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評估報告是限牌政策調整延續的前提

公佈評估報告是限牌政策調整延續的前提

  報載,試行將近一年的限牌政策將獲調整。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公佈了新修訂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針對20處最佳化調整公開徵求社會意見。新規計劃於7月1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為5年。

  限牌政策調整在意料之中。去年的限牌試行政策在半夜突然出臺,既無徵詢意見,也缺乏必要的人大審議,在合法性合理性方面都存在很多疑問。這次不僅對部分不合理的限牌政策進行了調整,而且明確向社會徵求意見,相對於去年倉促出臺的限牌政策,比起一試十年的年票制,是有了不少進步。但是,限牌政策需要的不只是區域性的調整和修補,而需要對其背後的思維進行全面的檢討。廣州出臺限牌政策最根本的目的,是為了控制廣州市中小客車的過快增長。因此,限牌政策如果要進行調整,首先就需要對這一年來的試行政策做一全面的評估,在檢驗其成效之後,再討論如何調整也不遲。

  針對限牌政策,相關部門有必要向社會公佈的是:限牌政策使廣州市中小客車的增量減少了多少,是否達到了其預期的目的?車牌競價收入增加了多少,都用在了什麼地方?公共交通能力增加了多少?百姓乘車難、打的難的問題有沒有得到緩解?整個城市的擁堵有沒有得到緩解?然而,民眾還沒有看到評估報告,卻看到了另外一組資料:市財政局向人大常委會作的預算外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稱,20XX年賣車牌計劃收入3.6億。“限牌”導致“其他交通運輸支出”從20XX年的2537萬增長到20XX年的3.6億,激增XX倍。

  從這個資料可以看出,車牌拍賣的收入並沒有像有關部門聲稱的那樣,主要用於公共交通上,很大一部分則用到了交通運輸管理單位業務經費、裝置購置費,以及“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服務”(即組織車牌拍賣)等。換句話說,除了拍賣車牌的錢之外,政府似乎並沒有新增加對公共交通的投入。

  改善交通是限牌的目的所在,但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卻出現很多自相矛盾的現象。由於廣州限牌,很多市民到外地購車並開回廣州使用,導致廣州的“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收入大大縮減,而鄰近的佛山市去年下半年的“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卻猛增36%,同時導致廣州汽車工業出現連續9個月的負增長,在這種背景下,廣州的限牌新政中明確提出郊區牌等放開車牌拍賣的設想。

  既要達到控制車輛過快增長的目標,又要保住自己汽車工業的持續增長,還要保住拍照拍賣收入作為交通補貼的適度增長,另外還不想失去廣州人購車的車船購置稅、車船使用稅等稅收,真難為有關部門了!

  對於有關部門來說,有競價收入的.刺激,當然恨不得把搖珠的車牌也拿去競拍,恨不得將競拍的底價再提高一倍,但對於廣州而言,卻不能迴避老百姓的追問:我們交了那麼多稅,都到了哪裡去了?為什麼在車牌拍賣收入大增的情況下,公共交通的投入也沒有看到明顯的增長?又是限牌,又是限外,除了給市民製造不便之外,交通改善了嗎?

  廣州要控制車輛的增長,要緩解交通擁堵,更應該從加大財政投入、集中力量發展公共交通,讓市民在有完善而舒適的公共交通的情況下,自願減少車輛使用的要求出發,政府部門也應該作出表率減少公車的使用。可惜,只見限牌、限外,卻看不到這些更根本更關鍵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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