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總結報告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總結報告

  20XX年,我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審計局的悉心指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科學統籌、創新舉措、精心組織、集中力量,在組織部、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共同參與下,在被審計物件及其單位的積極配合下,圓滿完成了經濟責任審計各項工作任務。

  一、建立長效機制,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監督

  (一)建立經濟責任輪審工作機制。今年我縣把80個縣級一級預算單位主要領導和15個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共計110名幹部納入審計物件,並在三年內全部輪審一遍,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實現

  “一次審三年、三年審一遍”的總體目標。縣委縣政府印發了《縣科局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暨財政財務審計規劃(20XX-20XX)》,將審計範圍、內容、重點、措施一一明確,提高領導幹部在履行經濟責任時的自我約束力。在具體實施中,堅持把握三個原則:堅持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財務審計相結合,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堅持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以任中審計為主;堅持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同步審計。

  (二)突出重要崗位和重點領域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一是突出對涉及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政性收費、專案投資大、專項資金多、財政資金量大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規劃中共有28名幹部納入重點崗位和重點領域審計監督範圍。二是突出對涉及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專案管理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目前已對我縣涉及光明新城、兩化互動、新壩水庫、工業園區組團專案管理的幹部共計11名,納入重點審計監督範圍。三是突出對國家惠民政策資金管理使用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目前已對社保資金、民族地區十年行動發展資金、學生營養改良計劃資金、保障性住房建設、農村沼氣池建設、生豬養殖場建設等國家惠民資金管理使用的'幹部共計7名,納入重點審計監督範圍。

  二、剖析發現問題,促進領導幹部依法履職

  今年我縣安排了3個鄉鎮的黨委書記、鄉鎮長和4個縣級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共10個經濟責任審計專案。從審計情況看,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總體情況較好,都能積極主動開展各項經濟業務活動,極大地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但在審計中發現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財經法規知識欠缺,財務管理能力有待加強。我縣絕大多數領導幹部基礎教育都不是經濟類專業,財經法律法規知識學習不夠,加之各單位財務人員參謀助手作用發揮不夠,沒有很好地把好第一道關口。在今年的經濟責任審計中,領導幹部履行財政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涉及金額164萬元,其中違反規定擴大開支範圍27萬元,違規收費15萬元,擠佔挪用滯留專項資金54萬元,應繳未繳財政收入26萬元,應列未列固定資產29萬元,其它問題資金13萬元。

  (二)經濟規則把握不夠,經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每一筆具體的經濟業務,都是以一定的經濟實務形態表現出來的,都附帶有一定的條件和約束,都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指導實施,表現最多的形式是專項資金和工程專案。往往上級安排經濟業務實施時間要求緊、工作任務繁重,領導幹部注重抓工作的落實和效果,忽略了工作任務涉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掌握,缺少科學論證和依法審查環節,導致管理不規範和程式不合法,甚至決策失誤或欠妥。在今年的經濟責任審計中,領導幹部在經濟業務管理決策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專項資金管理問題涉及金額200多萬元,就其原因沒有嚴格按照各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管理使用和實施專案,存在擠佔挪用滯留等現象;二是工程專案管理問題涉及金額約1100多萬元,就其原因沒有嚴格按照《政府投資專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專案立項、設計預算、招投標、工程施工、竣工驗收、決算審計、結轉資產等環節,部分專案實施過程中出現了程式不合法、管理不規範的現象。

  (三)內控制度不夠健全,監督執行力度有待加強。用制度管人,按規則辦事,是作為一名領導幹部做好工作的前提。不僅要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可行的規章制度,更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單位領導不僅要抓好執行,更要帶頭遵守作表率。從審計情況看,絕大多數單位都制定有財務制度、會議制度、接待制度、小車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比較健全的規章管理制度,也能較好地執行各項制度。但極少數單位還存在管理制度十分簡單,操作性不強,執行力不足,監督機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響單位工作效率和質量。

  三、強化結果運用,注重經濟責任審計實效

  (一)制定結果運用辦法。今年我縣為加強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制定了《縣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試行辦法》,辦法要求整合紀檢監察、組織、財政、審計、被審計單位等五個部門力量,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並明確規定了五個部門的在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職責分工。

  (二)強化“五方”結果運用。審計機關實施審計後,要及時按規定向縣委、政府及組織、紀檢監察、財政等部門提交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並按各自職責分工作好審計結果運用:縣委縣政府著重瞭解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總體情況;組織部門側重瞭解領導幹部綜合素質和履行經濟責任的能力水平;紀檢監察部門重點關注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和違規違紀問題;財政部門側重於財政財務收支管理監督;審計部門根據審計查處問題,提出審計建議。

  (三)注重審計成果轉化。今年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10名幹部中,審計發現問題28個,審計處理資金152萬元、處罰資金15萬元;提出審計建議35條(其中向被審計單位建議31條,向結果運用部門建議4條),建議採納35條,被審計單位修改和完善制度13個;撰寫審計要情5期,審計資訊8條,調研文章5篇,領導批示5件,共性問題得到高度重視,並將在下一步的體制機制建設中予以採納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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