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離職原因怎麼寫
個人簡歷離職原因怎麼寫
導語:求職者應聘時經常碰到面試官問及離職原因,求職者回答的不妥隨時可能被淘汰掉。那麼,怎樣的離職原因能讓HR們接受呢?
正文:
不要寫因為你自身原因而離職,什麼工資低、工作太累之類的,與領導不和之類的絕對不能寫。因為新的`公司會覺得你這人太挑剔,以後你可能也會因為這些原因而離開這家新公司。
不要寫過多公司的原因導致你不得不離職,比如:人際關係複雜、單位領導無能,這樣新公司一定不會錄用你,因為他們會想,如果有一天你離開了這家新公司,也會這樣在背後罵他們。
上面朋友說的公司破產的原因,一定要慎重,如果你原來所在的單位是家大公司,那麼是否破產在網上是很容易查到的。如果你的謊話被揭穿,工作是肯定沒有了。
可以填寫如下原因:
1。單位有工作人員是領導的親戚或朋友,而自己則是應聘進去的,很多好的機會總輪不到自己;
2。你自己是經人介紹去的單位,無論做出什麼成績都會被人任為是得到了領導的照顧,所以自己想換個工作,這樣更能體現自己的能力。
3。原來的公司總不按時發工資,有拖欠現象。
4。公司對客戶的承諾經常不能兌現,搞的你們總是要對客戶進行解釋。
註明:前2條是絕對不會有問題,曾經實驗過;
後2條最好事先編好可以舉例的事件,免得突然問起來你沒的說,就有可能穿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