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

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1

  為切實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職責,我委就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行業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組織開展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及時化解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推動消防安全防範責任措施落實,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8月至10月。

  三、整治範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危險性大、功能複雜、人員密集的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納入整治範圍。特別要對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集門診、住院、醫技、實驗室等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於一體的的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進行整治。

  四、整治重點

  執行《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規範》(DB36/T806—20xx)標準,對建築使用功能、建築消防設施、防火隔離設施、消防安全管理、滅火救援條件做好相關工作。

  (一)建築使用功能。

  1.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建築實際使用功能是否與設計功能一致。

  2.經過特殊消防設計的,是否按原設計檔案要求落實相關針對性技術措施。

  3.內部裝修改造是否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導致建築耐火等級、安全疏散、消防設施設定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築消防設施。

  1.是否按消防技術標準或經批准的特殊消防設計檔案設定消防設施。

  2.是否對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驗維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3.自動消防設施是否正常執行,報警、控制、模擬滅火測試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設施。

  1.防火分割槽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或經批准的特殊設計檔案要求。

  2.防火門、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築外牆設定外裝飾面或幕牆時,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層樓板處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產權單位、委託管理單位以及各經營主體、使用單位是否分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設立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並逐級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2.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的機構是否具備相應資質,經維修、保養的建築消防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是否違規出具虛假、失實檔案。

  3.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取得中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是否逐樓層、逐區域、逐級、逐崗位明確重點崗位人員和員工的消防安全職責。

  5.是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是否落實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6.是否違規住人、違規設定庫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7.是否制定並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五)滅火救援條件。

  1.建築外牆是否違規設定影響逃生、自然排煙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是否根據需要設定滅火救援窗,有無明顯標識。

  3.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是否滿足火災撲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設是否符合標準,是否落實管理、訓練、值守、聯動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備及時處置初起火災能力。

  五、整治措施

  (一)嚴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割槽不合理的應重新劃定、設定。防火分隔不到位的,應按規範要求採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門、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的,應及時修復,保證完整有效。建築外牆設定外裝飾面或幕牆時,其空腔部位應在每層樓板處採用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封堵。

  (二)加強設施維護。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應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並定期維護保養,定期組織對電氣系統進行保養和檢測,每月對自動排煙窗聯動開啟功能進行全數測試,及時拆除影響逃生、自然排煙和滅火救援的外牆障礙物,在滅火救援外窗設定明顯標識。

  (三)暢通消防通道。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建築周邊違章搭建建(構)築物、停放車輛、佔道經營,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和作業場地的,應立即拆除或清理。建築內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安全出口被佔用、堵塞、封閉的,應立即清理疏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位置、數量、寬度及疏散樓梯間的形式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應立即予以改造。

  (四)實施智慧管控。9月底前,中心城區的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要全部接入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端監控系統,在主要進出口、人員密集部位安裝客流監控裝置,使用燃氣的部位應設定燃氣洩漏報警和自動切斷裝置,具有電氣火災危險的場所應設定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檢視消防設施執行狀況。

  (五)壓實主體責任。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應成立單位法定代表人為組長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7月底前,與各經營主體、使用單位逐一簽訂責任書,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至少配備一名專業管理人,鼓勵聘用註冊消防工程師,專職負責消防安全。

  (六)建強消防隊伍。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應按照“有站點、有人員、有器材、有戰鬥力”的要求建設微型消防站,要建立值班備勤制度,制定和規範訓練內容、時間和標準,規範應急響應程式,定期組織業務訓練和疏散逃生、初起火災撲救演練,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七)加強宣傳培訓。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火災危險性,大力普及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持續開展“一警六員”消防技能實操實訓,8月底前完成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所有員工實操實訓工作。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落實消防控制室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員須取得中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八)強化監督執法。對經過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應逐條梳理其特殊消防設計及相關針對性技術措施,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嚴格依法實施責令“三停”、行政拘留和臨時查封等處罰和強制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提請政府掛牌督辦。

  (九)實施綜合治理。市衛計委要集中約談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及其連鎖集團消防安全責任人,督促向社會公開承諾消防安全。對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曝光。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以及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維修、保養建築消防設施的機構,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佈範疇,通報有關部門。

  (十)加強實地演練。各地要組織開展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調查摸底,梳理單位基礎資料,制定滅火救援預案並聯合相關應急聯動單位開展三隨三實(隨時、隨地、隨機、實兵、實裝、實操)拉動演練,組織實地演練時,應將微型消防站納入力量體系,提升聯合處置能力。同時開展自動消防設施測試和滅火救援技戰術研究,確保能快速高效處置火災事故。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31日前)。符合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單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相關部門、單位整治工作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0月15日)。一是開展全面排查。組織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臺賬、列出清單、逐項整改。9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約談公示。對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約談,督促落實防範責任措施。對排查發現的突出隱患,全系統集中公佈一批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醫療衛生綜合用房隱患單位。三是實施重點整治。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嚴格按照《江西省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若干規定》要求,按照整改難易程度及危害後果進行分析研判,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排查整治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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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上級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強化針對性火災防控措施,防範化解消防安全風險,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市衛生醫療機構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執法聯合檢查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政府主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則,以火災高風險單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區域為重點,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起底整治一批突出風險、重大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單位,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排查範圍

  全市衛生醫療機構。

  三、整治重點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問題。對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性認識不深,對安全不研究、不部署、不督辦,風險隱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痺,存在畏難和僥倖心理,在抓落實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安全責任缺位的問題。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不到位;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行業監管責任擔當意識不強,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存在監管盲區;落實單位主體責任措施不力,單位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在安全生產製度建設、隱患排查風險防控、日常檢查、員工培訓等環節不認真不負責,甚至弄虛作假、違法違規。

  三是隱患排查不紮實的問題。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

  對風險隱患視而不見,安全整治走形式、走過場,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特別是隱患排查治理沒有形成有效機制。

  四是“三個不到位”問題。預案管理不到位,沒有制定針對性、操作性強的預案;應急演練不到位,沒有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應急演練,現場搶救和逃生時混亂,擴大了事故傷亡;安全生產培訓不到位,一些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素質差,“三違”現象屢禁不止。

  五是違規現象問題。整治違規用火、用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問題。加強防火巡查和夜間值守。督促單位制定落實嚴格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和微型消防站“一呼百應”建設,重點提升組織人員疏散、處置初期火災能力。對風險突出、情況複雜的隱患單位,採取專家指導、執法服務等方式幫助解決。

  四、時間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xx年10月31日前)。各縣區衛健局、單位分別制定出臺本縣區、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專項執法聯合檢查行動方案,召開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展消防車通道自查自改。加強巡查檢查,及時消除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等隱患問題;有物業服務的,加強消防車通道巡查檢查及時發現並制止亂停亂放行為;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各單位成立管理機構或者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落實專門人員,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防止被佔用、堵塞。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單位組織“回頭看”,檢查驗收前期消防安全專項執法聯合檢查行動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擔負起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隱患執法聯合檢查行動。各縣區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壓實工作責任,抓好落實、抓出成效。

  (二)精心組織安排部署。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制定具體措施,要突出消防安全管理,緊盯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部位,抓住完善和落實責任制這一關鍵環節,在抓落實上狠下功夫,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三)嚴查違法行為。各級各部門要堅持嚴格執法、堅決做到“六個一律”:即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存在火災隱患不能按要求整改的,一律給予處罰直至臨時查封;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不能當場整改的,一律臨時查封;對消防車通道不暢、影響消防車通行拒不整改的,一律強制消除;對投入使用建築中存在泡沫夾芯板搭建現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強制拆除;對建築消防設施不能正常執行的,一律從重處罰直至責令停業整改。

  (四)嚴格督導問責。各縣區、各單位要對消防安全專項執法聯合檢查行動開展明察暗訪,強化事前、事中監管和問責,嚴格事故查處,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縣區和單位,要及時提醒約談。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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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紮實做好醫院安全生產工作,根據濟寧市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全市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濟衛辦字〔20xx〕9號)和鄒城市安委會《關於印發<20xx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及落實<20xx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鄒安字〔20xx〕9號)要求,經黨政聯席會研究,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1月,在全院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從衛生健康行業特點和工作實際出發,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堅持全面檢查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科室自查與醫院督查相結合、屬地負責與上級抽查相結合,嚴明安全生產責任,嚴查安全生產風險,嚴除安全生產隱患,狠抓安全防範措施落實,確保全院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專項整治行動範圍及重點

  在全院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檢查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科室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是否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人員隊伍;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況;日常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對重點區域部位、重點設施裝置、重點物品物資和重點環節安全管理和督導檢查情況;安全隱患治理是否實行報告、登記、整改、銷號閉環管理機制。

  (一)突出排查整治重點。要重點排查整治住院部、手術室、藥品庫房、實驗室、氧氣站、裝置室、病案資料室、食堂、消防控制室、變配電室、消防水泵房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特別是醫院板房、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消防、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涉氨、涉氣等重點設施裝置的隱患排查治理。一是重點檢視門診、病房、業務用房耐火等級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建築防火間距、防火防煙分割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是否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器材及相關設施是否齊備、完好,是否配備經過培訓的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二是是否做好防火、觸電、亂拉亂接、電熱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雷擊、燃氣洩露等事故防範的應急預案;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查是否符合技術要求;三是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巡查記錄是否流於形式;是否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負責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是否針對特殊服務物件制定專門疏散預案,明確負責疏散的工作人員及其職責,配備輪椅、擔架等疏散工具;對無自理能力或者行動不便的服務物件,是否優先安排在建築較低層和便於疏散的地點,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各科室要健全風險排查檢查、隱患整治管控等工作臺賬,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立查立改各類安全隱患;短期內不能整改的,要落實專人、緊盯嚴守,確保不發生任何問題。

  (二)深入開展督導檢查。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任務,需要長期抓,經常抓,既要有長期的計劃,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科室要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抓,透過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對單位內重點部門、重點區域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每週進行檢查督導,確保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舉措落到實處。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協調解決。

  (三)認真落實防範措施。各科室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認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制定並落實嚴格的用火、用電安全等管理制度,配備實用的報警和疏散逃生設施,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各科室要健全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包括應急疏散逃生、撲救初起火災等內容的消防演練,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儲備,做好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準備工作,確保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處置,切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安排

  各科室要把握好時間節點,明確各階段目標任務,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3月份,醫院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圍繞方案總體要求,周密安排,認真研究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集中排查和整治各類風險隱患。

  4—8月份,各科室組織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和安全風險點大排查,認真檢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安全風險點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訂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確保安全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醫院將採取明查暗訪、督查組督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全院專項整治行動的全過程進行督導檢查。

  9月份,迎接上級督查組督查。

  10—11月份,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以查缺補漏、實地督導為主線,全力補齊短板,抓好自查、互查、督查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各科室要認真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自查、互查、督查發現的風險點和隱患,拿出具體可行的防範措施,並深入整改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12月份至20xx年1月份,各科室以做好元旦、春節安全生產工作為重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評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機制,確保本科室安全。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醫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確保正常的診療秩序,確保醫院穩定,成立以黨總支部書記、理事長為主任、黨總支部副書記、執行理事為副主任,分管領導、職工理事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委員會,領導委員會下設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周偉兼任辦公室主任,鄭波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組織、協調、督導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主要領導為全院專項整治行動主要責任人,對醫院的專項整治行動全面負總責,親自抓;領導小組組長是專項整治活動的主要責任人,負總責,全面抓;副組長為第一責任人,靠上抓;保衛科長為直接責任人,直接負責;各科室主任為本科室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全院層層壓實責任,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實抓深抓細,嚴查嚴管,封堵漏洞,做到動員部署、責任落實、檢查到位,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和問題,又要摸清、掌握本單位(科室)安全風險點並建立基礎臺賬,把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早落細落實,一旦出現問題,要逐級進行責任追究。

  (三)強化宣傳引導。醫院要利用宣傳欄、多媒體、電視、網路等載體,加大對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力度,引導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形成凝聚合力、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鼓勵職工舉報各類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4

  為全面排查整治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問題,消除火災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決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為推動活動順利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綜合治理,按照“除隱患、治違法、規範管理”的思路,對全市城鄉所有設有固定床位的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整治消除火災隱患,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醫療機構消防管理九項規定的通知》(國衛辦發〔20xx〕86號)和《河南省醫院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DB41/T691—20xx)要求,強化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長效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景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衛生計生委、市消防支隊抽調專人合署辦公。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專項行動開展。

  三、排查治理範圍

  排查治理範圍為全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場所單位:

  1.醫療機構,包括各類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專科醫院、護理院等;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所)、個體診所;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包括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婦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四、治理內容

  (一)遺留問題整改。針對20xx年市政府組織開展“兵團化”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各地要進行“回頭看”,核實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現反彈。

  (二)現場檢查重點。各地要對整治範圍內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檢查以下八項內容:

  1.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制度、應急預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確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並落實24小時雙人值班;是否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並如實登記巡查檢查情況;從業人員是否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醫療救助群體的應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確使用室內消火栓、消防軟管卷盤、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2.場所合法性。檢查場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消防設計稽核驗收(備案)。

  3.建築防火。檢查所在建築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防火分割槽情況,是否違規停放車輛或設定障礙物、堵塞消防車通道;是否在外牆門窗上設定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是否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建築或作為區域內分隔。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病房、手術部(室)、重症醫學科、廚房餐廳、危險品倉庫、理化試驗室、中心供氧站、高壓氧艙、病案室、鍋爐房、被服倉庫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否落實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標明“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防火責任人”,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檢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樓梯間前室等公共區域是否違規設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範規定。防火門是否處於正常啟閉狀態。樓道、門廳、樓梯間是否存在違規堆放雜物、停放電動腳踏車、違規充電現象。

  6.建築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標識是否設定並醒目;消防安全標誌及消防設施設定是否符合國家規範標準並保持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是否與具備資質的維護保養機構簽訂合同;維保機構是否依法履責,定期開展維護保養;小單位、小場所是否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水滅火設施。

  7.安全用火用電。電氣線路敷設是否規範,是否老化,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超負荷電器、私拉亂接臨時線路。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明火及點蚊香等問題。

  8.微型消防站建設。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醫療衛生機構,是否建立不少於6人、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員是否明確崗位職責,掌握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是否制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是否落實24小時輪流值班。其他單位是否建立志願消防隊伍。

  9.建成應用人數控制系統。督促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機構(包括各類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專科醫院、護理院)安裝人數控制系統。

  10.安裝簡易噴淋和獨立報警裝置。督促未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醫療衛生機構安裝簡易噴淋和獨立報警裝置。

  五、工作措施

  (一)開展兵團化檢查。全市抽調衛生計生不少於10人、抽調消防警力不少於20人組成“兵團化”檢查組,進行集中培訓,逐縣區開展兵團化排查。每到一個縣區,要聯合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和公安派出所,逐個鄉鎮、逐個單位開展排查檢查。

  (二)開展集中約談。要提請市、縣兩級政府統一組織,集中約談問題突出、整改緩慢、整改不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單位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對工作推進不力、治理成效不明顯的縣(區),要提請市政府領導面對面約談其主要負責人,通報問題,分析形勢,講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責任,務求治理實效。

  (三)依法處罰整改。市、縣兩級公安機關要根據專項治理排查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參照省衛生計生委《關於對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四書”管理制度的意見》,嚴格整治違法經營單位。同時,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被處罰的單位,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採取有效措施,跟蹤督辦整改。

  (四)集中宣傳曝光。專項治理期間,各地要積極協調宣傳部門,組織當地報紙、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向社會廣泛告知專項治理的時間、範圍和要求,在黃金時段多渠道、多形式播發專項治理情況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集中反覆曝光隱患突出、整改緩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醫療機構,切實形成強有力的輿論監督聲勢,震懾違法單位,教育警示社會。

  (五)嚴格落實“四個一批”和“三簽名一確保制度”。專項治理期間,針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突出運用法律賦予的各項處罰措施,依法關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罰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對於符合拘留條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責任人;專項治理期間,各地要開展集中曝光不少於兩次。對於檢查情況,檢查組人員和被檢查單位人員要分別簽名確認,確保檢查的真實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密集、行動不便,且裝置集中,壓力容器、化學試劑、被褥紙張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發生火災,極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級衛生計生、公安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健全領導組織,明確任務分工,全力抓好落實。衛生計生、公安部門主要領導要專門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帶隊督導檢查,消防支隊防火處長隨兵團化檢查隊伍開展檢查。

  (二)規範檢查程式。兵團化檢查組每到一個縣(區),當地衛生計生、公安部門要提請政府召開動員部署會,組織本部門人員、鄉鎮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參與隱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對兵團化檢查情況進行梳理,及時做好移交。檢查結束後要以縣(區)為單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臺賬。當地衛生計部門和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監督管理許可權,對兵團化檢查組移交的問題,及時下達法律文書,依法督促整改,該依法處罰的要及時立案查處。

  (三)依法從嚴整治。要始終保持隱患治理的高壓態勢,對突出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鐵腕打擊,嚴格依法查處,決不姑息,決不手軟,對存在嚴重火災隱患、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及時報請當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排查發現的普遍性問題,要書面報告當地政府,確定整改措施,實行綜合治理。

  (四)嚴明治理責任。各級衛生計生、公安部門主要領導是專項治理的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專項治理的直接責任人。參加兵團化檢查人員實行實名制,要認真負責,認真檢查,認真移交。市衛生計生委、公安局將聯合組織暗訪督導,凡工作推進緩慢、措施落實不力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責任。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地衛生計生、公安部門要透過此次專項治理,建立完善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常態化排查、資訊互通、聯合治理、會商研判等工作機制,特別是排查發現的突出和共性問題,要制定出臺針對性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同時要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消防組織機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消防重點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加強微型消防站建設,制定完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專項治理期間,《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1)和《兵團化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請於每天下午5時前報市消防支隊,7月23日前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5

  為深刻汲取火災事故教訓,有效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小醫院”場所消防安全,全力做好我區衛生健康系統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結合市衛健委深化“小醫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我委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5月底,在全區衛生健康系統開展深化“小醫院”消防安全整治,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透過專項整治切實摸清全區衛生健康系統“小醫院”場所底數,摸清消防安全狀況,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和違規行為,採取針對性物防技防措施,開展一系列消防宣傳,集中培訓一批“準消防員”和消防安全“明白人”,明確和落實“小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礎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提高“小醫院”場所火災防控水平,保持我區衛生健康系統消防安全穩定。

  二、整治物件

  小醫院:床位數50張及以下的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以及其他小醫院(診所)。

  三、整治重點

  (一)場所用房符合安全標準。禁止在車庫、可燃夾芯彩鋼板房、違法建設及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建築設定“小醫院”,家屬區、實習生樓、進修生宿舍等不得違法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二)合用場所設定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建築、廠房、倉庫和地下建築設定合用場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應當完全分隔,並分別設定獨立的疏散設施;確實無法完全分隔的,應符合《江西省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治理規定》有關要求。

  (三)消防車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車通道劃有明顯標線標誌,嚴禁在消防車通道停放車輛和設定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無鎖閉、封堵、佔用等現象;安全出口採用平推式外開門,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響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嚴禁設定影響逃生、救援的封閉式金屬柵欄、廣告牌等設施。

  (五)裝飾裝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頂和隔牆材料應採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不得違法採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夾芯板等)裝修。

  (六)消防器材設施完好有效。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消防器材和設施,並保持完好有效。

  (七)電氣設定符合安全標準。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全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電氣線路明敷時應穿管保護;電氣線路、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不得安裝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上。

  (八)用火用電安全規範。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線路、管路;不得在廚房以外使用或放置液化石油氣罐、可燃液體;放置要符合規範,動火、電焊、氣焊,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九)電動腳踏車停放符合要求。電動腳踏車的停放、充電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內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電。

  (十)消防培訓到位。醫護人員、行政後勤人員、多種形式消防隊員、物業服務人員、保安員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均應當參加消防培訓,掌握基本消防常識,達到會報火警、會檢查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四會”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排查。堅持屬地負責,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小醫院”作為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要紮實開展自查,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對轄區內“小醫院”逐個進行排查,區衛健委將組織人員對“小醫院”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查。

  (二)確保整治到位。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逐個督促落實整改。對嚴重違法行為和隱患問題,要建立臺帳、掛圖作戰,一個一個地督促整改到底、跟蹤問效到底,做到不改到位不放鬆、不改徹底不放手,確保重大風險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隱患及時清零。

  (三)推廣採用物防技防措施。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類乾粉滅火器;確需安裝防盜金屬柵欄的,設定大小合適且向外開啟的外窗;住宿與其他場所合用的,透過實體牆隔斷等形式進行物理分隔;“小醫院”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設定充電裝置,建議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

  (四)強化消防宣傳培訓。充分利用液晶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開展消防知識宣傳,經常播放火災警示片,提高火災防範意識。組織“小醫院”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掌握“會報警、會疏散、小火會用滅火器、大火會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區衛健委結合實際,成立“小醫院”消防安全整治領導小組,黨工委書記、主任王蘭祥同志任組長,協會辦主任陳玉秀同志任副組長,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為成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召開動員會議,廣泛宣傳發動,迅速部署開展工作。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組成“小醫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組,並組織開展集中的培訓,明確排查內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階段(4月30日-5月25日)。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按照檔案要求和責任劃分,逐個場所進行排查,摸清“小醫院”場所底數和消防安全現狀,填寫《“小醫院”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深化“小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物件統計表》(附件2)。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堅決予以督辦,並做好跟蹤,直至問題整改到位。

  (三)總結上報階段(5月26日至5月28日)。各相關單位對專項整治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健全完善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工作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小醫院”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針,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長效機制。

  (二)督促責任落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督促“小醫院”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各負其責,加強排查和整治。

  (三)完善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小醫院”消防監管,推動消防安全責任落實的經驗做法,邊整治邊總結,建立完善長效執行機制,切實鞏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

  各相關單位於5月28日前上報工作總結,填寫《深化“小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附表3)一併報區衛健委。

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6

  為認真吸取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門診樓、濟寧唐口街道衛生服務中心、肥城市中醫院急診樓重症監護室等火災教訓,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有效預防和減少醫療機構火災,根據上級統一部署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市衛生健康委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領導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對全市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摸清底數,透過督促單位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部門聯合檢查驗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落實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施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災防範能力,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整治範圍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二)整治重點

  1、是否建立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2、醫院是否落實各科室每週、醫院安保部門每月、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季度應分別組織至少一次防火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逐一記錄存檔,逐級上報備案,明確整改責任、資金、人員、措施、時限等。

  3、消防控制室是否24小時值班,且每班不少於2人。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醫院重點部位是否落實間隔不超過2小時的晝夜防火巡查。

  4、是否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設定床位、氧氣瓶等,是否在電梯前室、樓梯間堆放雜物。

  5、是否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定鐵柵欄,是否違章用火、用電。

  6、建築消防設施是否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每年進行年度檢測;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是否開展消防安全評估。

  7、是否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為吊頂、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8、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門診樓、住院樓(部)是否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員演練。

  9、醫生、護士、護工等是否進行了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是否每年組織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

  10、是否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是否有在室內、樓道內充電、存放電動腳踏車的違規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把好消防安全源頭關。醫療衛生機構新建、擴建、改造必須依法辦理稽核驗收手續,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審批手續的,要通報住建部門。對於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屬地衛健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補辦相關手續;逾期達不到法定條件的,要報告當地政府,抄告有關部門。

  (二)嚴格執行“十個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嚴禁使用達不到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築、場所;嚴禁採用夾芯材料燃燒效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在非吸菸區吸菸;嚴禁在門診辦公室內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動腳踏車充電等大功率電器裝置;嚴禁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嚴禁在病房的外窗設定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嚴禁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埋壓、圈佔消火栓,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裝置。

  (三)確保消防設施健康執行。具有消防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要與有資質維保企業簽訂維保合同,每月對設施裝置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確保消防控制櫃無故障、無遮蔽,建築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各縣區消防救援大隊也要加強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行為的監管,對出具虛假、失實檔案的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加大處罰力度,維護委託單位合法權益。

  (四)提升單位應急處置能力。達到建立微型消防站標準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必須按要求設定人員、配備器材裝備,建立通訊聯絡機制,並納入轄區“一呼百應”指揮排程體系。微型消防站隊員必須熟悉建築結構、功能佈局、場所性質、重點部位、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等情況,熟練操作消防器材裝備,並定期開展日常訓練和消防演練。

  (五)強化“專家查隱患”結果運用。各縣區消防救援大隊要認真梳理前期“專家查隱患”行動中,對各地醫院檢查發現的問題,並逐一對照建立的臺帳清單徹底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所有問題必須全部整改完畢);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要提請政府掛牌督辦。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8日前)。各縣區衛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隊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區疫情防控實際,聯合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階段(4月9日至6月15日)。各縣區衛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隊要聯合成立工作組,全面清查本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底數。根據整治重點,對照《山東省衛生健康系統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要求,找出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如實填寫《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三)市級核查階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在各縣區摸底排查基礎上,市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派出工作組對各縣區排查整治情況進行實地核查,按照不少於各縣區及所轄鄉鎮所有醫療衛生機構總數50%的標準進行檢查,重點核查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底數臺賬是否明確清晰、排查問題是否全面真實、整改措施是否切實可行,全面指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隱患問題的整改工作。

  (四)省級驗收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將對此次專項整治進行聯合檢查驗收,實地抽查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不少於該縣區及所轄鄉鎮所有醫療衛生機構總數的10%。對檢查驗收發現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區,將提請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約談相關縣區政府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並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

  (五)總結鞏固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縣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及經驗,適時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確保各類隱患問題整改到位。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市衛生健康委成立由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相關業務科室人員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全面負責指導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定期排程通報整治工作情況,進一步加強會商研判,找準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在市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市衛生健康委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將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形成排查整治的高壓態勢。市衛生健康委將重點抓好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底數核實、非法醫療衛生機構的查處取締、指導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隊重點抓好排查整治期間的統籌協調和技術指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重點監管、“專家查隱患”結果運用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迅速動員部署。醫療機構是典型的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大、社會影響大。近期連續發生的醫療機構火災事故,充分暴露出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不到位、不落實等問題。對此,各縣區要高度重視,立即行動,將專項行動與三年專項整治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完善工作責任制,實施領導分片包乾,層層分解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員,取得實效。

  (二)嚴格依法整治,增強服務意識。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對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堅決依法整治,絕不手軟。同時,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的要求,在嚴格執法的基礎上強化服務意識,積極為存在問題的醫療衛生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實現監督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輿論監督。要組織對轄區醫療衛生機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法定職責,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專項整治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要引導公眾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專項整治的積極性。

  (四)開展標準化建設,建立長效機制。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建立落實長效機制,將《規定》內容納入醫療機構日常管理工作,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醫療從業人員教育培訓體系,定期對醫療機構落實《規定》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醫療機構評級、評優的重要指標。各縣區要從20xx年“專家查隱患”已檢查評估過的醫院中推薦12個單位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標準化打造,同步組織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觀踐學。

  請各縣區於2022年4月8日前,報送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情況;2022年6月15日前,報送《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彙總表》(附件2)和《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3);8月30日前,上報整體工作總結。

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7

  根據區安委會《全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濟任安辦發〔20xx〕37號)檔案要求,區衛生健康局決定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區醫療機構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集中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整改一批火災隱患,關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掛牌曝光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全面提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水平,堅決確保全區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4月10日前)。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方案、召開會議,明確職責、細化措施,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11日至5月20日)。各單位對照工作方案,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臺賬、列出清單、逐項整改。4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區衛生健康局將組織督導組對各單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對整治部署不到位、整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

  三、檢查主要內容

  (一)消防設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是否對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驗維修。

  (二)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是否存在違規焊割、違規用電、違規用火的行為;電氣線路、管路敷設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電纜井(溝)封堵是否嚴密;是否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管路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

  (三)安全疏散。綜合性建築各功能分割槽間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割槽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外牆門窗是否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四)日常管理。單位消防主體責任、各項安全制度是否落實,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是否簽訂張貼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告知書》、《消防安全承諾書》;是否每月開展消防安全自查,是否針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整改期間的管控措施;是否完成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熟練掌握崗位職責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否違規使用易燃可燃芯材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築;是否存在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及“三合一”現象。

  (五)值班值守。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24小時值班,是否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裝置;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否按照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嚴格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切實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排程指揮和檢查督導,統籌推進工作落實。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組織機構,嚴格管理制度,加強應急力量,強化培訓演練,落實安全自查、責任自負。

  (三)加強考核評比,務求工作實效。各單位要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消防安全考核之中,務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見成效,全面提升全區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管理水平。

  各單位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情況於4月12日前報送區衛生健康局考核辦;4月20日前報送自查工作情況。

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8篇)8

  為認真吸取杭州錢塘門診“5.11”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落實醫療機構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區衛生健康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省、市兩級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區衛生健康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醫療機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如下:

  一、排查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排查整治物件

  全區所有醫療衛生單位

  三、檢查整治重點

  消防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隱患整改、消防培訓教育、消防應急預案等。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開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單位自查和區相關部門檢查、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20xx年5月25日前轄區所有醫療衛生單位對照《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完成自查,並進行整改。各基層醫療機構衛生網格員協同區消防救援大隊轄區分管參謀對片區內各級各類民營醫療機構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工作,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消防救援大隊在醫療衛生單位自查基礎上,將進行不打招呼的隨機抽查,醫共體總院要加強對分院及服務站的全面排查。各類檢查、抽查填寫《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針對自查、檢查、抽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逐一造冊登記,形成隱患清單,對賬銷號。

  (二)隱患限期整改。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對自查排查的隱患和問題,及時制定隱患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間表、整改任務書和整改責任人,確保6月30日前完成隱患整改。區衛生健康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將針對各醫療衛生單位隱患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工作。

  (三)開展消防培訓。在檢查過程中督促指導醫療衛生單位使用全省統一的單位消防自主管理“藍碼”平臺和人員消防培訓“藍碼”平臺,推進消防安全風險數字化管控。以自查自改和“藍碼”平臺使用為契機,消除醫療衛生單位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逐步解決主體責任難落實、員工素質不託底問題。指導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醫療機構按照標準建強微型消防站,6月30日前完成對所有微型消防站隊員的消防業務技能標準化輪訓工作。提倡醫療衛生單位員工加入消防志願者隊伍。

  (四)分類開展約談。排查結束後,區衛生健康局將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對消防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的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分類分級約談,確保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各醫療衛生單位《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自查表》、《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突出隱患清單》於6月1日前透過紙質蓋章報區衛生健康局辦公室。各基層醫療機構衛生網格員《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突出隱患清單》於6月20日前報區衛生健康局辦公室。報送(郵寄)地址:鄞州區衛生健康局(學士路1221號1619室)。聯絡人:區衛生健康局幹明海0574-874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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