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指南

2021年新疆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指南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新疆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指南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報名物件

  所有參加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考、提前單獨招生及“三校生升高職”單獨招生的考生,包括參加保送、強基計劃、少年班、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提前單獨招生、職教師資提前單獨招生、殘障考生提前單獨招生、自治區普通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含直升專)等考生,均須參加我區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所有報考藝術類(含報考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藝術加試”並選擇加試專業型別;報考體育類(含報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及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體育加試”。否則,影響考生正常參加相關專業統考或校考的,責任自負。

  參加自治區普通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含直升專)並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錄取。

  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區內考生。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須在2020年12月25日前結束,藝術類考生網上報名工作須在2020年12月15日前結束。報名工作採取“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方式,考生須按戶籍或學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確認及資格審查工作。各地現場報名確認及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方式及流程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後提前向社會公佈。考生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網上報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由各報名單位及時反饋考生本人。

  報名網址:http://www.xjzk.gov.cn

  (二)內地新疆中職班畢業生。內地新疆中職班(以下簡稱“內職班”)畢業生如回疆參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考試,應統一在內地就讀中職學校參加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各辦班學校負責指導考生進行網上報名、電子攝像、採集資訊等工作。自治區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內職班畢業生網上報名資訊的複核上報、考場編排、考試組織和志願填報等具體工作。內職班考生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的“考生特徵”必須選擇填報“內地新疆中職班”。

  報名條件

  (一)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籍和學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且戶籍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兩年(按距離2021年普通高考時間計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高一、高二、高三)並有三年的學籍檔案,有連續三年的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2)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戶在新疆且戶籍沒有遷出新疆的經歷。(此項政策於2023年普通高考後停止執行)

  (3)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小學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並有相關學籍證明材料,有小學或初中畢業後到內地藝體類中職學校就讀的證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報考藝術、體育類等特殊型別院校(專業)。

  (4)考生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年齡在25週歲以上(含25週歲)。

  (5)考生父親或母親是調入我區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須提供調入我區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相關手續證明),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考生是普通高中在籍在讀學生,學籍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轉入我區普通高中並連續實質性就讀,經考生就讀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批准,同時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後准予報名。部隊調防幹部子女,參照本條規定執行。

  (6)考生父親或母親是區外地級以上(含地級)組織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在援疆工作期間,考生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普通高中在籍在讀學生,2019年9月30日前學籍轉入我區,並在疆內普通高中連續實質性就讀兩年(高二、高三),允許在疆報考,由地級(含地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經考生戶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批准,同時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後准予報名;兵團系統由兵團師級(含師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經考生就讀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批准,同時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後准予報名。

  (7)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三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四年並有四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初中畢業證書和中考成績,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四年居住證明,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中二、三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五年並有五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初中畢業證書和中考成績,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五年居住證明,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本科院校(專業)和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六年並有六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初中畢業證書和中考成績,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六年居住證明,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外本專科院校(專業)。

  (8)內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簡稱“內高班”)往屆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且戶籍遷入新疆時間不少於兩年,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普通高中階段在內高班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高一、高二、高三),並且有在內高班就讀三年的學籍檔案或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9)內職班畢業生須有其所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完整學籍並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資訊系統註冊,在內職班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含第三學年實習);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且戶籍遷入新疆時間不少於兩年,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也可報名參加“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考試,但兩者不能兼報。

  (二)“三校生”報名條件

  “三校生”統指普通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等三類學生。

  1、符合以下條件的“三校生”,可參加“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考試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有新疆戶籍的區內外“三校生”;

  (4)非新疆戶籍、但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有完整學籍的“三校生”。

  2、符合以下條件的“三校生”,可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新疆常住戶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並有三年的學籍檔案;

  (4)“三校生”學籍須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資訊系統註冊或在全國技工院校資訊管理系統註冊,且第三學年實習階段必須在疆;往屆“三校生”須有教育行政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發的.畢業證書;

  (5)非新疆身份證號的“三校生”須有在疆初中學籍號及畢業證書。

  3、報考“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計劃注意事項。

  (1)應往屆“三校生”就近到安排有“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計劃的自治區相關院校進行報名,或在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報名。各地“三校生”報名材料報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審查。

  (2)“三校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報考點進行資格審查後按自治區普通高考網上報名要求進行填報。各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編排考場、統一印發准考證。由自治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3)“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計劃錄取工作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錄取時間與普通高校相關批次錄取同時進行。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內職班畢業生參加內地省市高職分類考試並被錄取後,不得參加我區高職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升高職”單獨考試和普通高考。

  (四)其他

  1、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報名並參加考試,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不得無故拒絕其報名。普通高中三年學籍完整的應屆畢業生,經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就讀所在普通高中證明學籍條件屬實、戶籍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戶籍部門審查其戶籍條件屬實的,可在就讀普通高中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報名並參加考試。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各地、各部門要為考生報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儘量減少人員跨地州流動。各地應相互配合加強對此類考生的資格審查和服務。

  2、未在南疆四地州高階中等教育階段連續三年實質性就讀的考生不享受南疆照顧政策。未在對口援疆受援地報名的考生不享受當地的對口援疆政策。

  3、在新疆定居並符合學籍及就讀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在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4、按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規定》(教學〔2017〕4號)要求,符合我區高考報名條件、需要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援幫助的殘疾考生,須按規定填寫《自治區殘疾人報考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請表》,並提供有關證件和材料。申請使用盲文試卷的盲人考生須簽訂同意使用全國統一命制盲文試卷的承諾書。

  5、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階中等教育學校要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招生考試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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