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州軟體職業技術學院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章程
2017年福州軟體職業技術學院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章程
為了確保2017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學院層次、性質
學校名稱:福州軟體職業技術學院(全國程式碼:13978)
辦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軟體大道89-1號(福州軟體園內)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型別: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層次:高職高專
學習年限:三年制
畢業證書: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所學專業要求的全部內容,德智體考核合格者,由我院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統一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二、學院概況
福州軟體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並可獨立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電子註冊的專科學歷文憑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學院由國內知名網路遊戲與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的開發商和運營商網龍網路有限公司(港交所主機板上市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福建天晴線上互動科技有限公司舉辦,並與福州大學保持著緊密的合作辦學關係。
學院校區位於福州市鼓樓區福州軟體園內,校區佔地400多畝,教學、實驗、實訓、生活、運動設施配套齊全。現有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學院現設有三系二部,現有專兼任教師近300名,其中副高以上職稱51人,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教師110多名,具備“雙師”素質的教師78名。在教學質量工程建設上,學院現擁有省級教學名師2人,省級精品課程6門。
學院秉承著“厚德篤行,勵學強技”的校訓精神,始終堅持“面向社會,以能力為本,以質量立校,以特色立名”的辦學理念,依託網龍集團及福州軟體園區內的產業,逐漸形成了以軟體、動漫、藝術設計類專業為特色,經管、商貿、藝術、外語、資訊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專業結構。學院在人才培養上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的提升和職業能力的訓練。學院積極開展校企合作,推行工學結合,探索工學交替、任務驅動、專案導向、頂崗實習的教學模式,推行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相結合的“雙證書”制度。
三、2017年高職招考專業及指導性招生計劃具體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彙總公佈為準。
福州軟體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招考招生計劃 | ||
招生類別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面向高中 | 軟體技術 | 30 |
面向高中 | 計算機網路技術 | 40 |
面向高中 | 計算機資訊管理 | 20 |
面向高中 | 動漫設計與製作 | 30 |
面向高中 | 室內設計技術 | 80 |
面向高中 | 產品造型設計 | 25 |
面向高中 | 裝潢藝術設計 | 45 |
面向高中 | 廣告設計與製作 | 35 |
面向高中 | 市場營銷 | 30 |
面向高中 | 網路營銷 | 45 |
面向高中 | 會計電算化 | 90 |
面向高中 | 會計與審計 | 55 |
面向高中 | 工程造價 | 105 |
小計 | 630 | |
面向中職計算機類 | 軟體技術 | 30 |
面向中職計算機類 | 計算機網路技術 | 30 |
面向中職計算機類 | 動漫設計與製作 | 25 |
面向中職土建類 | 工程造價 | 20 |
面向中職土建類 | 室內設計技術 | 20 |
面向中職財經類 | 會計電算化 | 40 |
面向中職財經類 | 會計與審計 | 30 |
小計 | 195 | |
注:具體招生計劃請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印製的《福建招生資訊2017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計劃》為準。 |
四、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1.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成立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規範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式。
4.根據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招生政策,執行錄取。
5.錄取規則
(1)我校2017年高職招考所有面向高中生招生專業均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順序”的錄取規則。保底分為150分,將進檔考生按文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然後按順序將每個佇列中的`考生依次按專業填報順序錄取。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均已錄滿,但有填寫“服從專業調劑”,則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
(2)根據教育部關於中職生報考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改革精神,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凡報考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專科各專業(除音樂類、美術類外)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應達到省定的專科保底線150分,且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沒有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3)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的計算機類職業技能測試全權委託福建資訊職業技術學院組織;面向中職生招生的財經類職業技能測試全權委託黎明職業大學組織;面向中職生招生的土建類職業技能測試全權委託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組織。請考生務必按照福建資訊職業技術學院和黎明職業大學、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在官網上公佈的時間、地點、測試辦法和相關要求參加測試。
(4)錄取時,中職生報考高職院校各專業均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的文化課成績佔綜合分的比例為85%,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佔綜合分的比例為15%。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按照考生專業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5)第一階段錄取後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公佈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組織考生分別填報徵求志願,並進行錄取,徵求志願錄取時實行同樣的錄取規則。
五、學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學費標準:會計電算化、室內設計技術專業7000元/年,其他普通專業6000元/年;軟體高職專業9000元/年。按有關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退費方法:執行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價〔2006〕費154號) 檔案有關規定執行。
六、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高職招考錄取的學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學生畢業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製、國家教育部電子註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州軟體職業技術學院。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校的獎、貸、助學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獎助學措施
符合條件的學生每學年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享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校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