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經濟學為經濟學的發展帶來的機遇論文

新制度經濟學為經濟學的發展帶來的機遇論文

  1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方法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新制度經濟學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對傳統的發展經濟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人們在對新制度經濟學開山鼻祖科斯論文的詳細考察中發現,“其研究方法具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僅僅研究現實的經濟現象,不僅研究的物件是現實中出現的具體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條件也要符合現實;二是注重以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重視歸納,但不排除演繹;三是從邊際上入手”。諾斯也強調:“歷史至關重要……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透過一個社會的連續性與過去連線起來的。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過去只有在被視為一個制度演進的歷程時才可以理解。”這對後來運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發展問題的學者產生了深遠地影響。傳統經濟發展理論特別是新古典理論“被過度概括模型的危險……(能夠)在某種程度上透過對啟發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環境適時並安置可變物進行詳細說明而得到避免”。在現實個案研究的基礎上,制度分析可允許我們“穿透”社會事實而不是遠離事實的分析模式來對發展問題予以說明。同時,透過“跨文化的啟發式研究”得到大量的個案積累,也“應該產生對不同的社會和文明內在的行動傾向理解水平”。

  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並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採用正是源於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複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複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於抽象時空的歷史虛無主義。

  早期發展經濟學家也曾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進行過個案研究,但由於其主要是從總體上來把握有關變數,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倡導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對社會單位的分析必須從具體成員的地位和行動開始”,“‘社會’、‘人民’、‘企業’或‘政黨’不是再被認為是‘一個像個人一樣行動的集體’”。市場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徵,在行動情況中的角色既面臨約束也面臨機會,約束和機會的存在依靠各種結構的環境所組成的要素之中”。對特定環境下個體行為的重視有可能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建立堅實的微觀基礎,克服結構主義微觀基礎建構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義過於抽象的不足。

  雖然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在引入制度作為分析物件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義方法的“核心”,具有與新古典主義一樣的靜態和比較靜態的分析特徵。但是,以諾斯和福格爾為代表的新經濟史學派,則透過對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歷史的考察,更具有動態特徵。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將靜態方法用於分析發展這一動態問題的窘境。

  2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的決定因素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反貧困首先始於對制約發展因素的探討。所以對發展決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發展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之一。20世紀50年代—60年代的發展經濟學家依據哈羅德—多馬模型和羅斯托的“起飛理論”,認為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資本形成是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和決定因素,形成了過分強調資本形成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資本論”。根據這種理論,發展中國家貧困的根源在於資本稀缺。納克斯提出貧困惡性迴圈理論和納爾遜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論則進一步展示了資本不足與發展停滯的惡性互動關係。

  但“唯資本論”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即在發展中國家資本不足的同時,廣泛地存在著資本低效配置和資本浪費現象。正如麥金農所指出的,“在所謂資本匱乏並且某些特定部門遭受供給瓶頸限制的經濟中,普遍存在的卻是過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廠和裝置。”新制度經濟學指出,“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發揮作用。制度至關重要。”這充分說明,資本不足不是阻礙發展中國家發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發達的結果。阻礙發展的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後國家尋租盛行,不僅使生產經營者在提高經濟效率方面的動力消失,而且還導致整個經濟的資源大量耗費於尋租活動,並且透過賄賂和宗派活動增加了經濟活動的交易費用。所有這些方面無疑大大削弱了國民經濟的內在實力,並且使得發展經濟急需的投資或者難以形成或者投資方向和結構受到嚴重扭曲。

  在猛烈抨擊“國家控制教條”中起家的新古典主義,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嚴重的“政府失靈”,正是“看得見的腳”對“看不見的手”的.踐踏應該對糟糕的經濟績效負責。只要政府放棄對經濟的過度干預,讓經濟系統“獲得正確的價格”,市場機制會自動地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靜態的最優必將最終轉化為有效率的動態經濟發展。而作為新制度經濟學基礎的科斯定理告訴我們:交易是市場的前提。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裡,沒有適當的制度,任何有意義的市場經濟都是不可能的。奧爾森也明確指出,興盛的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夠保障個人權利的制度。沒有這些制度,也就沒有人會積極地儲蓄和投資。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則開門見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也是西方世界興起的原因所在。因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者更確切的說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係。

  3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政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發展中國家存在結構剛性和資本短缺的結構主義的自然主張是,利用國家的力量扭曲資源價格進行資本積累,組織對國民經濟各部門進行平衡或有選擇的大規模投資,以期藉此走出貧困陷阱。新古典主義則認為,只要政府“使一切自由化,使一切私有化,然後呆在一邊”,經濟就能自然地得到發展。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有效率的制度系統。因為:①制度透過確定明確的規則,增加了資源的可得性,提高了資訊的透明度,因而減少了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和風險,降低了交易成本,從而促進了市場更好的執行;②制度透過明確界定產權,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會收益率,鼓勵了創新和企業家的出現,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持續的動力;③制度透過建立社會活動的基本規則,擴大了人類在經濟、政治、法律、文化等領域的選擇機會,從而進一步豐富了發展的內涵。

  特定製度的出現與否取決於對它的需求和供給,公共選擇理論和“諾斯悖論”卻向我們昭示:政府一方面可能透過安排激勵系統來刺激經濟增長,但另一方面又可能因為統治者的偏好、意識形態剛性、官僚政治等因素而導致政府維持低效率的制度安排。有鑑於此,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在促進發展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於一切。而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出現要依靠政府和社會的共同作用,特別是對政府要施加嚴格的限制,即建立一個受限政府。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破除了結構主義“政府萬能”和新古典主義“市場萬能”的幻想,為發展經濟學的政策研究和取向提供了更為現實的視角。

  總之,無論是在方法論上,還是從理論本身涵蓋的內容來講,新制度經濟學都汲取了結構主義和新古典主義的諸多積極因素,並在自己的框架內進行了富有啟發意義的整合,並在此基礎上有所深化,充分反映了發展經濟學微觀實證化,內部各學派之間融合的發展潮流。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分析方法在經濟發展理論中的地位日高,可能是發展經濟學真正的復興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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