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單位法定代表人履責的承諾書範本

涉外單位法定代表人履責的承諾書範本

xx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本單位承諾在聘請、僱用或招收來單位任職、就業、交流或學習期間的外國人(以下統稱招聘外國人),將履行以下職責:

  一、確保本單位招聘外國人的身份和事由是真實和必要的,並且與其申請簽證或居留證件事由一致,無弄虛作假或者其他違規行為。

  二、建立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外國人的有效管理。

  1、外國人入境後,須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在旅館住宿的,在旅館前臺辦理住宿登記。在旅館以外場所住宿的,留宿人或住宿人須於抵達住宿地24小時內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

  2、招聘外國人的招聘單位、居留地址、來華身份有變化的,備案單位基本資訊有變化的,應在變化後的10日內向xx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報告。

  3、聘用外國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國留學生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報告有關資訊。如申請人有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為的,法人承諾配合相關部門的查處工作,並承擔法律規定應承擔的'責任。

  4、招聘外國人所持有的簽證或居留證件即將屆滿,需要續聘(僱)或繼續學習的,應督促外國人在屆滿前(簽證和停留證件延期需在期滿7日前、居留證件延期需在30日前)向xx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延期。

  5、招聘外國人提前被解聘(僱)或退學,或者自動離職出走的,應督促外國人10日內向xx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換髮停留證件,並協助公安機關處理相關的遺留工作。

  三、不為與本單位沒有邀請、接待關係的外國人出具邀請函或代辦各類證件;不安排本單位的招聘外國人到其他單位工作、學習。

  四、在備案有效期到期之前,及時提交年審後的相關材料進行涉外單位登記備案年審;對因不及時提交年審材料,造成本單位無法按時申請居留證件和f、m簽證,後果由本單位自行負責。

  本人已知曉、理解並願意承擔相應的義務和法律責任。

  履責單位法人代表(簽名及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區中小企業促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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