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務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教育服務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人員安全職責
(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職責
1、直接負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包括班組長職責和員工崗位職責;
4、部門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部門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制訂預防和處理方案、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配備部門安全管理人員,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7、主持召開部門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及時通報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有關生產的'重大問題;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部門員工報告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條件;
9、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險,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2、熟悉並掌握企業生產的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名稱、主要理化性質、危險性、事故的應急處理辦法、滅火方法;
3、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認真檢查,核對下班前的注意事項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4、杜絕違章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崗位的工作記錄要清晰、真實、完整;
5、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6、認真維護保養裝置,發現故障,及時消除。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7、杜絕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向領導報告;
8、發現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
9、對本單位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二、消防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部門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安全管理、消防設施管理;
2、根據部門的生產經營特點制定消防工作計劃;
3、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對義務消防人員培訓教育,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火災應急救援演習;
4、編制、修訂部門的消防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5、負責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購置計劃、配備、檢查、維護和管理;
6、事故發生時,組織消防人員撲滅火災,負責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三、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部門營業款及時上繳,做到財務合規,避免財務風險;
2、監督防護用品及職業病防護費用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