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集美區積分入學條件
廈門集美區積分入學條件
受理積分入學申請時間,初中一般為每年5月,小學為每年7月(具體受理時間以各區公佈的為準)。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廈門集美區積分入學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廈門集美區積分入學條件
1、隨遷子女應年滿六週歲,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齡和超齡均不符合條件。
2、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地址在集美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3、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報名前在集美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必須在集美區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區居住。
二、積分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專案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2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集美區,並在集美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9分。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隨遷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該項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實際居住地村(居)委會在網格化平臺上登記的計生資訊進行認定。
三、其他事項
(一)本細則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申請入讀集美區公、民辦小學一年級的'非集美區戶籍(即廈門市非集美區戶籍和非廈門市戶籍)的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1、隨遷子女父親(母親)戶籍為本市非集美區戶籍的,在集美區的居住時間以實際居住地社群(村)居(村)委會在網格化平臺上登記的居住時間進行計算。家長應及時到所居住地社群(村)居(村)委會透過網格化系統辦理居住情況登記;其子女出生的計生資訊由積分系統自動調取,不必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資訊。
2、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家長到居住地社群(村)居(村)委會諮詢登記計生資訊,以便積分入學系統透過網路及時調取隨遷子女的計生資訊。
(二)2020年積分入學志願填報依據全區積分排名,採取“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辦法,在全區有剩餘學位的公民辦學校中按照“平行志願”原則進行錄取。
(三)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否則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符合集美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並被普通學校錄取的,學校不得拒絕接收。被普通學校錄取的持有殘疾證的隨遷殘疾適齡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學校集體教學的,依申請,按照學位情況和積分高低,由集美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鑑定,提出就學安置意見。
(五)若錯過網路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積分入學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
(六)不符合我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或參加我區積分入學但未派入我區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做好回原籍入學的準備。錄取到公辦或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報到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本區學位。
(七)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建立積分公示制度,集美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為隨遷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的材料,且真實有效,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八)本細則的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九)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和相關指南、通知、公告均在集美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廈門集美”微信公眾號、“I廈門惠民平臺”釋出,請及時關注。
(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生工作的相關時間和安排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申請人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於2020年1月至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無法及時辦理的,視其2020年1月至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均有效,並請申請人儘快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