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創業定居的調研報告_調研報告

關於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創業定居的調研報告_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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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人口比重大,如何促使更多農民進城務工創業定居,儘快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轉變,減少農民,富裕農民,進而推動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已成為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面臨的一個現實而又緊迫的重大課題。

  一、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創業定居是統籌城鄉發展的突破口

  隨著社會轉型的加速演進,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城市勞務市場主要是農民工的“兩個趨勢”不可逆轉。順應新形勢,暢通農民進城“管道”,既能開拓農民創業途徑,又能提高土地等資源的利用效率,進而形成“三化”互促聯動的良性機制,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

  1、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客觀需要。新型工業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可逾越的階段。近年來,全市上下認真落實“工業強市”戰略,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程序,全市第二產業實現增加值76億元,增長19.7%,其中工業增加值40.25億元,增幅達23.8%。一批新崛起的農民企業家和大量的農民工,進入城鎮創辦企業或到中小企業務工,已成為工業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但用全市人均8795元的gdp、三次產業27:33:40的結構和工業15%以下的就業率三大標誌性指標,對照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我市正處在調整產業結構,加速大上工業,讓農民進入城鎮發展創業的最佳時期。遵循客觀規律,乘勢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創業定居,已成為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客觀之需。

  2、加速發展城鎮化的有效途徑。農民進城不但直接轉變為城鎮的生產者,而且能帶動城鎮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的增長,成為推進城鎮化的直接動力。據研究表明,城市化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gdp提高0.15個百分點,就業率提高0.33個百分點。近來,儘管全市以擴容提質為核心的城鎮建設快速推進,農村向城鎮轉移人口大幅增加,每年城鎮化率以1.5%的速度增長,但全市的城鎮化率仍然比全國的45.6%低14.6個百分點,比全省的40.6%低9.6個百分點。目前,市內進城務工農民10.3萬人,其中相當一批農民在城市生活多年,卻難以享受市民待遇,遊離於城鎮化的邊緣和“門外”,如果能讓這部分人整戶進城居住,那麼全市城鎮化率就能再提高約11個百分點。將有條件的農民工及其家屬轉變為城鎮人口,進而盤活農村土地及宅基地資源,擴大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無疑是提高全市城鎮化水平的一條捷徑。

  3、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然選擇。破解“三農”問題,既要在農外下功夫,也要在農內找出路。就農內而言,就是透過發展現代農業,培育新型農民,使留在農村的部分專業農民,規模集約經營土地,實現土地產出效益的最大化。全市農村人口265.71萬,常用耕地面積287.2萬畝,人均只有1.08畝左右,戶均經營耕地4.5畝;97.2萬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按集約經營計算只需50萬,還有47萬多處於富餘狀態;農民人均純收入2770元,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由的3057元擴大到7380元。農村人多地少、經營分散、效益不高和收入偏低的問題十分突出。只有千方百計促進農民進城,將大量剩餘勞動力轉移到二、三產業,騰出有限的耕地資源,透過流轉的形式,讓有實力、有技術的產業大戶和龍頭企業規模集約經營,才能實現農業佈局區域化、生產專業化,獲得較高的經濟效益,進而邁向農業現代化。

  二、鼓勵農民進城務工創業定居的戰略舉措

  就業是民生之本,居住是民生之託,收入是民生之基。這也是農民進城所要解決的必具條件。從我市現階段特徵出發,更應堅持統籌城鄉一體發展,確立和推進大工業、大城鎮、大轉移聯動發展戰略,為農民進城務工創業定居創造基本條件。

  1、發展大工業為農民提供創業就業條件。充分的創業就業環境,是農民進城立足的前提。從整體上看,全市工業經濟比重較少,企業規模偏小,產業鏈條太短,產業叢集尚未形成,難以吸納更多的勞動力。目前城鎮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提供就業崗位2.08萬個,鄉鎮企業二產從業者11.6萬人,工業提供的就業崗位比較有限。只有大辦工業、辦成大工業,才能為農民進城創業就業提供條件。一是做強大產業。以新型工業化為引擎,加快發展清潔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製造等重點產業,集中力量打造培育產業鏈條,不斷擴大就業崗位。二是打造大園區。市上著力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成產業領先高地、市場投資窪地,吸引各類資源湧入,帶動全市開發一批市場容量大、經濟效益高、競爭能力強的新產業、新產品,開拓就業增容空間。三是興辦大企業。大力引進和發展產值過億、過十億、過百億的大型企業,注重發展勞動密集性企業,對現有規模以下企業,透過資本聯合、技術改造、擴大產能等辦法,逐步向規模企業邁進,提高工業的整體水平。力爭到20xx年,全市工業新增就業崗位10萬個以上,使其真正成為接納農村勞動力的主渠道。

  2、建設大城鎮最佳化農民進城定居環境。農民為了尋求更好的致富途徑、更優的子女教育和生活環境,進城務工創業定居已成趨勢。堅持發展大城鎮戰略,同步解決農民進城住房問題,是推進城鎮化的首要任務。第一,突出規劃“龍頭”。充分發揮規劃在城鎮建設中的調控作用,高起點地從空間佈局、城鎮規模、土地利用、基礎設施等方面做好城鎮發展規劃,擴大城鎮空間,提高增容能力。第二,構建城鎮體系。按照中心城市、小城鎮、新農村集鎮“三個100萬”人口布局目標,加快建設佈局合理、功能齊全的三級城鎮體系。採取重點突破、分步實施、強勢推進辦法,到20xx年,中心城市人口由現在的32萬達到55萬,向大城市邁進;小城鎮人口由現在的40萬達到65萬,向達標小城鎮邁進;新農村集鎮由現在的20萬達到40萬,向集鎮社群邁進,形成快速吸納農民進入城鎮的格局。第三,完善功能設施。加快以教育、醫療為首要的城鎮基礎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儘快緩解農民進城帶來的子女上學和就醫設施壓力,為農民進入城鎮創造良好的環境。力爭到20xx年,全市城鎮人口達到160萬人左右,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

  3、實施大轉移增加農民收入。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全市目前大約尚有近50萬農村剩餘勞動力,實施大轉移,讓多數農民從土地中徹底解放出來,走出農村,走向城鎮,進軍非農產業,是增加農民收入的戰略選擇。應堅持異地輸出、就地轉移、返鄉創業三措並舉,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實現農民轉移數量突破、質量提升。一是異地輸出。建立勞務基地,強化定單對接,打造勞務品牌,不斷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和務工效益。二是就地轉移。對接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需要,著力在工業、旅遊業和現代服務業領域開拓就業渠道,制定轉移規劃,擴大轉移規模,實現有序轉移。三是返鄉創業。完善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加大幫扶力度,創造優惠條件,最佳化創業環境,實現以創業帶動就業。力爭到20xx年,全市轉移農民到市內市外城鎮就業90萬人,其中市內就地轉移就業由現在的10萬人增加到30萬人左右。

  三、建立促進農民進城創業定居的政策機制

  農民進城務工創業定居,急需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瓶頸,進行制度創新。但這項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應制定扶持政策進行引導,提供轉移崗位進行安置,完善社會保障進行解難。

  1、制定鼓勵農民進城創業扶持政策。一是建立培訓體系。打破“專業雷同、縣縣都辦”的職教思維定式,制定統一規劃,整合培訓資源,以職業技術學院為中心,在全市範圍內分專業、按區域佈局發展職業技術學校,啟動實施“素質+技能+創業”工程,推廣“一個不能少”的培訓模式,尤其應鼓勵引導農村初中畢業生選擇職業技校,加大免費培訓力度,培養一批懂技術善經營素質高的創業型農民,確保能進城、穩得住、會發展。二是加大資金支援。政府應多方籌資建立創業基金,主要用於為農民創業提供貸款補貼和貸款擔保。鼓勵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創新貸款服務品種,積極推行以土地經營權、林權、大型農機具和農村房產作為抵押物的貸款業務,完善聯戶擔保貸款模式,加大小額貸款扶持力度。對農民新創辦的成功企業,政府可給予一次性獎勵。三是加強創業服務。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務工創業服務市場,在資訊諮詢、職業介紹、維權服務等方面大開綠燈,提供個性化、保姆式服務,降低進入門檻,簡化各種手續,優惠減免稅費,廢除歧視差別,加強權益保護,營造更加公平的就業平臺和服務環境,真正讓務工者滿意、讓創業者放心。

  2、建立農民進城創業定居社保體系。一是積極建立統一的城鄉戶籍管理制度。進一步放寬農民進入城鎮的戶籍限制,對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和生活來源的進城農民可優先在新居地落戶,享受城鎮居民同等待遇。二是加大城鎮教育設施的建設投入。把城鎮教育放在城鄉統籌的突出地位,最佳化城鄉教育規劃佈局,強化城鎮教育設施和師資力量,堅持按片區規劃就地入學制度,切實解決好農民進城子女的上學問題。三是制訂實施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逐步建立城鄉均等的醫療、工傷、失業、養老、生育保險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體系,儘快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到城市的社會福利和社保範圍。四是重視解決農民工進城的住房問題。大力開發建設面向農民的保障性住房,擴大農民進城購房規模,真正使農民工能在城裡安家興業。

  3、積極探索農民“三權”流轉置換辦法。農村住房、承包地和林地作為農民最基本的生活、生產資料,進城創業定居後,農民牽掛最大擔心最多。及時探索和制定“三權”流轉置換辦法,不僅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進城的後顧之憂,盤活原有資產,積累創業資金,而且有利於彌補城鎮化、工業化建設的用地不足,有利於現代農業的規模經營。堅持農民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推行以“農村宅基房產換城鎮住房,承包土地換社會保障,農戶林權換股份收益”的置換模式。一是進城農民的農村宅基住房由國土管理部門統一收儲,讓農民進入城鎮置換居住用房,置換出來的土地由土管部門統一安排。二是對放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除可透過流轉的辦法獲得收益外,進城後優先辦理城鎮戶口,享受城鎮居民同等社會保障政策。三是把進城農民承包的集體林地作價入股,讓當地產業大戶、龍頭企業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等市場主體經營,股份收益歸農民所有;也可將林權一次作價賣斷。“三換”工作是一項新的複雜系統工程,應先在月河川道及縣城周圍等有條件的地方,以進城從事個體經營和比較穩定的創業務工農民為重點,開展“三權”流轉置換工作試點,在總結經驗、完善政策後,再積極穩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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