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電力使用者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及電網企業輸配電服務三方合同(試行樣本)

江蘇電力使用者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及電網企業輸配電服務三方合同(試行樣本)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江蘇電力使用者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及電網企業輸配電服務三方合同(試行樣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江蘇電力使用者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及電網企業輸配電服務三方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下列三方簽署:

  (1)購電人(電力使用者,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系一傢俱有法人資格/經法人單位授權的_______企業,企業所在地為____________,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

  (2)售電人(發電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一傢俱有法人資格/經法人單位授權的電力生產企業,企業所在地為________,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已取得_______能源監管機構頒發的本合同所指電廠(機組)發電業務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公司(電網經營企業,以下簡稱丙方),系一傢俱有法人資格/經法人單位授權的電網企業,企業所在地為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已取得___能源監管機構頒發的本合同所指輸電業務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在____________擁有並經營管理一家用電電壓等級為_____千伏(kV),總用電容量為_____千瓦(kW)或變壓器容量為_____千伏安(kVA)的用電企業。

  (2)乙方在____________擁有並經營管理一座總髮電容量為__兆瓦(MW)的電廠,裝機為__臺,分別為___兆瓦(MW)__臺(__年投產)、__兆瓦(MW)__臺(__年投產)、___兆瓦(MW)___臺(_____________年投產),並且已轉入商業運營。

  (3)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擁有並經營管理___________地區的電網。

  甲、乙兩方擬透過丙方完成購售電直接交易,三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江蘇省電力使用者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暫行辦法》(蘇監能市場【2014】95號),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和解釋

  1.1定義

  1.1.1直接交易電量:甲、乙兩方所簽訂的意向電量滿足電力排程交易機構安全校核要求,經江蘇能監辦、省經信委確認後,三方合同約定的交易電量。

  1.1.2計量點:指經合同三方確認的本合同中計量直接交易電量的電能計量裝置關口表安裝位置。

  1.1.3緊急情況:指電力系統發生事故或發電、輸配電、用電裝置發生重大事故,電網頻率或者電壓超出規定範圍,輸變電裝置負載超過規定值,主幹線路功率超出規定的穩定限額以及其他威脅電網安全執行,有可能破壞電網穩定,導致電網瓦解以至大面積停電等執行情況,並且該情況在結束後得到能源監管機構和政府電力執行主管部門的確認。

  1.1.4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曆日。

  1.1.5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火山爆發、龍捲風、海嘯、暴風雨、泥石流、山體滑坡、水災、火災、來水達不到設計標準、超設計標準的地震、颱風、雷電、霧閃等,以及核輻射、戰爭、瘟疫、騷亂等。

  1.2解釋

  1.2.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1.2.2本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繼者或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約定的情形時,相關義務人應當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及完備的法律手續。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為公曆日、月、年。

  1.2.5合同中的“包括”一詞指:包括但不限於。

  第二章三方陳述

  2.1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其它兩方陳述如下:

  2.1.1本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1.2本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包括辦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和電力業務許可證等)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2.1.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本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2.2本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並且本合同生效後即對三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3如國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出臺有關規定、規則,合同三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規則予以調整和修改。

  第三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包括:

  3.1.1根據已與丙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享受丙方提供的有關用電服務。

  3.1.2根據本合同獲得丙方的輸配電服務,與丙方協商制定用電計劃和裝置維修計劃。

  3.1.3獲得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相關的資訊、資料及查閱關口計量資料。

  3.2甲方的義務包括:

  3.2.1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和技術規範,執行、維護有關用電設施,合理控制用電系統電能質量。

  3.2.2事先向丙方和市場運營機構提供直接交易容量、電量及其他生產執行資訊。

  3.2.3發生緊急情況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2.4按相關規定繳納直接交易電量相關費用。

  3.2.5向乙方和丙方提供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其他資訊。

  3.2.6直接交易電量不得轉供或變相轉供。

  3.3乙方的權利包括:

  3.3.1根據已與丙方簽署的《併網排程協議》,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享受丙方提供的併網排程服務。

  3.3.2根據本合同獲得丙方提供的輸配電服務。

  3.3.3按相關規定收取直接交易電量電費。

  3.3.4與丙方協商制訂裝置檢修計劃。

  3.3.5獲得甲方、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相關的資訊、資料及查閱關口計量資料。

  3.4乙方的義務包括:

  3.4.1向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電力行業標準的電能。

  3.4.2遵守已與丙方簽署的《併網排程協議》,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和技術規範,執行、維護有關發電設施。

  3.4.3事先向丙方和市場運營機構提供直接交易容量、電量及其他生產執行資訊。

  3.4.4發生緊急情況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4.5向甲方和丙方提供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其他資訊。

  3.5丙方的權利包括:

  3.5.1收取輸配電費用。

  3.5.2與甲方、乙方協商制訂裝置檢修計劃。

  3.5.3獲得甲方、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相關的資訊、資料及查閱關口計量資料。

  3.6丙方的義務包括:

  3.6.1遵守已與甲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和已與乙方簽訂的《併網排程協議》。

  3.6.2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其他資訊。

  3.6.3抄錄甲方和乙方計量點電量,代理結算直接交易電量電費。

  第四章交易電量、電價

  4.1本合同各方同意,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甲方願意向乙方____號機組購電______萬千瓦時(甲方側計量)。各月份交易電量(單位:萬千瓦時):

  以下4.2-4.4條款適用於10千伏至35千伏用電電壓等級

  4.2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____號機組現行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電價)的基礎上上浮/下降____元/千瓦時(含稅),此價差與甲方現行的目錄銷售電價聯動。

  雙方同意建立價差浮動機制,浮動原則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上網電價,則按新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上網電價價差。

  4.3甲方直接交易電量價格:

  4.3.1適用兩部制電價的電力使用者,其購電價格由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組成。電力使用者購電的容量電價保持不變,電量電價P1計算公式:

  P1=Pa-C_____(公式1)

  其中,Pa:該電力使用者適用的目錄電價的電量電價;C為4.2中的價差。

  4.3.2適用單一制電價的電力使用者,其購電價格計算公式同上述公式1。

  4.3.3原執行峰谷電價政策的電力使用者,平段電價相應調整為上述公式1中的電量電價P1,峰期電價和谷期電價按現有峰平谷比價計算。

  4.3.4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目錄銷售電價,則按新規定執行。

  4.4乙方直接交易電量價格P2:

  P2=Pb-C_____(公式2)

  Pb為經政府部門批覆的機組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電價);C為4.2中的價差。

  以下4.5-4.6條款適用於110千伏、220千伏用電電壓等級

  4.5直接交易成交電價(指乙方側直接交易電量上網價格)為___元/千瓦時。

  雙方同意建立直接交易成交電價浮動機制,浮動原則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甲方購電價格。

  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則按新規定執行。

  4.7年度合同電量允許偏差:

  年度合同實際直接交易電量按電力使用者各月份實際直接交易電量累計,允許與年度合同約定電量±3%偏差。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實際直接交易電量低於合同約定電量97%的,低於部分視為違約電量。違約方按合同約定賠償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章電能計量

  5.1電力使用者直接交易涉及的電量計量點分別在甲方與丙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以及乙方與丙方簽訂的《購售電合同》中約定。

  5.2直接交易結算電量以甲方計量點關口表計量的電量為結算依據。

  第六章結算和支付

  6.1年度直接交易各月份電量結算。

  6.1.1截至該月份,甲方本年度實際直接交易結算電量累計不超出年度合同約定電量的103%:

  該月份實際直接交易結算電量=該月份實際用電量

  6.1.2截至該月份,甲方本年度實際直接交易結算累計超出年度合同約定電量的103%:

  該月份實際直接交易電量_=_年度合同剩餘電量

  6.210千伏至35千伏用電電壓等級,直接交易費用結算。

  6.2.1甲方向丙方支付結算費用:

  (一)直接交易結算費用=直接交易結算電量×P1

  其中,P1由4.3中公式1計算確定。

  (二)原執行峰谷電價政策的電力使用者,直接交易費用按峰、平、谷用電量及相應電價計算。

  (三)甲方適用兩部制電價的,須同時按現行目錄電價對應容量電價標準向丙方支付容量電費。

  6.2.2丙方代理支付乙方的結算費用:

  直接交易結算費用=直接交易結算電量×P2

  其中,P2由4.4中公式2計算確定。

  6.3110千伏、220千伏用電電壓等級,甲方直接交易結算費用包括:

  6.3.1支付給乙方的直接交易費用=直接交易結算電量×直接交易成交電價

  該費用由丙方代收,並與乙方代為結算。

  6.3.2支付給丙方的輸配電服務費用=直接交易結算電量×輸配電價格

  支付給丙方的輸配電損耗費用=直接交易結算電量×核准線損

  輸配電價採用兩部制的,甲方還須按核定的容量電價標準向丙方支付容量電費。

  6.3.3繳納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費用=直接交易結算電量×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該費用由丙方代收。

  6.3.4直接交易成交電價、輸配電價格、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在4.6款確定。

  6.4丙方按“月結年清”原則優先與甲方、乙方結算直接交易電費。電費結算方式和日期按《供用電合同》和《購售電合同》相關約定執行。

  若甲方欠直購電電費,丙方有權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在支付給乙方的代付電費中予以扣除。

  6.5開戶銀行及賬號

  甲方: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銀行帳戶應與本合同提供的或書面變更後的相同。

  第七章合同變更

  7.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方為有效。

  7.2因國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出臺有關規定、規則,導致三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約定時,三方應相應變更本合同。

  第八章合同違約和補償

  8.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視為違約,合同其他任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8.2違約的處理原則

  8.2.1違約方應承擔繼續履行合同、採取補救措施等責任。在繼續履約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仍對非違約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8.2.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任何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外兩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並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2.3一方違約後,另外兩方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如果因沒有采取適當的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則其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8.3違約補償

  8.3.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年度/月度直接交易電量低於合同電量97%時,違約電量按__元/千瓦時進行賠償;

  8.3.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年度/月度直接交易電量低於合同電量97%時,違約電量按__元/千瓦時進行賠償;

  8.3.3由於丙方原因,造成甲、乙方年度/月度直接交易電量低於合同電量97%時,違約電量按__元/千瓦時進行賠償;

  8.4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約定以外,甲乙雙方約定:

  甲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__________。

  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__________。

  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__________。

  8.5除另有約定外,一旦發生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的情況,非違約方可向違約方發出有關違約的書面通知,如果在通知發出後__日內,違約方仍未糾正其違約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章合同解除

  9.1如任何一方發生下列事件,則另外兩方有權在發出解除通知後解除本合同:

  (1)除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一方未及時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且未能在收到相關方書面通知後__日內得到糾正;

  (2)甲方持續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用電;乙方持續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發電;丙方持續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供電;

  (3)一方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4)一方與另一實體聯合、合併或將其所有或大部分資產轉移給另一實體,而該存續的企業不能合理地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

  9.2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若不可抗力的發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礙合同任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可暫停履行其義務,但前提是:

  (1)暫停履行的範圍和時間不超過消除不可抗力影響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未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義務,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結束,該方應儘快恢復履行本合同。

  10.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則該方應儘快書面通知另外兩方。該通知書應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和預計持續的時間、事件性質、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及該方為減少不可抗力影響所採取的措施。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如遇通訊中斷,則自通訊恢復之日)起____日內向其餘兩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

  10.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採取合理的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給合同其他方帶來的損失。三方應及時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未能盡其努力採取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擴大的損失。

  10.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三方首先應儘量調整當年發電和生產計劃,儘可能使當年的結算電量接近當年的年合同電量。

  10.5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礙一方履行其義務持續超過___日,三方應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件或解除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發生後___日內,三方不能就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或解除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外兩方解除本合同,並報省能源監管辦和省經信委備案。

  第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江蘇省能源監管辦和省經信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_:

  (1)三方同意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透過訴訟程式解決。

  第十二章適用法律

  12.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13.1本合同的生效條件是:本合同經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13.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_日止。

  第十四章其他

  14.1保密

  甲、乙、丙三方均應保證其從另外兩方取得的所有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資料和檔案(包括財務、技術等內容)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外兩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透露該資料和檔案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可做出披露的情況除外。

  14.2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三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內容,取代所有三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標的所簽訂的協議和合同。

  14.3通知和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檔案和合規的賬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透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電子郵件方式發出並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檔案和合規的賬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後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賬單、資料或檔案等應按照約定的聯絡資訊發給對方,直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聯絡資訊為止。

  14.4不放棄權利

  任何一方未透過書面形式宣告放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則不應被視為其棄權。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應被視為對任何上述權利的放棄或對今後任何上述權利的放棄。

  14.5乙方與丙方已經簽訂的《購售電合同》、《併網排程協議》和甲方與丙方已簽訂的《供用電合同》繼續有效,互為補充;當《購售電合同》、《併網排程協議》、《供用電合同》約定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時,應按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合同簽訂方協商確定後執行,協商不成的按程式報江蘇能源監管辦和省經信委協調。

  14.6本合同中有關解除、仲裁和保密的條款在本合同解除後仍然有效。

  14.7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報江蘇能源監管辦和省經信委備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丙方執____份,壹份送江蘇能源監管辦,壹份送省經信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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