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通用8篇)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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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1

  一、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僱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能力、能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必須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接受,並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考核內容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能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情況(由行政部按照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鑑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並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於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並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情況欄內文字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佔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佔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建議如被公司採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佔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範。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和一份,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後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佔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內容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情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2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透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週考核一次)的考核採用每週考核方法,綜合部每週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佈,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採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佔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幹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生產崗位: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幹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幹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週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週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佈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週的考核由每週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週工作重點。

  四、考核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週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週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1、定量考核標準說明:(各部門崗位考核標準附後)

  (1)中層幹部考核專案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專案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週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裝置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週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週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裝置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係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

  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

  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

  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3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

  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採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佔80%,例外工作佔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形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

  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責任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於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能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週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週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特別地,對於上班時間玩遊戲、大聲喧譁、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評,並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建議。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並結合員工實際工作情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於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稽核、彙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情況,將考核情況於每月8日前彙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於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透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並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後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進計劃提供幫助,並跟蹤改進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必須進行說明,並經該部門的經理稽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可以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於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符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於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4

  一、總則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並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懲罰、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鬥力,凝聚力。透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於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專案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物件:專案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係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專案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專案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後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易於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後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工資:試用期人員工資按既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補貼、福利、其他獎、專案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工資(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工資,)。

  考核工資: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工資,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工資(次年2月份左右,農曆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專案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專案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專案收益獎:根據年度專案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專案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遊等

  內部方案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工資(年薪制)+年終獎+專案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工資:另附基本工資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資=季(年)度績效工資基數*考核係數。

  福利與補貼:見附表。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製。

  專案收益獎:根據專案收益情況由專案領導確定※總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專案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專案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專案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專案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專案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透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彙總打分,考核結果經專案部領導簽署後,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工資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彙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採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係數:90分(含)以上考核係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係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係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係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係數0.6,如考核分數低於60分考核係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係數但不高於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於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專案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專案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5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績效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透過績效指標體系的設計、考核,使員工明確工作重點,追求工作成果,實現公司目標。

  3、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4、透過客觀公正的評價進行合理的績效獎金分配,樹立以業績為導向的績效文化。

  5、為培訓、薪資調整、年度評優、崗位調整、考核辭退提供參考依據。

  三、績效考核原則:

  1、基本原則:客觀、公正、公開、公平。

  2、以崗位職責為主要導向原則:關注本崗位業績指標是否達成,即“人與標準比”。

  3、要求個人考核以事實和資料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對下屬的績效表現負直接責任,下屬的成績就是主管的成績,主管應透過績效輔導和過程管理,提高個人的能力及素質水平以促進持續的績效改進。

  四、績效考核物件

  1、公司部門經理級、主管級、普通級管理幹部

  2、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2.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2連續出勤不滿三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員工

  五、績效考核週期:月度考核

  具體地說: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月度考核時間為:下個月度1日至5日;月度考核需在月度5日前完成

  六、考核責任

  1、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下屬員工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設計被考核物件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標、目標值、評分標準,觀察、記錄員工的日常績效表現,輔導員工進行績效改進,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指導,幫助下屬完成績效計劃和達到績效目標,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與下屬進行持續的績效溝通。

  2、公司總經理:依據公司年度目標和計劃,制定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指標並進行考核,對各部門的考核結果進行稽核,對各部門工作進行指導,促進整體績效目標的達成和提高。

  3、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與解釋,宣傳與溝通,考核工作的組織、監控與督導,考核資料整理統計、考核分佈狀況的稽核,結果的應用與反饋,向員工和主管提供指導、支援與培訓,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七、績效考核流程

  設定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與評估?績效考核操作程式?績效面談

  1、設定績效考核指標

  1.1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目標,由總經理設立各部門月度績效目標,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內容擬定下屬每位員工績效考核目標。其考核的內容是每個崗位,每個人最主要的且必須完成的工作

  1.2由上下級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在《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上簽字確認。

  1.3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對任務目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績效考核與評估:

  (1)考核結果劃分:就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屬工作結果進行評分,評分方法參考《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中說明。然後按分數排序並根據“1、2、3、4”績效定義,得出四個等級的考核結果。

  (2)1級員工績效定義: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對公司團隊作出突出的貢獻的;為公司掙得了榮譽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動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能積極主動提升素質技能,使工作績效有顯著提高的。

  (3)2級員工績效定義: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標,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了基於本崗位應知、應會、應做、應想的全部事情,並完全無投訴的。

  (4)3級員工績效定義:沒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標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與客戶、上/下級、同事發生爭吵,破壞組織氣氛的;不按業務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誤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的。

  (5)4級員工績效定義:有重要工作指標未完成的;洩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財務秘密的;未能及時解除事故隱患,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徇私舞弊;被有效投訴的。

  (6)對被評為“1、3、4”級的員工,須說明評估理由,並有書面的事實依據。

  連續三次被評為“3”級、“4”級的員工,將被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將考慮崗位調整或辭退。

  3、績效考核操作程式:

  (1)、考核物件先自評,目的是讓所有被考核人積極參與到績效考核中來,被考核人按照《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自我評定自己當月工作得失,然後發給直接上級複評

  (2)、上級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並對考核績效定義最後評定,然後彙總部門考核傳送行政人事。

  (3)、行政人事:行政人事協助總經理對各部門經理績效考核複評,然後彙總當月所有被考核人績效工資,提交總經理簽字後交由財務,原件為財務工資核算依據,印復件為行政人事存檔。

  4、績效面談:

  (1)績效面談是一個雙向的、正式的溝通。

  (2)被評為“1、3、4”員工,必須由其上司(總經理)進行面談。

  (3)績效面談由人事行政專員督導實施、跟蹤落實,並負責保管/歸檔面談記錄。

  八、績效工資基數等級:

  (1)部門正副經理:800元

  (2)部門主管:700元

  (3)普通員工:600元

  績效定義為1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20%發放;績效定義為2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00%發放;績效定義為3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80%發放;績效定義為4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50%發放。

  九、績效工資發放

  管理人員的月度績效工資隨月度固定工資發放。

  十、績效考核申(投)訴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1)、員工可在考核結果公佈後的2天內,對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頭申述。上司在給予解釋與說明後,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行政人事提出書面申訴,由行政人事專員進行調查協調,行政人事專員接到投訴單的3個工作日內查明原因並正式書面回覆員工,如屬直接上司故意為難、公報私仇等行為的,將對責任人處4級懲罰。

  (2)、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6

  一、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透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考核原則:

  1、 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 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 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物件:

  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專案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專案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檔案;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

  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著是否得體;

  成品保護:裝置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排程,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說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

  6、考核程式:

  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彙總,並報主任稽核後公佈;

  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7

  一、考核範圍

  各科工作崗位的科級及科級以下工作人員,駕駛員考核另行規定。

  二、考核內容

  (一)業務工作

  主要考核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和所承擔年度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集體活動、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情況;機要保密、計劃生育、安全生產、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內保值班情況;精神文明建設、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工作作風情況。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採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日常考核與年終民主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計算,其中業務工作佔60%,共性工作佔40%。

  1、業務工作。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日常考核評分標準,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情況記入《日常考核記錄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日常考核評分標準,對工作人員的共性工作情況進行定期彙總,彙總情況記入《日常考核記錄表》。

  《日常考核記錄表》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保管,年終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彙總。

  (二)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成績按百分計算。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委組織部和市政府公務員管理部門的安排部署,組織進行。具體程式如下:

  1、被考核人員總結年度工作情況,填寫《年度考核表》;

  2、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被考核人員進行述職,述職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業績和存在的不足;

  3、組織民主測評,以填寫民主測評票的形式對被考核人員進行測評。民主測評按縣級幹部(a票)佔50%、中層正職(b票)佔30%、其他人員(c票)佔20%的比例計算得分。

  四、考核結果的計算及運用

  考核結果實行百分制,分數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被考核人員總分數=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測評得分×40%。

  考核結果作為提出優秀、稱職(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員和優秀共產黨員名單的主要依據。

  五、組織領導

  成立由主任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科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市政府法制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科,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

  六、日常考核評分標準

  (一)業務工作

  1、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無扣分情況的,得60分。其中,宣傳工作佔10分。

  2、工作中有創新,並取得明顯成效或為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經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可適當加1-5分。

  3、受到國家、省、市級表彰的,分別加5分、3分、2分。因一項工作受到重複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複計算。

  4、超額完成年度宣傳工作任務的,按下列標準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標準加分,不重複計算):

  (1)在國家、省、市級報刊發表與工作有關調研或理論文章的,每發表一篇分別加3分、2分、1分;發表新聞稿件的,每發表一篇分別加2分、1.5分、1分。

  (2)在國務院法制辦、山東省政府法制辦網站發表調研文章的,每發表一篇分別加1.5分、1分;發表資訊稿件的,每發表一篇分別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事項的,視情況扣1-10分。

  6、未按時報送重點工作督查事項進展情況的,每發生一次,科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各扣0.5分;未按時完成重點工作督查任務的,每發生一次,科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點工作督查任務,或完成任務質量不高,影響單位政務考核事項成績的,每發生一次,科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評先樹優資格。

  7、工作不規範,不按工作程式和制度辦事,導致工作失誤或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較壞影響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科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和工作紀律,無扣分情況的,得40分。

  2、代表單位參加全市性集體活動,獲得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扶貧濟困等受到社會好評,為單位爭得榮譽的,加2分。

  4、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的會議、政治業務學習和其他集體活動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工作人員遵守機關辦公制度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每發現一次扣0.5分;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擅自離崗視為曠工,發現一次扣2分。

  6、服務態度不好,辦事拖拉,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1分。

  7、無故不按規定值班或擅離職守的,發現一次扣1分,貽誤工作或造成較壞影響的,扣2分。

  8、違反建設節約型機關的有關規定,發現一次扣1分,造成較壞影響的,扣2分。

  9、因飲酒或其他原因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從領導,不維護團結,與他人發生爭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為重,主動避免爭執的,一次加5分。

  (三)否決事項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評先樹優資格:

  1、違法違紀或工作出現嚴重失誤,造成較壞影響的。

  2、本年度曠工累計超過1天,事假累計超過30天或病假累計超過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紀律,工作時間炒股,參與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網上交友聊天等娛樂活動,一經發現的。

  4、廉政建設、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現問題的。

  七、其他事項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未盡事宜,參照《山東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執行。

  保險公司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8

  1、目的作用

  員工的崗位績效考核又稱人事考核、績效評價,是收集、分析、評價和傳遞員工在其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行為表現和工作結果方面的資訊情況過程。其作用如下:

  1.1透過考核、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思想、技能、業務情況做出全面的檢查和總結,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1.2正確評價員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績效是實施獎懲、任用、工資、培訓等項工作的必要依據。

  1.3可激發員工完成工作任務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績效考核系統可較準確地剖析組織中人力資源的優劣勢,以便掌握情況不斷最佳化員工隊伍。

  2、管理職責

  2.1企管部是公司對員工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制度的建立,擬定考核計劃,並對實施過程進行管理,透過合理的績效考核系統的運作,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決策正確性。

  2.2崗位績效考核工作與各部門的職責和功能密切聯絡著,各部門應透過對內部員工的績效考核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促進本部門目標任務的實現。在考核過程中,各部門主管應對所提供的資料準確性及評估結果的公正性負責。

  2.3企管部負責對績效考核實施過程中,各部門執行政策、原則和相關規定情況進行監督,嚴格各項紀律、防範違規行為,及時反饋資訊,保障績效考核工作良性執行。

  3、績效管理

  3.1公司內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直接下級日常工作的指導和幫助,切實做好直接下級日常工作情況的詳細記錄。要倡導部門主管領導從具體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切實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責任和指導責任。

  3.2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加強與下屬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指導下屬改善、提高績效,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各級人員要同步發展,提高團隊效能。

  3.3公司的績效考核組織在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施績效考核時,要把他們對直接下屬日常工作情況的記錄、輔導及與下屬共同協作、溝通情況,作為考核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4、績效考核

  4.1考核分類:月考核、年度考評。

  4.2考核細則(詳見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4.3考核許可權劃分:

  4.3.1安防員、綠化員、保潔員、泳池救生員由直接管理員和轄區安防班長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長由管理員和管理處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員由管理處主任考核;

  4.3.4管理員、管理處主任由部門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門員工均由本部門主管考核;

  4.3.6各部門主管由企管部協助總經辦考核;

  4.3.7總經辦及企管部對各部門考核進行監督指導。

  4.4考核方式

  4.4.1月績效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簡單化程式進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據下級的日常工作情況,對照崗位考核指標與評分方式完成對員工的考核,原則上不再進行復核,考核結果在考核結束兩天內通知本人。各部門收集考核結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檔後轉財務部,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

  4.4.2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應在收到考核結果通知的當日,向企管部申訴,企管部協同該員工的考核者的成績重新核定。核定結果為最終結果。

  4.4.3年度考評是對員工在一年工作績效的總評,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評結果作為晉升的依據。

  5、考核注意事項

  5.1績效考核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5.2考核必須根據事實,實事求是,不明事項不能去猜想,必須核實;

  5.3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間之前的考績無論好壞,均不得考慮在內;

  5.4考核者必須熟練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職責、考核具體內容及標準,不得誇大或縮小被考核者的成績;

  5.5避免對工作時間較長的下屬給予過高評價,對新進下屬評價過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責任

  6.1對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地評價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或謀取私利;

  6.1.2考核者應理解考核的意義、步驟、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式。

  6.2考核者的責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職權之便,進行打擊報復、謀取私利或違反考核紀律,否則,由企管部根據相關規定,從嚴進行處理。

  7、考核溝通及考核結果反饋

  7.1考核後考核者要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面談,讓他們充分理解、認同實施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意義和作用,使績效考核在全體員工認同的工作環境下進行。

  7.2考核者對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違紀事項要當場指出,說明釦分標準,並詳細記錄;月績效考核成績應在考核結束後兩天內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

  8、績效考核對薪酬的調整

  透過績效考核,對於超額完成任務的員工,公司將發給超額績效工資,並大力表彰;對於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除了按公司績效考核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外,公司還視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

  8.1中層及中層以下員工

  8.1.1如果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調整職位或降低該員工工資等級一個級別(最低職位的以50元為一個級別進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職位後該員工能在今後三個月內連續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合格者,則應恢復該員工物業公司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的具體內容的級別。

  8.1.3如果降低其職位後該員工在今後兩個月內連續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公司對該員工予以辭退。

  8.2高層員工

  8.2.1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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