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協議書模板錦集6篇

承包土地協議書模板錦集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土地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社員大會審議透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願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係,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本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耕地和園地,共 塊,面積 畝。其中:田 塊,共 畝;土 塊,共 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30年,從 1998年 07月01日起,至20xx年06月30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徵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徵用補償費的其餘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使用。

  (二)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三)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戶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准並制止實施。

  (四)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將承包地流轉給第三方的,流轉合同書應予註明發包方的本項權利。

  (五)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⑴ 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⑵ 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國家徵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五)集體建設佔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對發包方被佔用的承包地,發包方要用其他土地補足。無法補足的,按現行土地租金水平和剩餘承包年限折算成現金一次性給予補償。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三)承包方如果不願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戶,必須經發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⑴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並取得承包地;

  ⑶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⑷國家徵用全部承包地;

  ⑸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佔用全部承包地;

  ⑹其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發包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九、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徵佔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鑑證,從鑑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鑑證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2

  發包方:甲

  承包方:乙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村西(窯南)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 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叄年承包費,第二次在第三年 月 日交付 ,第三次在 。除此之外,乙方不負擔甲方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餘年限的承包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後,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3

  甲方:於德祥 (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周慶海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情見下表:

  二、合同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

  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4

  x縣x鎮xxxxx第___組農業社社員 (以下簡稱甲方)

  x縣x鎮xxxxx第___組農業社社員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透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各自需要,可以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願、相對集中、有利於耕種的原則,依法達成如下互換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願將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託縣五申鎮xxxx第____組 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_塊,面積______畝,摺合面積____畝。與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託縣五申鎮xxxx第____組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_塊,面積____畝,摺合面積______畝,進行互換。

  甲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合計面積___________(畝)

  乙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合計面積_________(畝)

  二、互換起止日期:自______年 月 日起到永遠。

  三、互換後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時,所得到的補償,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四、糧食補貼等各項惠農政策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地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合同不變。各自享受自己原來該享受的,各自承擔自己原來該承擔的。 即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各一份。

  七、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雙方應尊重對方在使用土地(互換後)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互不干涉對方經營活動;各自利用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新主人。

  甲方(戶主): 乙方(戶主):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間人:

  村委會(公章)

  法人代表: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土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合同範本《土地承包合同》。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充分開發土地資源利用農村土地,增加村集體和村民收入,經過甲方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並進行公開協商,確定該合同涉及村集體所有荒地灣由乙方 開發承包。為更好的確立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合理、自願、共贏的原則訂立以下協議:

  一、土地位置、名稱、面積及所有權、抵押權情況

  第一條 土地位置:

  。(附地理位置圖)

  第二條 土地名稱: 荒地灣 。

  第三條 土地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 土地所有權屬於 村集體所有,該荒地灣並無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物權障礙。

  二、承包期限及起止時間

  第五條 承包期限: 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第六條 承包費用: /年,支付時間:每年的xx月xx日。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第七條 承包土地的用途: 。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收取承包費用;

  (2)有權監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3)可以在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從乙方承包地進行排水;

  (4)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土地;

  (5)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在協議承包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情況下,不得變更承包費用;

  (8)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等必要的權利證書。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權利;

  (2)在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或者徵收後,有權獲得因此獲得的包括但不限於青苗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償費等相應的補償;

  (3)在乙方因意外等情況離世,其法定繼承人有權依繼承法的規定享有承包收益及後續的承包經營權;

  (4)乙方應當按時支付承包款;

  (5)在必要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提供通訊、架鋪公共設施等便利;

  六、協議解除

  第十條 協議解除的條件

  (1)協議到期後不再續約的;

  (2)乙方拒不支付承包費用,經兩次書面催告依舊不履行的;

  (3)承包土地被徵收、徵用等導致承包經營權喪失的;

  (4)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或者擅自收回、調整承包地,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乙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甚至以劃分“口糧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的,應當按照乙方為修整土地的投入 元及其他實際投入 元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擅自增加承包費用、在承包地設定抵押、質押等影響乙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 元的違約責任。

  八、糾紛的解決

  第十三條 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由 管轄,違約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包括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在內的訴訟支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可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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