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範文

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範文

  時間一溜煙兒的走了,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轉眼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有得有失,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自查報告吧。那麼好的自查報告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範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1

  根據縣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X中委〔20XX〕49號)的檔案精神,為全面開展全鄉科級幹部個人持有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以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清查工作,鄉委高度重視,制定專人負責,全面清理,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上安鄉科級幹部中,現在職的鄉科級幹部共11名,其中鄉科級正職幹部3名(含1名主任科員),鄉科級副職幹部8名(含1名紀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已退休科級幹部4名,其中科級正職退休幹部2名,科級副職退休幹部2名;無離休科級幹部。

  二、開展情況

  為提高我鄉科級幹部對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認識,鄉委、鄉政府高度重視,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組織在職科級幹部傳達縣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X中委〔20XX〕49號)檔案精神,認真學習《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領導幹部出國(境)審批管理暫行辦法》(X中發〔20XX〕22號)檔案,使全體科級幹部明確和掌握出國(境)的申請事項和審批程式,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的.出國(境)行為。

  經過全面深入調查瞭解,全鄉現任職和已退休的15名科級幹部均沒有持有個人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等出國(境)證件。

  三、存在問題

  退休科級幹部的流動性較大,個人資訊管理難度大,資訊變更時更新不及時,掌握不準確。

  四、下一步計劃

  鄉委、鄉政府要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提高認識,切實做好我鄉科級幹部出國(境)證件的資訊實時採集登記工作,並及時報送至相關部門備案,實行動態跟蹤管理,確保科級幹部個人出國(境)資訊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2

  根據中組部近期下發的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出國(境)監督管理工作的相關檔案要求和《中共XX省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出國(境)監督管理工作,白沙縣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證件自查清理和收繳工作。

  XX縣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了領導幹部出國(境)審查和審批許可權、程式和要求,辦理出國(境)證件的申請、審批、領用、登記及保管事項,進一步完善了領導幹部出國(境)情況報告、證件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程式和制度。要求各單位填寫報送《白沙縣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證件清理情況統計表》,進行摸底調查和收繳,並要求沒有私自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單位也要實行“零報告”制度。按照個人及部門自查、清理上繳、核查催繳三個步驟,採取單位自查統計與調取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相關資訊相結合、自我申報與全面摸底相結合,在全縣範圍內對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包括省管幹部,離退休幹部)個人私自持有出國(境)證件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和清理收繳。透過認真細緻的清理工作,截止7月7日,共清理收繳因私出國(境)證件56本。切實加強了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防止因私出國(境)違規行為發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3

  XX市將按照政策要求,透過嚴格出境管理、嚴格審批程式、強化紀律約束等措施,進一步強化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

  在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中,西寧市將本著對在職領導幹部從嚴,離退休幹部適當從寬;黨政領導幹部從嚴,其他幹部適當從寬的原則。在職的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各部門、各行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機密的公職人員因私事申請出國(境)的一般不予批准。有特殊情況,確需申請因私出國(境)的,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審批手續,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需出國(境)的,由申請人向所在地區(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因私出國(境)的事由、外出時間、在外停留時間、地點及費用來源等情況,並簽字。同時,附國(境)外邀請函。申請人所在地區(單位)黨組織初審,並由單位黨組織出具審查報告,填寫《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審批表》,按規定程式審批。其中,廳級幹部及區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報省委組織部稽核,由省委審批;其他縣級領導幹部報市委審批;縣級非領導職務幹部報市委組織部審批;科級以下幹部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批。

  在此次強化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中,西寧市規定,因私出國(境)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履行請假手續。入境後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按程式銷假,7個工作日內向紀委、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出國(境)的有關情況。入境後15日內,副縣級以上幹部的因私出國(境)證件交西寧市委組織部保管,區縣科級幹部的因私出國(境)證件交區縣委組織部保管,西寧市直機關科級幹部的因私出國(境)證件交本單位人事部門保管。

  與此同時,XX市將按照國家、我省有關要求,組織開展領導幹部出國(境)證件清理自查工作,對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證件名冊逐一核實。對曾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後又被有關單位收回的,由個人出具相關情況說明。透過對出國(境)證件的嚴格管控,確保西寧市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證件個人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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