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承包土地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土地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1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據《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將位於村十五組XXX(身體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由丈夫XX代理)、XXX的責任田土地共計5.5畝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用於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

  二、土地的性質及現狀

  該土地為甲方的個人責任田地,無抵押、無債權債務關係。

  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十年,從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1日止。四至界限:東至十七組土地,西至截崗溝,南至溝,北至XXX土地。

  五、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支付小麥20xx斤,大寫貳仟斤;玉米500斤,大寫伍佰斤。乙方以糧食支付給甲方,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給糧時間為協議訂立之日,以後每年在協議日到期前十天支付本年度一年糧食。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協議約定收取糧食;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糧食)。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產業開發、宣傳、應用。

  5.在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變土地性質,只能用於農業種植和養殖,不能用於非農生產。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協議約定興建、購臵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 乙方的經營使用權可以轉包、繼承或者與他人合作,但須經甲方同意。若轉包或繼承還須轉包方或繼承方與甲方重籤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視為違約。

  2.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糧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鑑證人(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年月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雙方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位於馬耳朵村的自用耕地,土地面積為 畝。土地四至界限:**************************************** 。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為 年。如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包甲方土地的權利。

  三、土地承包金額為 元/畝。繳納方式為一年一繳,次年繳納時間以合同時間為準。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提高土地承包金額。

  四、土地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對該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經營,所得的收益均由乙方享有,甲方無關干涉。

  五、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間,甲方須保證乙方對該土地的經營使用權,如因該土地產生糾紛的,甲方負責出面協調並處理妥當。如應土地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六、合同期滿後,乙方按照市場情況,適當給予甲方上漲承包金,但浮動金額不超過 元/畝。

  七、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進行經營時,享有的相關部門扶持、專案資金補助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干涉。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捺印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違約則賠償守約方所有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3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土地承包詳細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xx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西嶺土地承包給乙方:至:

  二、承包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每項畝 元, 年共計: 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稅、費,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四至不清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餘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築。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徵用,土地的徵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著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土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合同範本《土地承包合同》。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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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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