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管理方面制度(精選21篇)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精選21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管理方面制度(精選21篇),歡迎大家分享。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

  一、總則

  本制度規定了裝置巡迴點檢的管理組織及工作內容等;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工藝線上的生產裝置管理;

  二、管理組織

  1、根據本公司裝置巡迴點檢的實際需要,建立以崗位人員為基礎,工段技術人員為關鍵,裝置管理部門巡迴點檢為督促檢查的三級管理網路。

  2、生產裝置由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工段應建立健全定人定機制度。崗位操作人員堅持不離裝置,裝置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靈,把本崗位的裝置維護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或報告相關人員及時排除。

  3、工段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要掌握好本工段裝置的執行情況,檢查各崗位工人對裝置的點檢及維護情況,隨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4、裝置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對全生產工藝線上的線上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不定期對主機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以便掌握全線裝置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工段,班組的裝置巡迴點檢工作,以達到生產裝置安全、高效運轉。並做好巡迴點檢記錄及問題處理記載,巡迴記錄要儲存齊全。

  三、點檢的工作內容

  1、裝置管理部門

  ⑴由裝置主管組織,各工段裝置段長或技術人員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月一次,對生產主機裝置定期點檢。

  ⑶點檢內容:

  a、檢查各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裝置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b、檢查日常點檢和巡迴點檢記錄。

  c、檢查主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

  d、對異常情況的裝置組織監測和提出解決措施。

  2、工段級點檢:

  ⑴由工段裝置段長主持,技術人員班組長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週一次。

  ⑶點檢內容:

  a、按點檢標準書規定的專案進行,監督並複核崗位與維修班組的日常點檢記錄。

  b、檢查主要裝置和重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發現裝置異常,損壞和磨損情況應做好記錄以便確定修理部位,更換零件,修理的種類和時間,以此安排維修計劃。

  c、檢修裝置測試、維護情況和裝置環境衛生。

  ⑷檢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對重要的裝置定期用檢查工具和儀器進行檢查、測定,做好記錄,便於準確掌握裝置的技術狀態。

  3、班組崗位點檢:

  ⑴崗位點檢由崗位操作人員進行。

  ⑵點檢週期: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崗位點檢標準”規定的週期進行,負責點檢分管範圍的全部裝置。

  ⑶點檢內容:

  a、裝置執行中的異音、震動。

  b、潤滑系統工作情況(油溫、油壓、油位、冷卻水等)。

  c、運轉件是否移位、竄位等。

  d、目測部件是否開裂、變形、開焊。

  e、裝置地腳螺栓、緊固螺栓是否鬆動。

  f、檢查裝置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g、檢查安全保護裝置。

  h、檢查裝置跑、冒、滴、漏等現象。

  i、變電站及各電氣控制等專業電氣裝置按裝置規定內容進行。

  ⑷點檢方法:

  運用眼看、手摸、耳聽、鼻嗅等方法,結合裝置的儀表和訊號標誌。

  四、考核

  1、結合工段經濟考核責任制,納入工段考核。

  2、對點檢工作不負責而造成不該發生的裝置事故,要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並按事故大小酌情處理。

  附則:

  1、各級點檢工作記錄,應記載在點檢標準書上,並存檔備查(填寫時一式兩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裝置管理部門一份)。

  2、執行中崗位點檢也應使用點檢標準書,並簽名,對於執行中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做詳細記錄。

  3、對於點檢中不能檢視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機後進行定查。

  4、制定點檢考核細則。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2

  一、裝置基礎技術管理制度

  加強裝置技術管理,為裝置管理提供管理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裝置的技術基礎管理主要包括裝置標準化、裝置管理定額、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臺帳圖紙資料等工作。

  二、裝置標準

  1.裝置標準包括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維護、檢修和報廢等環節,我廠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裝置技術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護保養規程裝置檢修規程、裝置製造工藝規程以及相應的安全技術等規程。裝置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管理工作內容制定工作程式,並根據各級責任制,制定相應的工作標準。我廠制定標準時,應該認真總結我廠工人,技術人員的實踐與吸收國內先進經驗相結合,經過充分討論,最後交厂部批准頒發實施。

  三裝置管理定額

  1.裝置管理定額主要有裝置裝置檢修週期定額、檢修工期定額、檢修工時定額、維修費用定額,流動資金定額和備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貯備定額。我廠應保持定額的嚴肅性,定額的制定和修改需嚴格執行有關審批程式。

  2.我廠應建設執行定額和嚴格考核定額標準制度。對執行結果應有記載並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四裝置技術檔案

  1.裝置技術動力科要有全廠主要裝置的技術的檔案,車間要有本車間全部的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目錄

  (2)安裝使用說明書。裝置製造合格證及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書、裝置除錯記錄等。

  (3)裝置履歷卡片。裝置編號、名稱、主要規格、安裝地點、投產日期、附屬裝置的名稱與規格、操作執行條件、裝置變動記錄等。

  (4)裝置結構及易損件圖紙。

  (5)裝置執行時間累計。

  (6)裝置檢修、試驗與鑑定記錄。

  (7)歷年裝置缺陷及裝置事故記錄。

  (8)裝置評級記錄。

  (9)裝置潤滑記錄。

  2.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等專案投產後,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應歸入裝置技術檔案。

  3.技術檔案必須齊全、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五裝置技術臺帳

  1.裝置維修車間應健全全廠裝置技術臺帳。裝置技術臺帳是全廠裝置的綜合技術資料,主要包括以下技術內容:

  (1)裝置主要技術狀況彙總表(裝置完好率,洩漏率和主要裝置缺陷)。

  (2)主要裝置運轉狀況彙總表(裝置運轉時間、停機時間<計劃檢修停機、事故停機、備用停機、停機待料>)。

  (3)裝置檢修狀況彙總表(大修專案、實際完成專案、計劃外專案、計劃檢修工時、維修費用支出等)。

  (4)裝置事故彙總表(事故次數、停機累計時間、停機損失等)。

  (5)備品配件、材料消耗彙總表。

  (6)主要裝置技術革新成果彙總表。

  2.裝置維修車間應設專人負責裝置技術臺帳的彙總工作,並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報裝置動力工作季報。

  六圖紙資料保管

  1.廠生產部負責保管和供應全廠裝置的圖紙。

  2.維修車間負責保管複製和供應全廠裝置備品配件的圖紙。

  3.裝置遷移,調撥時,其檔案均應隨裝置調出,裝置報廢后檔案致於廠生產部存查。

  4.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專案的裝置投產後,其竣工圖紙交廠生產部保管。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遮蔽工程、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由維修車間或裝置所在車間保管。

  5.維修車間還應複製鍋爐、壓力容器的有關圖紙、建立定期檢驗記錄。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3

  永仁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場所建設專案屬於國家公益金支援專案。作為青少年校外活動工作者,都有愛護場所設施、裝置的責任和義務,發揚當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嚴格執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2、愛崗敬業,盡職盡責。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裝置,不損壞,不遺失,不作私用。

  4、嚴禁將裝置、器材帶出單位或借給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時,要嚴格辦理相關手續。

  5、器材,裝置若有損壞、遺失,將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責任。

  6、所管理的器材、裝置若出現故障,要及時報告並積極檢修。

  以上制度,請各位教職工務必遵照執行!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4

  1.所有裝置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瞭解裝置的結構、效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裝置,保養裝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裝置: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

  (2)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槓等處無油汙,無碰傷,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裝置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裝置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裝置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裝置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心領導、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責任鑑定。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5

  1、要規範裝置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期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裝置應科學分類,根據裝置不同型別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裝置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校電教裝置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它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裝置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訊息或淫穢錄音、錄影。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裝置,並作好保養。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裝置效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裝置損壞丟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效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裝置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裝置,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鑑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裝置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防火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裝置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裝置。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6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裝置和科學規範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應編制好儀器裝置補充計劃報學校審批購置,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裝置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儀器裝置總帳》、《儀器裝置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儀器裝置報廢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範、準確無誤”。

  四、儀器裝置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裝置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黴、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裝置借出或使用歸還後,要及時清點、檢測、擦淨、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裝置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裝置應經常處於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簿》、《實驗教學情況統計簿》、《儀器裝置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裝置,應向分管領導彙報,經審批後予以報廢。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裝置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檔案資料(計劃、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檔案等)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淨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裝置/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人身安全。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7

  1.裝置技術狀態的考核單位,按考核的裝置目錄劃分。主要生產裝置屬B類裝置,其它裝置為C類裝置。建立裝置臺帳和卡片。企業擁有的機電裝置,由機械動力部負責統一分類編號,按裝置的型別,以廠(部、室)為單位逐臺建立臺帳和卡片。

  2.帳卡一式三份,設機械動力部、資產財務部、各基層單位各執一份,每半年核對一次帳卡物,每季末基層單位向機械動力部報送裝置內部變動、增減表、均列為管理的考核內

  3.製成的代號和編號,逐臺製成金屬號牌,固定在工作機構本體的醒目處。

  4.建立完整的裝置技術檔案。

  4.1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其內容應有機電裝置主、輔機效能引數,檢修技術規範,裝置維護狀況,主要備件目錄,消耗及儲備定額,執行記錄,檢修記錄,技術改造記錄,潤滑狀況,裝置事故記錄,裝用軸承,調撥記錄,封存報廢記錄,圖紙目錄及其他有關技術資料

  4.2裝置技術檔案要有專人負責記錄、管理、儲存,機械動力部平時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定期檢查,管理的成效列入評選考核內容。廠內裝置調撥時將裝置技術檔案一併辦理移

  5.裝置的移裝、外借和調撥

  5.1裝置的移裝。基層單位因生產需要對某些裝置作內部移裝,必需提出申請和移裝方案,經生產技術部門鑑定認可後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後由機械動力部組織實施。

  5.2裝置外借,必需經領導批准。借方必需承擔借用期內的固資折舊費和維修費,並要保質保量按期歸還。外借裝置原則上是企業閒置的裝置。

  5.3本企業內部調撥,統一由機械動力部按規定辦理。調入、調出單位統一憑機械動力部辦理本單位裝置固定資產臺帳的增減,資產財務部憑調撥單辦理使用單位及折舊費用的轉移。

  5.4裝置外調須經領導批准,按上級規定的財務手續辦理,該機的備品配件隨機按價調撥。

  5.5裝置的讓售、出賣、拆套轉移和拆除等項工作,統一由公司機械動力部按規定辦

  6.備用封存和閒置裝置的管理

  6.1備用、封存和閒置裝置的所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妥善維護保管,建立檔案並做好防潮、防鏽防變質、防腐蝕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擅自拆套拆配件使用。

  6.2審定封存閒置裝置,首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生產部門簽署意見,報公司機械動力部辦理封存閒置裝置的有關手續,通知財務部門停止折舊提成、然後原則上就地封存。

  6.3封存閒置裝置啟用,首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生產部門簽署意見,報公司機械動力部辦理啟用手續,並通知財務部門恢復折舊提成,啟用投入生產。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8

  一、凡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裝置,都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部門檢驗合格併發給使用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新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裝置,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組織會同機械裝置使用單位和有相應裝置安裝資質的企業、單位,裝置檢測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檔案資料管理部門,裝置生產廠家,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1、按裝置生產廠家出廠檢驗的精度和效能專案進行檢測驗收。

  2、裝置的空運轉、操縱傳動靈活性、重負荷運轉。

  3、電氣控制裝置的運轉檢驗。

  4、液壓裝置的檢驗。

  5、安全防護裝置的檢驗。

  6、裝置主機及附件的外觀檢驗。

  7、按裝箱單清點附件,專用工具,附機備件及技資料檔案。

  三、經驗收合格後,辦理裝置資產移交事項,填寫開箱、安裝、除錯驗交記錄,並做好裝置的精度檢驗記錄及裝置試執行記錄,凡參加裝置驗收和裝置安裝及裝置檢測的人員都應在驗收單上簽字,送交檔案室存檔。

  四、屬隨機帶來的附件及專用工具,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按裝置裝箱清單點清後,填寫裝置附件、工具明細單交給裝置操作人員進行管理,裝置附件和裝置專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門進行管理。裝置技術資料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管理。

  五、裝置驗收後,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開始對裝置提取折舊費,裝置使用單位應在裝置使用三個月內進行一次裝置效能的除錯和精度的調整。裝置在磨合期滿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檢查調整各部位之間的間隙,在裝置使用期間嚴格裝置管理作業十字法作業。

  六、新裝置在安裝、使用和驗收中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應立即組織裝置生產廠家、裝置銷售單位、裝置採購人員進行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報公司主管裝置的領導。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9

  一、管理範圍

  本標準適用工廠維護範圍的特護裝置的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檢查車間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組織重大的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稽核與質量驗收;考核工作。

  2、生產車間負責巡檢掛牌;檢查班組巡檢掛牌、記錄落實的情況。維修車間負責組織隱患整改與搶修工作;檢維修方案的稽核與質量驗收;考核工作。

  3、車間班組負責所屬範圍內特護裝置的巡檢掛牌、記錄。

  三、管理內容

  1、特護裝置包括:略

  2、車間裝置主管週二、五9:00—10:00掛牌一次,班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掛牌、記錄一次。

  3、巡檢中發現問題應認真分析處理,對威脅生產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車間、廠排程報告,由排程通知有關人員到場處理。

  4、廠、車間、班組參加各裝置的特護活動。每月組織一次,時間為月底25日對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五定原則”認真整改。

  5、每次活動班組應有特護總結,內容為:裝置執行情況;上次存在問題的處理;搶修與隱患整改情況、存在的隱患與處理措施。各車間負責人每月應隨時抽查一次記錄,並列入考核。

  6、工廠每季組織各車間進行一次關鍵特護裝置分析會,討論存在的問題與處理辦法,對重大的疑難問題立項攻關。

  7、車間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護總結,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總結。

  四、考核辦法

  1、生產部負責對特護承包獎的考核與發放。

  2、巡檢、記錄不落實,或未掛牌,每次扣30—50元。

  3、責任心差,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每次扣100—500元;檢修、搶修存在質量問題,造成停機的扣100—500元;影響裝置停工的扣200—500元。

  4、不按要求參加特護活動或特護分析會,或未寫總結的,扣100—300元。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0

  根據甲醇廠裝置管理制度,對備用裝置的盤車進行了如下規定:

  一、裝置使用車間備用裝置根據裝置實際狀況,分類制定盤車週期如下:

  A、大型裝置盤車週期為每三天一次;

  B、油站每七天啟動執行一次;

  C、泵類裝置盤車週期為每兩天一次。

  二、對於帶聯鎖自啟動的備用機泵,必須在保證生產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盤車操作。

  三、盤車操作規定如下:

  A、大型裝置每次盤車90°。

  B、泵類裝置每次盤車兩圈以上。

  C、油站每次執行時間為30分鐘。

  D、應在裝置轉動外露部位(如軸頭、聯軸器等)應劃出明顯的盤車標記,並與盤車週期相對應。

  四、建立裝置盤車記錄,每次盤車後要準確填寫盤車記錄表。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1

  1、為確保工廠電儀裝置的正常執行與精確監控,從而保證我廠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電儀人員必須進行夜間值班,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2、值班人員值班時間為下午5:00至第二天早上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手機必須開機。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如果有事須離開必須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並告知聯絡方式和需要離廠時間,辦事完畢後必須返回廠區,並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

  4、值班人員在處理現場問題時嚴禁單人操作,必須雙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負責監護,在不能確認有無危險隱患的場所處理問題時,必須由崗位人員確認安全並給與監護。

  5、值班人員值班需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尤其要將遺留問題記錄清楚、詳細。

  6、值班人員在白班人員上班前必須把辦公室和值班室衛生打掃乾淨,給白班人員營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

  7、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表安排的日期進行值班,值班人員需要換班必須提前4小時通知工段長,禁止擅自換班。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2

  選礦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裝置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裝置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裝置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尤其要注意裝置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訊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裝置進行認真清掃擦拭,並將裝置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裝置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裝置可以執行週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範圍及程度高於日常維護。週末維護一般規定在週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裝置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裝置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裝置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裝置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線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後,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於維護週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週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裝置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並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於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鬆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3

  電氣實驗工作是鑑定電氣裝置的絕緣狀態,測試分析裝置技術性能,正確判斷裝置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裝置損壞,保障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為搞好我廠電氣實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長期(超過8個月)停止執行和移動後的高壓裝置在投入執行前必須按執行中裝置的實驗專案和標準進行實驗。

  2、新安裝、大修理和檢修後的高壓裝置在投入執行前,必須分別按規定專案和標準進行實驗。

  3、本廠使用的各種保安用具必須嚴格按照實驗週期,實驗標準,定期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4、地面電裝置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電阻,於每年雷雨季節前測定一次,主要場所如土質不良,應酌情增加測量次數。

  5、廠各機電保護,每年要依據電網系統方案試執行和各負荷變化情況,進行依次整定實驗。新安裝主要裝置在投入執行前,機電作整定實驗。

  6、參加實驗人員須由有實際檢修經驗,經考試合格併發給實驗操作作證的電工或技術人員擔任。

  7、實驗人員應熟悉現場和裝置的情況,嚴格執行電氣實驗規程,嚴格採取現場保安措施而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儀表、儀器和裝置,準確無誤的進行實驗。

  8、加強技術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裝置和歷年實驗資料和檔案,對實驗結果必須全面得、歷史地科學地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裝置效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不斷提高實驗技術水平。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4

  一、總則。

  特護裝置是公司要害裝置,其執行狀況直接影響生產。為加強特護裝置治理,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生產動力科

  1、負責制定本單位的特護包機治理制度。

  2、負責對重點裝置特護包機執行情況每週進行巡迴檢查,做好記錄。

  3、每月召開一次裝置狀況分析會,並做好會議記錄。對重點裝置的治理狀況進行考核、評分(按重點包機考核細則),作為對包機人員的獎勵依據。

  4、負責制定重點裝置的點檢制度、點檢標準、內容、方法,組織現場實施。

  5、負責審定重點裝置的大、中修方案,並監督方案的實施。

  6、負責組織建立重點裝置的事故臺帳。

  (二)維護保養人員

  1、應在裝置維護保養制、巡迴檢查制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的特護包機責任制。

  2、參與每週由生產動力科組織的特護包機執行情況的巡迴檢查。

  3、認真執行點檢制,認真檢查、記錄,並做到記錄內容真實,書寫清楚、不篡改、不謊報。每月用完的記錄本,應妥善保管、備查。

  4、檢修班組應建立消缺記錄,對點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上報生產車間和主管科室,並及時整改。

  5、負責制定重點裝置的大、中修方案,由生產動力科審定,生產副經理批准後,安排計劃施工。

  (三)生產車間職責

  1、負責建立本車間的重點裝置包機責任制。

  2、負責建立重點裝置單機現場看板。

  3、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制、裝置維修保養制和四方聯檢制,四方聯檢必須到位。

  4、參與每月由生產動力科組織召開的裝置狀況分析會。

  5、認真填寫操作執行記錄和四方聯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當班班長。

  6、認真執行《裝置潤滑治理制度》和《裝置使用維護治理制度》。

  三、工作規定。

  (一)各有關單位應建立以包機制為中心的重點裝置包機責任制、維護保養制、巡迴檢查制、點檢制和四方聯檢制等規章制度。

  (二)主要控制指標:

  1、重點裝置完好率達到98%以上。

  2、重點裝置故障停機率應控制在1.5%以下。

  3、重點裝置洩漏應控制在0.5%26permil;以下。

  4、重點儀表完好率達到100%;常規儀表使用率達到100%;線上分析投表率達到100%。

  四、本制度解釋權歸生產動力科,並由生產動力科組織實施。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5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理解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到達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狀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資料。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狀況、影響工作狀況、殘值狀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狀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狀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職責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資料,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資料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資料,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資料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個性措施,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6

  為認真執行《煤礦機電裝置管理》的規定,並按我礦具體分工狀況,擬以下幾點細則:

  1、各區、科、廠無權對裝置進行借調、轉讓。

  2、凡我礦使用和檢修裝置單位,要配置兼職裝置管理員,並不斷學習,提高裝置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檢修裝置單位,對裝置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裝置管理人員每月要核對一次。

  4、嚴格執行出入廠驗收制,沒有領用手續、不完好、失爆的裝置不能出廠;對進廠的檢修裝置不進行交接驗收,或有拆件等狀況,要追查職責並視情節處罰,否則不發新裝置。

  5、對皮帶、溜子運輸機的頭、尾、減速機、電機等的管理應有計劃,合理備用,正常進廠檢修。

  6、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由各單位直接向供應申請進貨。

  7、凡裝置、低值易耗、專用工具等的報廢手續按通知規定辦理。

  8、各單位每月30日將全月所發生的機電事故按規定表格報機電科一份。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7

  第一章:總則

  第—條:為貫徹國務院《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裝置管理條例》,加強裝置管理,結合機械工業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裝置是建設社會主義的物質技術基礎,機械工業各級管理部門和企業務必堅持設計、製造和使用維修相結合,預防為主,使用、維護和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結合,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相結合,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做好裝置管理工作。

  第三條:機械工業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透過技術、經濟和組織措施,對企業主要生產裝置進行綜合管理。做到綜合規劃,合理選購,及時安裝,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安全生產,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素質,為機械工業的生產發展,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第四條:機械工業各級領導要重視裝置管理,用心採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科學技術新成果,不斷提高企業裝置管理和維修技術水平,以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

  第五條:機械工業裝置管理實行分級管理。機械工業各級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對企業裝置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裝置屬國家所有,管好、用好、維修好、改造好裝置,保證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使裝置經常持續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企業生產發展的需要,是機械工業各級領導務必履行的重要職責。

  在廠長(經理)的職責和職責制裡,都務必明確地把持續裝置完好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作為目標管理的一項重要資料,作為考核企業承包經營工作的主要指標之一。

  第七條:機械工業裝置管理的範圍是指對構成企業固定資產的生產用裝置的管理。

  企業生產用裝置統一由裝置動力部門管理。其工作資料包括對裝置規劃、選型、購置、安裝、除錯、使用、維修、改造、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實行綜合管理。

  第二章:各級組織的職責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機械工業管理部門在裝置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地區裝置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本地區機械工業的裝置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三)協同當地經委組織地區性的檢修專業化協作,推動檢修社會化和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本行業裝置管理的經驗交流、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為企業的裝置管理帶給資訊和諮詢服務;

  (五)負責編報上級需要的統計報表。

  第九條:企業廠長(經理)在裝置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對全廠生產裝置管理負全面職責。在任期內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裝置管理與維修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有關規定;在經營職責制中,要求實現裝置管理的下述指標:主要生產裝置完好率85%以上;主要生產裝置的新度係數不能下降;無重大裝置事故。

  (二)協調好生產和維修的關係,搞好裝置的計劃修理、組織好維修備件的生產和供應。生產中不允許拼裝置。

  (三)要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裝置管理和維修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目標,負責審定企業的裝置管理與維修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根據企業長遠或年度經營的方針、目標,提出對裝置動力部門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標;全面組織和領導裝置動力系統的業務並佈置檢查裝置維修、更新改造和動能管理工作,協調橫向關係;掌握及正確使用裝置更新改造資金、大修理基金;組織審定裝置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計劃及重大專案的可行性分析,審批費用預算;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裝置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教育及技術培訓;組織開展群眾性的裝置維護競賽活動,抓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對重大裝置事故的處理作出決定。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十條:企業裝置動力部門務必負責或參與裝置更新、技術改造、自制裝置、新建專案和零星購置裝置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調研、規劃、購置(設計、製造)、安裝、除錯,個性是對關鍵裝置進行經濟技術可行性分析,把好選型和安裝驗收質量關,為搞好裝置的後期管理打基礎。

  裝置動力部門要參與基建、改(擴)建工程公用設施(風、水、汽、電等)的設計審查和施工驗收。

  第十—條:對進口裝置,裝置動力部門務必參與選型的調查和考察。在與外商談判中,由裝置動力部門負責提出可靠性、維修性和經濟性方面的要求,以及維修備品配件、潤滑油品、維修人員培訓、裝置安裝和維修所需的技術資料等要求。

  第十二條:裝置動力部門要廣泛收集裝置科技發展及市場資訊和有關裝置使用的意見,為做好裝置選型帶給依據。同時,要將新裝置使用初期在質量、效率、執行中存在問題、故障狀況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資訊及時向製造單位反饋。個性是進口裝置務必在索賠期內做好有關工作。

  第四章:基礎管理

  第十三條:企業裝置動力部門在辦完裝置驗收手續移交生產時,務必按照規定逐臺統一編號,建立裝置卡片和臺帳,建立裝置檔案,要做到隨機附件和技術資料齊全。進口裝置的技術資料應及時全套翻譯入檔。每年進行復查核實,做到帳、物、卡相符。

  第十四條:企業的生產裝置實行分類管理。機械工業關鍵裝置由國家機械委制訂管理辦法;高精度、大型、重型稀有裝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訂管理辦法;其餘裝置由企業制訂管理的具體辦法。

  第十五條:企業要根據裝置在生產中的重要程度和對加工產品質量的影響,結合裝置的可靠性、維修性,裝置停機對生產的損失,購置原值的大小等,將裝置劃分為重點預防維修裝置(簡稱重點裝置)、一般預防維修裝置和事後維修裝置,不一樣的裝置採取不一樣的管理方法和維修方式。重點裝置的範圍及管理辦法由企業自行制定,並能夠根據企業生產任務變化狀況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裝置封存。因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裝置停用半年及以上應進行封存,並按規定辦理封存手續,封存要有明顯的標誌。裝置封存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並採取防塵、防鏽蝕、防潮措施,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所有封存裝置都要到達完好裝置要求,並列入裝置檢查範圍。

  對於因工藝調整、產品轉產或其他原因閒置2年以上不用的裝置企業應用心進行處理。同時可報請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第十七條:裝置的調撥和移裝。裝置實行有償調撥,調出裝置應按分級管理的要求進行審批,調出裝置應隨帶原有輔機、附件及技術檔案,企業內車間之間裝置的移裝應由裝置動力部門統一辦理手續。

  機械工業關鍵裝置和高精度裝置超過使用年限,其主要結構和部件已嚴重磨損,精度喪失或自然災害造成損壞已無法恢復原有效能及精度的,可作降級處理。

  凡需降級使用的裝置,應由企業領導、技術人員、有經驗的工人組成簽定小組,根據使用部門提出的申請,進行復查、分析、論證定性,提出鑑定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機械工業關鍵裝置報國家機械委備案。

  第十八條:裝置的報廢。裝置主要結構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經濟上不宜修復、改裝,對安全生產有影響,對環境嚴重汙染或屬國家政策規定務必淘汰的裝置能夠辦理報廢。機械工業關鍵裝置及精、大、稀裝置的報廢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部門確定,其中機械工業關鍵裝置報機械委備案。處理報廢裝置收入的資金,只能用於裝置更新和改造。

  第十九條:裝置故障與事故。裝置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效能,不能正常執行,技術性能降低等,造成停產或經濟損失者為裝置故障。裝置故障造成停產時間或修理費用到達下列規定數額者為裝置事故。

  一般事故:修復費用一般裝置在500~1萬元;精、大、稀及機械工業關鍵裝置在1000~3萬元者;或因裝置事故造成全廠供電中斷10~30分鐘為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修復費用一般裝置達1萬元以上;機械工業關鍵裝置及精、大、稀裝置達3萬元以上者;或因裝置事故而使全廠電力供應中斷30分鐘以上為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修復費用達50萬元以上或由於裝置事故造成全廠停產二天以上、車間停產一週以上者為特大事故。

  事故發生後企業應按裝置分級管理的有關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並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原因,嚴肅處理,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重大及特大事故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報國家機械委。限1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部門,同時抄報國家機械委。

  裝置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職責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職責,按情節輕重和職責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

  對裝置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並追究領導職責。裝置事故頻率應按規定統計,按期上報。

  對修復費用低於500元或全廠供電中斷10分鐘以下的裝置故障也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

  第二十條:自制裝置經為期半年的生產驗證,能穩定到達產品工藝要求,技術資料齊全,並與實物相符,貼合固定資產標準者,可列入企業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否則不能轉入固定資產。

  第二十—條:動力裝置,要有專人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保證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執行。一般動力裝置、管道和線路安裝、改造須經企業裝置動力部門審定,由企業主管領導審批。對於起重裝置、壓力容器、鍋爐、變配電等重要裝置的安裝、改裝、修理和更新報廢,須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企業要建立、健全裝置管理和維修的各種工作制度、工作標準、工作流程、統一的表格、工作定額和動力管線竣工圖紙。加強各種技術檔案、圖紙和檔案管理,個性是動力管線竣工圖紙的管理。裝置技術檔案、圖紙資料應存放於貼合檔案管理要求的資料室中。

  第二十三條:要加強裝置管理和維修資訊的積累、資料處理和統計分析工作,各種原始憑證、圖表齊全,資料正確。國家規定的統計報表,應有專人負責統計,做到填寫整齊,資料正確,上報及時。

  第二十四條:企業要不斷提高裝置管理水平,用心創造條件,逐步實現裝置管理維修資料應用微機處理,以提高資訊處理的質量和效率。

  第五章:技術狀態管理

  第二十五條:要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以保證正常運轉。主要生產裝置應按照裝置磨損變異的規律,進行定期的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普查,統計、分析和考核裝置完好率,便於及時和全面掌握裝置技術狀況,為編制維修計劃和帶給領導做為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裝置發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決時,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組織修理工人排除,並填好故障記錄,對經常重複發生故障的部位,裝置管理和維修部門應認真分析,制訂改善維修措施。儘量從根本上消除故障發生的原因。

  第二十七條:重點裝置要實行點檢(日常點檢、定期點檢)制度,掌握裝置技術狀態,逐步採用先進的監測和診斷技術實行狀態監測維修,及早發現異常,做好預防措施。對起重裝置、壓力容器和變配電等裝置,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負荷或預防性試驗。

  第二十八條:對關鍵工序的裝置,定期進行幾何精度檢查,必要時,應進行動態精度檢測,及時進行精度調整,作好記錄,以保證產品加工質量。

  第六章:使用、維護和修理

  第二十九條:工人在獨立使用裝置前,須對其進行裝置的結構、效能、技術規範、維護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理論教育及實際操作技能培訓。經過考試合格發給裝置操作證後,方可憑證獨立操作。

  第三十條:操作工人應掌握“三好”、“四會”,嚴格執行使用裝置的“四項要求”、“五項紀律”(見附錄)。

  第三十—條:裝置的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實行崗位職責制。對於多人操作的裝置、生產線,務必實行機長制,由機長負責。

  對多班制生產的裝置,操作工人務必執行裝置交接班制度。單班制裝置應有執行記錄。

  第三十二條:操作工人要嚴格遵守裝置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裝置。嚴禁精機粗用,超負荷、超規範、拼裝置。如遇現場生產管理人員或上級強令操作工人超負荷、超規範使用裝置時,裝置管理部門有權制止,操作工人有權拒絕,並可越級上告,並對違章指揮者追究職責。

  第三十三條:生產裝置要嚴格執行日常維修(日常保養)和定期維護(定期保養)制度。

  第三十四條:企業要根據生產特點和裝置條件,採用預防維修方式;對於流水線、流程裝置、全年無法停機的,應利用一切生產空隙安排好定期維護和檢修,並認真安排好大修計劃;對生產影響不大的一般裝置,可採用事後維修方式。

  第三十五條:維修工作要實行區域維修負責制。按照分工負責管轄範圍內裝置巡迴檢查、計劃檢修和故障檢修,做好記錄;對裝置動力部門下達的主要生產裝置完好率、故障停機率、裝置可利用率、檢修計劃、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計劃完成狀況作好記錄統計,作為考核依據;對重點裝置關鍵部位按規定要求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並作好記錄。

  第三十六條:企業要設定潤滑站,車間要設潤滑點,配備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和專職潤滑工,配備必須數量貼合要求的潤滑設施;建立和健全潤滑管理制度。對裝置潤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並開展根據油質狀態監測換油的科學方法。

  第三十七條:裝置預防性修理類別一般分為大修理、專案修理和小修。

  (一)大修

  裝置的大修理是計劃修理工作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種修理。在大修時,要對所修裝置進行全部解體,修理基準件,修復或更換全部磨損件。同時修理、修整電氣部分以及外表翻新。從而全面消除裝置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復裝置原有的精度、效能和效率。

  (二)專案修理

  根據裝置的技術狀態,對裝置精度、功能達不到工藝要求的某些專案按需要進行針對性修理。修理時一般要部分解體、修復或更換磨損機件,必要時進行區域性刮研,校正機床的座標,以恢復裝置精度、效能。

  (三)小修

  裝置的小修理是按定期維修規定的資料或針對日常點檢和定期檢查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修復少量磨損件,同時透過檢查、調整、緊定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裝置使用效能。

  企業要制訂年、季修理計劃,認真組織實施,主要生產裝置大修理計劃,由廠長批准,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裝置修理計劃務必納入企業各級生產計劃下達考核。

  要編制檢修作業計劃,包括修前技術準備和生產準備。對修理複雜、工作量較大的重點裝置,要採用網路技術編制修理計劃、按計劃施工。

  第三十九條:企業要組織好維修用備品、配件的生產、供應和保管工作,編制備件儲備定額,建立備件儲備卡,要用心處理積壓,加快資金圍轉,保證經濟合理儲備。引進裝置的備件應高於維修備件供應率的平均水平,對大型、特殊的備件要用專款儲備。在有條件的地區,備品配件要逐步向集中儲備過渡。

  第四十條:裝置大修後的質量驗收,以質量管理部門的專職裝置檢驗員為主,會同裝置動力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維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參加。承修部門應對承修裝置的質量負責,在保修期3個月內,企業要考核大修理質量返修率指標,大修後的質量要求:恢復規定工作潛力,到達原出廠或生產工藝標準,配齊完全裝置和必要的附件,修理技術檔案按要求及時歸檔;但對下列狀況,經企業主管裝置領導批准,能夠制定修理降級標準。區別對待:

  (一)經過兩次以上大修理的老舊裝置,嚴重損壞的裝置或原裝置本身有嚴重缺陷,能夠根據工藝要求,適當放寬允差,制定具體的大修理質量標準。

  (二)長期用於單一工序加工的通用裝置,大修理後與加工工序有關的專案要到達工藝要求,其餘專案可結合本企業實際狀況,降低要求或免檢,同時,修理費用定額應相應地減少。

  第四十—條:要加強裝置大修理基金的管理。裝置大修理基金應按規定的提存率提取,由企業裝置動力部門按計劃掌握使用,以保證應大修理的裝置及時按計劃安排大修,財務部門加強管理,審計部門負責監督。

  第七章:改造與更新

  第四十二條:裝置改造與更新工作是企業的重要任務之一,企業要根據產品發展規劃,結合工藝改善和裝置技術狀況制訂裝置改造與更新計劃,它是企業技術改造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裝置動力部門負責制訂年度計劃,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裝置改造與更新方案的審批。一般裝置的改造與更新,由企業裝置動力部門提出方案報主管裝置廠長(總機械師,專職副總工程師)批准,凡納入新建或技措專案中的重大裝置改造與更新,應由企鬥總工程師組織技術經濟分析論證,報廠長批准後執行,裝置動力部門應用心組織實施。

  第四十四條:裝置技術改造宜結合大修理進行。改造所需資金不超過所改造裝置大修理費用的30%時,可列入大修理費用開支;若超過時,應將改造資料專項列入技措計劃或企業技術改造計劃,所需費用從折舊基金或企業技術改造資金安排解決。裝置改造後新增的價值,用大修理基金開支的不辦增值,用折舊基金等開支的應辦理增值。

  第四十五條:裝置更新原則上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裝置更換技術性能落後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裝置,凡貼合下列狀況之一的裝置,能夠更新:

  (一)經過多次大修,技術性能達不到工藝要求和保證不了產品質量;

  (二)技術性能落後,經濟效果很差;

  (三)透過修理雖能恢復精度及效能。但不經濟;

  (四)耗能大或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裝置。

  第四十六條:裝置更新工作應在主管裝置副廠長或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由總機械(動力)師(專職副總工程師)具體負責並應建立以裝置動力部門為主,計劃、生產、技術、工藝、財務、質量、使用部門參加論證會,研究更新方案,經批准後,由裝置動力部門組織實施。凡納入國家計劃中的技術措施專案有關裝置更新部分,裝置動力部門參與,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四十七條:對被更換(淘汰)的舊裝置,應組織技術鑑定,區別不一樣狀況,進行處理。經處理後的裝置變價收入款項,按規定要用於裝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報廢的受壓容器及國家規定的淘汰裝置,不準轉售其他單位使用。

  第八章:經濟管理

  第四十八條:購置新裝置或裝置進行重大改造,要在主管廠長領導下,裝置動力部門協同有關部門按照裝置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的原則進行經濟管理,在裝置全過程管理各個工作環節都要講求經濟效益。

  第四十九條:要合理使用裝置維修費用(包括大修理費用)。企業財會部門應會同裝置動力部門對車間經費中的裝置維護和檢修費用下達分配指標,由裝置動力部門控制使用,並對裝置大修理費用實行單臺核算,做到原始憑證齊全,費用攤派合理,在企業內要考核統計大修理成本,裝置大修理平均停歇天數,萬元產值維修費用,固定資產裝置維修費用率。大修理成本和萬元產值維修費用(包括大修理費用)要有統計分析,應力求經濟合理。

  第五十條:企業要進行對生產裝置固定資產創淨產值率的統計與考核,不斷提高現有裝置的利用率,力求用較少的裝置投資,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第九章:教育和培訓

  第五十—條:要把裝置管理維修人員的培訓計劃納入企業的培訓規劃;把裝置管理維修理論基礎知識的教育列入企業職工教育的資料,並在時間、物質和資金上給予保證。分期分批培訓在職職工,並將學習成績列為競賽評比和晉級條件之一。

  第五十二條:結合工作需要,由裝置動力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有計劃地選送熱愛裝置工作、成績優良的幹部、工人參加廠外有關的各種專業培訓班,脫產深造,或參加高等院校、電視大學或業餘職工大學,脫產理解裝置管理維修方面的正規專業教育,以適應四化建設的需要。

  第十章:獎勵與懲罰

  第五十三條:企業應用心參加各級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裝置管理創優活動,經評定為各級裝置管理優秀單位後,企業應對有關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以資鼓勵。

  第五十四條:企業應定期組織廠內裝置管理先進群眾、先進個人的評獎活動,發表成果,樹立標兵,表彰獎勵先進,以推動裝置管理維修工作的開展,並給予獎勵。

  第五十五條:維修工作要求知識面廣,技術複雜,從事裝置管理維修工作的人員待遇和獎勵不低於相應工作條件的生產人員;在管理、維修和技術革新中有重大貢獻的專案,應納入科技成果獎進行評獎。

  第五十六條:對裝置維護不好的車間、班組及個人應給予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應予經濟懲罰。

  對違章操作、翫忽職守造成裝置職責事故者,對失職造成裝置嚴重失修、技術狀況劣化的單位和職責者,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賠償經濟損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規定適用於全民所有制機械工業企業。群眾所有制企業和事業單位能夠根據自身條件參照本規定貫徹執行。兵器企業專用裝置管理另發實施細則。本規定由國家機械委負責解釋。

  第五十八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行。原頒發的《機械工業裝置管理與維修條例》即行廢止。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8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19

  1、要規範裝置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裝置應科學分類,根據裝置不同型別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裝置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習電教裝置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他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裝置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訊息或淫穢錄音和錄影。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裝置,並作好保養工作。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裝置效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裝置損壞丟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效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裝置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裝置,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簽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裝置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裝置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裝置。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20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裝置管理方面制度21

  一、總則

  裝置是企業生產的重要因素,為科學地進行裝置管理,做到合理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生產、適時改造和更新,保證裝置長週期穩定執行的同時不斷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術裝備水平,為公司的發展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內容包括:裝置前期管理、裝置的使用、維護、裝置檢修、裝置檔案管理、裝置的停用及報廢等。

  二、裝置的前期管理

  1、裝置定購。裝置購置申請的批准程式:全公司所有裝置(包括低值易耗裝置)的購置,均應有批准依據,新增裝置和更新裝置按年度計劃執行,零星購置的裝置由使用單位填寫裝置新增或更新申請表,報常務副經理同意,經總經理批准後購買。

  1)申報,首先分公司先向總公司提出新增(或更新)所需裝置申請,其中包括所需裝置新增(或更新)原因、所需大體費用(包括裝置價格、裝置安裝費用、防腐保溫、新增管材費用、土建費用、吊裝費用等)。待總公司批覆後可按相關程式辦理。

  2)各分公司首先提供出所需裝置滿足生產所需的各種工藝引數,然後總公司根據引數選擇製造質量可靠,售後服務好的2-3個供應商對他們的裝置技術性能和投資費用進一步比從選定(裝置的選擇要遵循技術先進、經濟效益高、生產適用、維修方便等原則)。

  3)裝置採購合同的簽訂,裝置供應商確定後可簽訂採購合同並建立裝置臺帳,發現有未落實的專案,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補充完善,簽訂合同後應隨時瞭解裝置製做進度並按時進行催交和組織到廠,保證新裝置早日到廠安裝投產使用。

  4)裝置到廠後,由各分公司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按照訂貨合同,檢查到貨數量、裝置名稱、規格型號,裝箱質量驗收合格證後辦理入庫手續,及時建立健全各種裝置臺帳(如固定資產和壓力容器臺帳)。若驗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關程式進行處理。

  2、新裝置安裝及驗收。

  1)由總公司負責組織,分公司具體實施,基礎驗收合格後,進行裝置安裝就位、除錯,總公司同時需負責安裝技術指導。

  2)安裝除錯結束後,可由總公司組織分公司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經驗收人員簽字後,正式移交給使用單位(各車間)。車間對該裝置按照本車間裝置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3)隨機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門的操作者保管,隨機備、配件由備件庫負責保管,技術檔案由各分公司生產科統一整理歸檔。

  三、裝置使用管理

  1、各分公司應根據裝置的效能引數和生產工藝的要求,制訂正確使用方法,並納入操作規程,並對操作工進行培訓,

  2、操作者必須經專業培訓,持有操作證(特殊裝置,須由國家特定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操作證),持證上崗。凡新上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必須在持有操作證的操作者的指導下方可操作。3、裝置的使用管理要實行定人定機方式。對於由多人操作的裝置和生產線,實行班(組)制,由班(組)長負責,並由班(組)長包機到人。

  4、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裝置的操作規程(特別是開停車需注意的問題,如油位是否合適、盤車是否靈活、連線螺栓是否鬆動、油溫是否正常等),嚴禁裝置超負荷和帶故障運轉。

  5、裝置操作人員要按時填寫裝置執行記錄,並保證裝置執行記錄的連續性。

  四、裝置維護保養

  1、裝置的維護保養主要由維修工的日常維護保養為主,各分公司根據裝置情況制定包機責任人,並針對裝置本身特性和正常使用情況規定具體維護保養內容,由於保養不當造成的裝置損失或事故,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裝置維修人員對裝置必須做到“四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裝置故障。

  3、裝置包機人員必須每天按時巡檢,不能流於形式,在搞裝置衛生的同時,要切實透過“看”“聽”“摸”,發現裝置存在問題,並針對問題果斷採取措施進行解決,對馬上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並給出解決方案,做好監護執行準備。同時包機人員要做好巡迴檢查記錄,真正做到對裝置瞭如指掌。各車間裝置主任根據包機人員的反饋及自己的日常檢查要做好裝置隱患排查整改臺帳(將裝置存在問題、需準備的材料、檢修工時,需檢修人員及工器具落實到位),以準備好隨時停車檢修而不慌亂。

  4、裝置包機人員要嚴格按照潤滑週期表執行加油潤滑,落實“五定”(指定時、定點、定量、定質、定人)管理,防止裝置因缺油而發生裝置故障影響裝置正常執行。

  5、各分公司生產科應定期組織各車間幹部管理員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下整改單要求車間按要求進行整改,對未按時整改或不整改的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裝置的維修

  1、裝置的小修(或臨時修理)

  1)各分公司應根據裝置執行情況對裝置易損件(如軸承、機械密封、多級泵平衡盤和平衡套等)規定小修週期,對執行到期的裝置應倒過進行檢查,透過檢測資料,如果要要求範

  圍內可繼續使用,如果超標則更換新配件。檢修時一定透過科學手段進行檢查,用資料說話,而不能靠經驗來裁定。

  2)裝置突然發生故障後,分公司應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分析原因,並定製定檢修方案,組織維修人員按檢修方案進行檢修,如果是主要運轉裝置或大型裝置,需報總公司生產質量處(主要運轉裝置或大型裝置),要求派技術人員協同解決。

  3)對於公司現有技術力量無法完成的裝置檢修,應由分公司填寫外協修理申請單,經總公司批准稽核後,進行外協修理。外協修理申請單應詳細註明維修裝置的名稱、故障原因、外協廠家和預計費用。

  4)在維修完成以後,各分公司必須及時填寫裝置檢修記錄,同時做好裝置事故臺帳,對發生事故原因認真剖析,並從根本上做好防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對主要裝置的還需及時完善裝置技術檔案。

  2、裝置大修、中修的檢查驗收

  1)裝置大修、中修完工驗收必須嚴格按說明書或大、中修計劃書中規定的各項檢修內容、技術標準要求進行。

  2)對無法修復到出廠標準的老、舊裝置,原製造有嚴重缺陷的裝置,經過兩次以上大修的裝置,嚴重損壞過的裝置,在保證生產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或根據工藝要求另行制訂大修的標準。凡降低修理專案精度標準的裝置,必須在大修、中修任務書中註明。

  3)裝置大修、中修後應及時進行內、外部檢查,空運轉試驗,升壓、升溫試驗,負荷執行試驗,試生產等必要的技術性能試驗,必須達到裝置出廠標準和符合原安裝的生產工藝要求。

  4)裝置大修、中修驗收由生產車間、總公司相關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參加,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單,一式三份,生產車間、總公司技術部、財務各一份。

  5)驗收後各分公司生產科應將大修、中修資料收集、整理、存檔。

  6)對於國家有特殊規定的特種裝置如壓力容器、鍋爐、超重機械等,各分公司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進行維修、保養、檢修和報檢。

  六、裝置改造與更新

  1、各分公司可結合工藝改進和裝置技術狀況制訂裝置改造和更新計劃。

  1)裝置改造與更新方案的審批

  2)一般裝置的改造與更新,由各分公司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中應寫明改造原因、改造部位及詳細改造方案、改造費用、效益分析及收回成本年限),報總部審批。

  3)凡納入新建或技改專案中的重大裝置改造與更新,應由總公司組織技術經濟分析論證後,各分公司立項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裝置技術改造應結合大修進行。裝置更新原則上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裝置,更換技術性能落後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裝置。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更新。

  1)經過多次大修,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2)技術性能落後,經濟效果很差的。

  3)透過修理、改造雖恢復效能但不經濟的。

  4)耗能大或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不經濟的。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裝置。

  七、裝置的閒置與報廢

  1、裝置閒置

  1)閒置裝置是指由於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產裝置,裝置閒置在半年以上的應進行封存管理。

  2)裝置封存程式

  A封存由各分公司進行,封存要有明顯的標識。

  B裝置封存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並採取防塵、防鏽和防潮措施。

  C所有封存裝置都要達到完好裝置的要求,並列入裝置檢查範圍

  3)因生產結構或技術原因長期不用,連續停用一年以上的閒置裝置,應積極組織外調、出租或轉讓,以提高裝置的利用率。

  4)裝置的封存和啟用需填寫裝置封存和啟用表,並報總公司同意。

  2、裝置報廢

  1)裝置報廢條件

  A因意外事故或災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結構嚴重損壞而無法使用的裝置。

  B製造質量低劣,達不到最低工藝要求的裝置。

  C生產使用造成損壞、無修復價值的裝置。

  D機器陳舊,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且無法改造的裝置。

  E耗能高,嚴重汙染環境的裝置。

  F超過使用年限的裝置。

  2)報損、報廢裝置的處理方法

  A按現有價值整件或整機出售。

  B拆卸、轉讓可利用的零部件。

  C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廢料處理。

  3)固定資產報廢程式

  裝置報廢申請由各分公司使用單位提出(寫明使用年限及報廢原因),經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報總公司生產質量處進行專業審查,然後經計財處、常務副總審批後,報總經理審批。

  八、備品備件的管理

  備品配件是指裝置維修所用的替換零部件,常用的備品備件應保持一定的庫存。短缺時由各分公司裝置管理人員提出採購申請,報總公司審批後進行購買。

  1、備品備件的申報

  非急需要的裝置配件,可按月計劃申報程式由各車間裝置主任根據各維修人員提出的採購計劃於每月20日前經各分公司經理簽字後報總公司,經逐級審批後購買。

  急需要購買的裝置配件,可填寫裝置配件計劃表,走急件報批程式,經分公司經理同意後,直接報總公司,經總經理簽字後購買。

  2、備品配件的驗收

  配件到各分公司後,可由各分公司組織各車間裝置負責人進行驗收,需測量的必須進行檢測,然後按照供貨單檢查到貨數量、規格型號等,質量驗收合格證後辦理入庫手續,並建立好裝置配件明細臺帳。若驗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關程式進行處理。

  3、保管員應根據維修人員提供配件最少備用數量,確定最低儲備量,做好備品配件定額儲備管理,確保裝置維修需要。

  4、備品備件由維修人員提出領用申請,保管員按領料單發放。

  5、裝置配件的使用,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需調整間隙的安裝時應運用檢測工具進行測量,並記錄好檢測資料。

  九、裝置的基礎管理

  1、各分公司應對各車間的所有裝置按照規定逐臺進行統一編號,建立裝置卡片和臺賬,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臺帳建立要將運轉裝置和靜止裝置分開),做到隨機附件和技術資料齊全。進口裝置的技術資料應及時全套翻譯入檔。

  2、財務部門應至少每年對所有裝置進行一次複查核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

  3、裝置的調撥

  1)裝置的調撥必須由總公司統一進行,各部門不得私自進行調撥。

  2)調撥出的裝置必須隨帶原有輔機、附件和技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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