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中小學陽光招生入學須知
平江縣中小學陽光招生入學須知
小學和中學合稱,小學包括初小和高小,中學又包括初中和高中。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平江縣中小學陽光招生入學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入學原則
(一)免試就近入學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特長培訓等證書或榮譽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擇優選擇生源,不得透過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班(培訓機構)等進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機構或培訓機構等變相違規招生。關愛殘疾兒童,學校不得拒收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入學。
(二)合理確定範圍
1、小學就近劃片招生。小學嚴格執行劃片招生政策,入學物件監護人的戶籍或房產至少有一項在學校招生區域範圍內。
2、初中實行對口直升入學政策,實施統招統錄。招生辦公室統一將城區內小學畢業生錄取為對口直升初中學校新生。
嚴格執行入學年齡規定
小學入學年齡為年滿6週歲(年齡截止日期為當年8月31日)。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都要接受義務教育,家長和學校要保障其按時入學就讀。殘疾兒童的入學年齡視其身體情況可適當延緩入學。小學畢業生應按時接受初中教育。
(四)嚴格執行中小學校均衡編班,均衡配備師資
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和招生宣傳,不得以任何理由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
(五)嚴格實施招生入學網路平臺申報、稽核制度
2019年,城區中小學校的招生工作透過招生平臺,實施網路平臺招生。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小一新生(含迴流新生)、中小學插班生都必須經過平臺申報稽核,實行平臺程式操作、痕跡管理,全過程接受縣監察委員會和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在陽光下執行。
根據縣政府召開的城區中小學校招生部門工作會議精神,透過“部門聯審”,審查資料真實性,相關部門對出示的證明材料、資料的審查結果負責。
根據湖南省《關於做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號)、平江縣教育局《關於做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學籍管理相關檔案精神,中小學校為落實“基本消除55人以上大班額”政策,將更加嚴格規範轉學插班行為,從嚴稽核辦理學籍異動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杜絕因轉學插班造成新的大班額。禁止學校在大班額情況下接收轉學插班生。
符合城區招生條件確需到城區有富餘學位的學校就讀的`中小學插班生,需提供城區學校招生入學證明材料,透過相關稽核程式,稽核合格後提供轉出學校蓋章同意轉出的學籍異動申請表,報教育局基礎教育辦批准後落實。
(八)落實教育扶貧,確保易地扶貧安置區子女入讀桂花學校
桂花學校要確保洪家段易地扶貧安置區子女順利入學,加大就讀情況的摸底工作,特別是現就讀在漢昌學區的一至八年級學生,要在6月25日前完成摸底與入學通知書的發放工作。其入學手續按照簡單、便捷和集中辦理的原則進行。扶貧部門、洪家塅社群和漢昌學區等應在就讀名單稽核、學籍異動手續辦理等方面密切配合,服務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