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上海市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上海市物業服務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甲方(行政機關)

  乙方(物業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以下物業管理服務事項達成協議。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型別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其他說明.

  第二條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所接受的物業管理範圍是物業建築產權標註及周邊區域、設施裝置等資產在內的管理服務,不涉及資產的所有權。

  (一)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1.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編制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和費用預算,報送甲方審定。

  2.保證從事本物業管理專案的人員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和應有的素質要求。如需調整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應事先通報甲方,對甲方提出認為不適合的在崗人員,乙方應作出相應調整。

  3.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可另行委託第三方承擔,但應及時報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專案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4.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物業管理總結報告。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裝置、工具、檔案和圖紙資料;所有移交的內容都應有清單並由雙方簽收;全部手續完成後簽署物業移交確認書。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業費用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但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達到管理服務質量標準後,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實賠償;因乙方管理服務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導致重大火災、失竊等事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一)本專案招投標過程中的有關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標檔案內容同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本合同條款為準。(詳見附件)

  (二)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從補充協議。(詳見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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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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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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