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方案範文(精選5篇)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方案範文(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方案範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方案1
為紮實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指導各區做好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績效考核評價,客觀全面反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績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導家庭醫生落實簽約服務工作,引導家庭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可及、綜合、連續、有效的醫療衛生與健康管理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
二、考核內容
(一)組織管理。包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檔案出臺、簽約服務包制定和家庭醫生團隊建設、激勵機制、專案宣傳等。
(二)服務質量。包括簽約數量完成情況、基層首診簽約、個性化簽約、簽約居民知曉率、簽約服務團隊有效履約等情況。
(三)服務效果。包括簽約居民健康狀況改善率、簽約居民滿意率、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基層就診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量增長率等。
(四)資金管理。包括簽約服務收費管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資金到位和補償情況、資金分配使用情況以及醫保基金(一般診療費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況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級考核
市級考核由市衛生計生委牽頭組織,以區為單位每年1次,隨機抽取2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考核,原則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區級考核
各區對本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制定具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納入年度綜合管理目標及重點考核指標。各區衛計局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工作的主體,每半年對轄區內所有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至少1次綜合考核。
(三)機構考核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納入本單位績效考核,採取日常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核所有家庭醫生團隊的簽約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效果及簽約居民滿意度,建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考核檔案,並做好動態管理。鼓勵簽約居民代表、社群代表等群體參與各級組織所開展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績效考核。
四、考核結果應用
市衛生計生委將聯合有關部門通報全市考核情況,考核結果與年度工作完成情況掛鉤,並與市級相關獎補資金掛鉤。
區衛生計生局將考核結果與基層單位及單位主要領導年度業績考核掛鉤,並作為獎懲參考依據。
基層單位要將考核結果與簽約服務團隊和個人績效掛鉤,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對於考核結果不合格、群眾意見突出的團隊建立相應懲處機制。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方案2
為進一步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體系,促進簽約服務提質增效,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xx〕75號)、《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銀政辦法〔20xx〕89號)、《關於做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銀衛計通〔20xx〕4號)和《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做好20xx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透過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體系,進一步明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內容及質量標準,建立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制度和綜合績效考核評估標準,依據績效考核評估成績,實施多勞多得、獎優罰劣,充分調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使轄區居民與家庭醫生形成長期、穩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進的契約式服務關係,在全縣形成“讓家庭擁有醫生,讓醫生走入家庭”的和諧社會醫療服務新常態。
二、考核原則
(一)公平原則。在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統一的考核標準。
(二)嚴格原則。嚴格按照考核流程及本方案實施,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負責考核家醫團隊工作,並按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及成員實際工作量進行評估,考核資料整理存檔。
(三)公開原則。績效考核的結果應在考核結束後公示,保證考核公平、公正。
(四)獎懲結合原則。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獎勵工資發放的依據,形成獎勵激勵的良好工作氛圍。
(五)溝通與反饋原則。績效考核結果向被考核單位或服務團隊反饋,並提出整改意見,發揮監督促進作用。
三、考核物件
全縣承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家庭醫生團隊。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組織管理、績效考核、簽約服務情況、宣傳培訓、服務效果五個方面內容,具體考核標準見(附件)。
(一)組織管理:包括組織領導、工作方案、制度建設、團隊管理、團隊資訊公示等方面;
(二)績效考核:包括績效考核、簽約服務量等;
(三)簽約服務情況:依據簽約服務包內容開展相關工作;
(四)宣傳培訓:包括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對簽約團隊及居民的宣傳培訓工作。
(五)服務效果:包括血壓血糖控制率、簽約居民知曉率及滿意度等方面評價考核家庭醫生簽約團隊的服務效果。
五、考核流程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流程分層級進行,具體如下:
一級考核: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為單位,以“月”為時間段,由各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內部團隊隊長在每月底對本團隊的業務工作的數量、質量進行自查。
二級考核:由各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對機構內部管理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的工作進行考核,每季度考核1次。
三級考核:由縣衛健局對全縣各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進行全面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將作為簽約服務費發放的主要依據。
六、考核方法
(一)聽取彙報。由單位專案負責人進行彙報,全面總結家庭醫生簽約工作開展情況。
(二)查閱資料。包括查閱檔案、資料、記錄、檔案、計劃、總結、統計報表及考核結果。
(三)現場檢查。檢視家庭醫生簽約工作具體專案落實情況,包括單位成立組織情況,團隊人員、宣傳欄設定、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等。
(四)調查走訪。透過電話核查或隨機走訪的`方式抽取簽約人群進行訪查,向轄區居民發放調查問卷,瞭解群眾對專案的知曉率和滿意度。
七、結果應用
(一)一級考核結果用於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內部的工作自查,重點提升薄弱環節的質量。
(二)二級考核結果用於促進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有效實施,助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人員績效獎勵的兌現,提高家庭醫生簽約團隊的積極性。
(三)三級考核結果用於加強全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管理,兌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促進各鄉鎮衛生院和社群衛生服務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平衡發展,使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有效落實,不斷提升居民獲得感。
八、服務費發放方式
20xx年我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採取年初預撥,年底結算的方式撥付,衛健局在年終績效考核結束後根據實際簽約人數,從預撥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經費(其中:包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10元/人)中提取實際簽約人數的總費用,用於兌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其中籤約數量佔40%,服務質量佔60%,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單位全額髮放,低於90分的單位按比例扣除,扣除經費用於獎勵前三名的單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主要領導負總責,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專人負責考核,嚴肅考核紀律。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嚴禁弄虛作假、塗改資料,確保簽約服務各項資料真實、規範。
(二)遵循依據、嚴格考核。各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應以本辦法為依據,按照績效分配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出適合本單位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績效考核辦法,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定期開展量化考核和績效評估,確保考核過程公平公正、考核結果公開透明,使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每一項工作落到實處,最大限度調動簽約醫生團隊的主觀能動性。
(三)考核結束後,及時組織專人彙總、分析考核資料,查詢存在的問題,總結工作經驗,形成考核報告上報衛健局衛生業務股。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方案3
為切實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充分調動家庭醫生團隊工作積極性,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家庭醫生簽約績效考核工作,根據《溫州市責任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辦法(試行)》(溫衛辦〔20xx〕175號)和《泰順縣責任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辦法(試行)》(泰衛發〔20xx〕216號)檔案精神。經研究,決定於10月9日起,對全縣各醫共體成員單位進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督促和指導家庭醫生落實簽約服務工作任務,引導家庭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醫療衛生與健康管理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建立簽約服務經費與簽約服務質量、數量和簽約物件滿意度相掛鉤的工作機制,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二、考核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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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物件和要求
(一)考核物件。承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共體成員單位。
(二)考核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規範考核程式、內容、標準。對各醫共體成員單位的簽約資料進行抽樣,簽約總人數低於500人的單位隨機抽查5人,簽約總人數在501—1000人之間的單位隨機抽查10人,簽約總人數在1001人以上的單位隨機抽查15人。採取查閱資料、問卷調查、電話訪談等形式,根據《泰順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細則(試行)》,進行考核工作。
對簽約醫生及其團隊上報的簽約人數,針對不同人群按比例抽查簽約服務質量。簽約人數核定=上報簽約人數×簽約服務質量抽查合格率。
四、考核時間
10月9日—14日。
五、結果應用
(一)建立考核結果通報制度。實行考核結果通報制度,向縣財政局、縣醫保局報送考核結果和應用情況,以通報形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的醫共體成員單位公佈考核結果。
(二)考核結果與補助經費掛鉤。簽約績效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為優秀,考核得分低於85分的,按考核得分率(考核得分/85分×100%)扣減補助經費。
(三)考核結果與問題整改結合。各醫共體成員單位要建立問題整改機制,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深入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落實整改,並追蹤整改過程和結果,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槓桿作用。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方案4
為紮實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指導各醫療單位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全面真實反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績效,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持續改進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創新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透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督促和指導家庭醫生落實簽約服務工作任務,引導家庭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可及、綜合、連續、有效的醫療衛生與健康管理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滿足簽約居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考核內容
(一)組織管理。包括出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領導組織、最佳化家庭醫生團隊、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宣傳、強化家庭醫生服務能力建設、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和結果運用等情況。
(二)資金管理。包括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收支賬目和合理合規使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經費等情況。
(三)服務質量。包括健全簽約服務檯賬、不同人群簽約率指標、居民續約率、預約門診率、預約轉診率和履約真實性等情況。
(四)服務效果。包括簽約居民簽約服務知曉率、簽約居民滿意度、依從度、獲得感等情況。
(五)服務創新。包括簽約服務資訊化、服務模式創新、點單式簽約、省簽約服務專案庫務實應用、家庭醫生簽約進機關、進社群、進企業等情況。
三、考核方式
(一)區級考核。區衛健委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實施主體,區級考核半年一次,一年兩次,要求覆蓋轄區內所有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依據為:省市考核指標體系+區級考核指標體系,考核總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核總分90分及以上為優秀。
(二)機構考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納入本單位績效考核,根據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效果以及簽約居民滿意度等情況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採取日常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定期對所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進行考核,建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考核檔案,並做好動態維護管理工作。
四、考核結果應用
區衛生健康委向全區通報區級考核結果,考核結果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補助資金掛鉤,並與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掛鉤。
區衛生健康委將考核結果作為基層單位及單位主要領導的獎懲參考依據,與基層單位及單位主要領導年度績效考核掛鉤。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與簽約服務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對於考核不合格或群眾意見突出的家庭醫生團隊,將建立相應的懲處機制,必要時對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問責處理。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方案5
為紮實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準確評價各單位工作成績,指導做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評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透過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體系,進一步明確家庭醫生工作內容、質量標準,突出工作導向,督促和指導各地落實簽約服務工作任務,切實提高簽約服務效率和質量,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深入健康開展。
二、考核原則
(一)工作導向原則。圍繞真籤、常約、實履、細管的工作要求,合理設定指標體系,突出工作導向。
(二)分級考核原則。堅持逐級考核、分層推進、分步實施、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制定鎮村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切實發揮考核的引導和推動作用。
三、考核內容
(一)組織管理。包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檔案出臺、簽約服務包制定和家庭醫生團隊建設、激勵機制、專案宣傳和資訊化建設等。
(二)服務質量。包括簽約數量完成情況、基層首診式簽約、個性化簽約、簽約居民知曉率、簽約服務團隊規範化履約等情況。
(三)服務效果。包括簽約居民滿意率、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有效率、簽約居民基層就診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量增長率等。
(四)資金管理。包括簽約服務收費管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資金及醫保資金到位和補償情況、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及激勵配套措施等。
四、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方式
1、市對各鎮(街道)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考核,納入年度綜合管理目標及重點工作考核內容。
2、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相關科室、村衛生室的簽約服務數量、服務質量與服務效果實施考核。
(二)考核範圍、時間和頻次
市對鎮(街道)綜合考核每半年開展1次,原則上在當年度12月底前完成,並形成督導考核報告並上報徐州市衛生計生委。
鎮級醫療衛生機構對所有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健康管理團隊、村衛生室進行考核,原則上每季度開展一次,採取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確保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和效果。
五、考核結果應用
(一)考核結果評定。根據考核結果,綜合評定年度等級層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結果運用。市衛生計生委將考核結果作為基層單位及單位主要領導的獎懲、年度業績評價及簽約服務專項資金結算的依據。對考核結果後三名的單位分別扣除資金30%、20%和10%,用於獎勵前三名(獎勵標準為扣除資金的50%、30%和20%)。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扣除基金的40%,列下年度使用。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並與簽約服務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對於考核結果不合格、群眾意見突出的家庭醫生團隊和個人,建立相應懲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