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精選6篇)

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精選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1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預防學生沉迷網路和遊戲,加強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市教委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校學生手機管理工作方案。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營造精心學習的良好氛圍,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1、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重要意義,將手機管理擺在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

  2、細化管理措施。制定手機管理工作方案,完善手機管理制度,告知師生和家長,形成學校手機管理機制。

  3、加強教育引導。透過多種形式加強正面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4、形成育人合力。充分利用多種途徑,廣泛開展教職員工、家長的宣傳和培訓,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共同打造學生身心健康守護網。

  三、組織機構

  (一)手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王葉婷)

  副組長:黨支部書記(沈國偉)副校長(張曉雲)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顧曉真陸洲年級組長)

  (二)手機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學生部主任(顧曉真)、課程部主任(張曉雲)

  成員:班主任及學科教師

  四、主要任務與推進策略

  1、提高思想認識。召開校務會、班主任例會、全校教職工會議,集中學習《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檔案,做到人人知曉,高度重視。

  2、細化管理措施。

  (1)原則上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包括功能較多的電話手錶等)進校園。學生確有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方可帶入。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放學後領回,禁止帶入課堂。

  保管場所:門衛室手機保管箱

  保管方式:進校後自覺投放手機保管箱,並做好登記,放學後領回

  責任人:專人負責

  (2)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隨時和家人保持聯絡,可以免費使用校內公用電話或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直接由班主任進行聯絡。

  校內公用電話:門衛室54726458

  班主任熱線:個人手機、班級微信群

  (3)班主任和學科教師要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嚴禁將作業透過手機變相佈置給家長。

  3、加強教育引導。

  (1)學校透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活動、校園節日和社會實踐,引導學生充分感受現實生活的快樂。

  (3)加強學生資訊素養教育,結合資訊課程教學指導學生掌握科學運用現代化技術獲取知識的方法,培養學生利用資訊科技解決問題的能力。

  (4)對於未及時上交手機或隱藏手機的學生,一旦發現立即沒收手機交於家長立即帶回並對該生進行批評和教育。

  4、形成育人合力。

  (1)組織開展教職工培訓,結合全員導師制,明確各崗位教職工的育人責任,做好教育教學、家校溝通、監督管理等工作,積極探索和分享手機管理的好做法,形成教育個案。

  (2)透過家委會、家長學校、家長會、家訪等途徑,加強家庭教育指導,開設指導課程,引導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對其下載的app進行嚴格把關。同時家長應以身作則,科學使用手機,給孩子樹立良好榜樣。

  五、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將手機管理工作納入學校五項管理,作為學校重點任務,成立以校長和書記牽頭的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制定手機管理工作方案。

  2、加強經費保障。完善學校設施、場館等環境建設,推進學校空間改造和設施裝置配置,為“手機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硬體支援。

  3、加強專業指導。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開展“手機管理”教育教師專業能力提升培訓、專項教科研活動和相關交流研討,將相關工作任務納入學校全員導師制工作。

  4、加強氛圍營造。加強家校宣傳,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引導家長共同落實手機管理規定,深入挖掘提煉學校手機管理的典型經驗和做法。

  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2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3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透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可以直接透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4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簡訊;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5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簡訊息;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小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方案6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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