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服務通用版合同

保安公司服務通用版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安公司服務通用版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聘請單位(甲方):  地址:  單位:  郵編:  服務單位(乙方):  地址:  單位:  郵編:  

  甲方為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收費專案和車輛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  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  流動巡邏執勤的任務要求:  

  2、做到及時發現並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衛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後,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後,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已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甚至犧牲,(致殘者經中山醫一院、省人民醫院和經市法院法醫鑑定),其醫藥費、撫卹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乙方負擔。如因甲方指揮保安員執行保安職責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員受傷,致殘、犧牲的一切費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其餘部分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並經常保持聯絡,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後由乙方處理,保安人員因事請假,應書面向班長或甲方人保部門簽字同意並經乙方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

  5、為有利於保安隊伍整體素質提高,乙方可適當調整保安員,但必須是在保證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進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保安員在服務過程中甲方一旦發生財產遺失、損壞、被盜等現象,由乙方公司負責財產理賠。

  7、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9、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援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從___年215;___月215;___日至___年215;___月215;___日共215;___月。

  2、費用: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215;萬215;仟215;佰215;拾元(元)全月215;人,服務費合計215;元。

  3、住宿:由乙方解決。

  4、加班費:按勞動法規定,保安員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員加班時,加班費的計算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中規定的辦理。即:由甲方支付。周1—5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每小時工資150%,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12小時;休息日(週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每天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資300%工資報酬。

  5、付款時間及方式:  付款時間:雙方簽訂合同後第五天,甲方先付一個月215;名保安服務費215;元到乙方銀行賬戶,以後按每壹個月付款一次並在付款當月五號前一次付清215;名保安費用,付款方式:

  (1)支票。

  (2)現金。

  (3)匯款。  開戶銀行:賬號: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遇有政府行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響本合同正常執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變更合同內容時,甲乙雙方三天內協商,協商後所立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執行合同過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三天內協商,未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而單方終止時合同視作違約處理,由違約方支付三個月的保安總費用給對方作違約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議,另外協商的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雙方可以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提請區仲裁委員會裁決,不服仲裁委員會裁決時,可以向區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