
用人單位一方面要與學校加強互動交流,多瞭解學校裡各專業的特色,還可以借鑑大學生見習制度的思路,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寒暑假實習基地,既鍛鍊了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也有助於企業考察人才。另一方面,用人單位要進一步轉變思想,牢固樹立科學的人才觀,切實糾正用人選材的偏見。一個單位要想得到可持續發展,既要使用好人才,也要注重人才的培養和儲備。從我們的調查情況來看,多數學生充滿激情、有闖勁,富有創新精神,而且理論功底紮實,接受新鮮事物快,可塑性強,如果對他們適當加以培訓,一定能為企業帶來更好更長遠的發展。所以,企業不能只圖眼前的短期利益,過分看重工作經驗,而要有長遠的人才戰略眼光,要改變唯經驗論、唯文憑論的做法,還要糾正性別上和地域上的用人偏見,切實做到不拘一格招攬人才,實現企業與人才的雙贏。
3、高校提高大學生就業對策
(1)、應該努力提高辦學水平。高校應轉變觀念,把握教育國際化的潮流,加強世界高教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2)、不斷進行教育改革,高校必須以市場為導向,緊密聯絡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加快調整高校專業結構,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以培養適銷對路的人才。
(3)、建立完善大學生就業服務體系。高校要儘快建立和完善集教育、管理、指導和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體系。
(4)、學校應該實行積極的大學生安排就業政策,不僅在未來的發展方面,而且在心理調節上面,減輕大學生的就業焦慮心理。
4、社會及政府其他對策 ——應對大學生就業問題還須政府社會共同努力。 政府社會必須進行相應總體性調整。大學生就業狀況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社會的發展水平,直接影響高等教育的發展及人們對高等教育價值的判斷。政府要透過努力發展經濟,調整產業結構,尤其是建立高新技術產業,提高產業水平,來增加對人學畢業生的吸納能力,使高等學校的人才培養和社會的人才使用銜接好,這是政府和社會的責任。
關於大學生問題調查報告(二)
秉承學院團委“實踐真知,提升自我,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選擇了社會調研活動作為我的實踐內容。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世紀高階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於是我對汕頭大學留校過年的50名外地大學(非本科法學專業)進行了調查。
一、 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調查時間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 調查結果
透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瞭解,調查情況如下:
⑴、你生長在( )
a、農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 )
a、有 18% b、沒有 82%
從以上的資料可以看出,大多數的大學生並不擁有良好的法律意識,當其政黨權益受到侵犯時,都沒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黴”等等之類的想法。而在生長在農村的大學生中這一現象較為明顯。
⑶、你能區分違法和犯罪嗎?(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認為你目前法律學習中的主要問題是( )?
a、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運用 32%
b、缺乏法律知識 40%
c、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並解決現實問題 28%
⑸、你是否關注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 )
a、經常 12% b、偶爾 74% c、從不 14%
從以上的資料可以看出,只有12%,即6個人(調查物件為50人)會經常關注國家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還有14%,即7個人表示自己從不去關注,這表明了大學生對法律的重視程度是非常不夠的,其認為自己只要守法不違法,法律是離自己很遙遠的。
⑹、你知道《勞動法》裡規定的試用期最長時限是( )?
a、三個月 22% b、六個月 48% c、一年 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現,有52%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與大學生畢業後的就業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瞭解並不多。
⑺、你認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 42%
c、 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