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情況彙報
江西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情況彙報
江西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情況彙報:
各位主任、各位委員:
受省政府委託,現將我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大氣汙染防治總體成效
近年來,在省人大有力監督和大力支援下,我省上下緊緊圍繞“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幹興贛”的發展思路,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各項部署,積極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促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協調發展。
(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穩中有升。
20xx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穩定,南昌市執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60.82%,細顆粒物(PM2.5)濃度在全國第一批執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個設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二級標準。20xx年1-10月,南昌市空氣質量優良率為79.6%,好於上年同期。九江市20xx年開始執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空氣質量優良率為82.6%,全省其他9個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二級標準。
(二)大氣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逐年下降。
“十二五”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較2010年累計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排目標任務。20x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6.8萬噸,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7.87萬噸,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氣汙染防治責任進一步落實。
一是落實大氣汙染防治目標責任,省政府與環保部、各設區市政府分別簽訂大氣汙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層層落實,逐項紮實推進,確保取得實效。同時,制定印發江西省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將21個省直單位納入《實施細則》各項重點任務的責任單位,進一步強化了環境保護職能部門的監督責任和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二是出臺《大氣十條》實施細則以及考核辦法,按照《大氣十條》要求,省政府印發《江西省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制定相應考核辦法,將全省大氣汙染防治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設區市和重點企業、重點專案。同時,組織開展全省淨空、淨水、淨土行動,著重部署了應對大氣汙染的“淨空”行動,從治理工業廢氣、汽車尾氣、揚塵汙染三個方面具體明確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任務。
二、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節能減排倒逼產業升級。
近年來,我省持續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一是推進大氣主要汙染物減排。採取逐月督查、排程、通報、駐廠督辦等措施,推進大氣汙染減排重點專案建設。預計年底全省火電脫硫、脫硝機組裝機容量分別佔統調火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的比例將達到100%和94.66%,鋼鐵行業脫硫燒結機面積佔燒結機總面積的比例達到94.79%,全省日產4000噸水泥熟料生產線脫硝設施比例將達100%。二是嚴格大氣汙染減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發《20xx年度市縣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實施意見》,將空氣質量納入考核範疇,並對節能減排不合格的相關設區市或縣(市、區)實行“一票否決”,引導和推動市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20xx年,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1個設區市和8個縣(區)實行了“一票否決”。三是強化節能評估審查。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節能評估審查規定,積極引導企業研發、使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裝置,加快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重點推進鋼鐵、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業的節能技術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全省在圓滿完成20xx年國家下達的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基礎上,制定出臺《江西省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實施意見》及分工方案,確定了我省20xx年淘汰落後產能年度目標和企業名單,並向各設區市政府下達了淘汰任務書。此外,加緊清理整頓全省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業建成違規專案,清理新鋼集團11#1050M3高爐專案等違規鋼鐵專案8個。
(二)大力開展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
一是貫徹落實《江西省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20x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該《條例》,10月1日開始實施。該《條例》重點對機動車排氣汙染的預防和控制、環保檢驗和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管理、尾氣超標治理和強制報廢等內容進行規範,為我省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貫徹落實《條例》,機動車汙染防治工作取得新進展。二是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10.02萬輛。三是加快機動車環保標誌發放,截至目前,全省經委託的機動車環檢機構103家,基本覆蓋到縣一級,全省核發環保標誌超過340萬套。四是嚴格實施黃標車限行措施,各設區市均出臺實施了黃標車限行管理規定,其中南昌市限行範圍達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並查處相關違法行為2萬餘起。五是加強機動車排汙監管能力建設,南昌、上饒、景德鎮、宜春、吉安、贛州等6個設區市均成立了機動車排氣汙染專門監管機構,省市兩級機動車排汙監管平臺也正在加快建設,南昌市已完成平臺建設。
(三)大力推動建築施工揚塵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辦法》已列入省政府20xx年立法計劃。二是推行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在全省開展建築工地安全文明生產標準化施工,加強施工工地環境衛生管理,將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列為各級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的條件之一,並將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在投標中計入競爭報價,實行費用單列。三是改進和加強城市道路清洗作業水平。加強城市環衛作業管理,積極推進主次幹道的機械清掃,推進道路清掃由乾式向溼式轉變,加大對城區主要道路每天灑水壓塵次數,對城市重點地段道路、公共場所地面實行定時水洗壓塵,有效控制揚塵汙染。四是建立健全揚塵管理機制,各設區市相繼出臺了控制揚塵汙染方案,不定期對全市工地揚塵情況進行檢查,開展多部門協同執法。南昌、九江、贛州、新餘等設區市在建築行業積極推廣混凝土和砂漿預拌,有效減少施工現場攪拌粉塵。
(四)全力推進多汙染物協同控制。
一是加大油氣回收力度,制定出臺《江西省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動全省所有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加快完成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強城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管理,加快劃定和擴大“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南昌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面積已達到城市建成區面積的75%以上,其他設區市均達到城市建成區面積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鍋爐,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鍋爐491臺。四是推進燃油品質升級,20xx年7月1日前已向社會供應國Ⅲ標準車用柴油,20xx年1月1日開始供應國Ⅳ標準汽油。20xx年1月1日前將供應國Ⅳ標準車用柴油。
(五)嚴格大氣環境監督監管。
一是嚴格涉氣專案環評審批,將汙染物總量來源作為建設專案環評檔案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對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的新增產能專案一概不予受理,並嚴格實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確認制度。二是加強高能耗高排放專案准入管理,明確在城鎮居民聚集區域、規劃區,主導風上風向,以城鎮中心為界線,向外延伸5公里內禁止新建化工、農藥(原藥生產)、鋼鐵、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屬冶煉等大氣汙染型專案。三是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根據國家有關部署,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大氣汙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出動執法人員7298人次,檢查企業(單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締關停8家。20xx年6月至9月,再次對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專項督查,檢查大氣汙染排放企業(單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締關停14家。
(六)實施大氣汙染聯防聯控。一是推動實施昌九區域規劃,制定出臺《昌九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規劃》,統籌協調建立聯席會議、聯合執法、環評會商、環保資訊共享、第三方監測、氣象環保應急會商等應對霧霾的六大聯動機制,實行區域內霧霾綜合治理。二是開展預測預警聯動,省、市級環保、氣象等部門加強協作,構建環境保護工作合作框架,為開展全省空氣質量預報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氣質量預報工作機制,將於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眾釋出預報預警結果。
(七)大力推進霧霾天氣應急體系建設。
一是加快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根據環保部部署,地級以上城市分三期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於20xx年、20xx年先後實施了空氣質量新標準。新餘市作為第三階段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城市,提前於20xx年3月1日起正式實時對外發布監測資料。其他8個設區市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三階段建設工作進展順利,將於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會發布包括細顆粒物(PM2.5)在內的6項指標監測資料。二是加快省級和南昌市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在充分利用現有氣象觀測站網與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系統的基礎上,做好空氣重汙染過程中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監測預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點城市霧霾天氣應急管理,南昌市相繼出臺空氣重汙染日應急方案、實施細則及考核辦法,初步建立大氣汙染監測預警應急體系。
(八)積極推行綠色生產出行方式。
一是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充分結合區域大氣環境承載力,進一步最佳化大氣汙染型產業、園區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規模、佈局、結構,全面評估規劃實施後對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二是深入推行清潔生產,完成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源發電廠等72家企業清潔生產稽核評估備案,推進永修雲山經濟開發區等6個清潔化工業園區試點,加快省級清潔化園區建立、省級工業示範產業叢集清潔化改造和工業綠色轉型試點縣(市、區)建設。三是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省政府制定出臺具體實施意見,落實各地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有序推進營運車輛“油改氣”工作。截至20x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營運天然氣車輛6469輛,“油氣混合”車輛5630輛。與此同時,加快天然氣推廣使用,目前全省共啟動116座汽車加氣站,較去年增加25座。
三、面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隨著我省工業的持續快速發展,能源消費和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與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汙染物排放不斷增加,大氣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
(一)面臨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帶來的挑戰。
我省仍處於工業中期快速發展階段,城市化和工業化互動發展進一步加快,資源能源消耗持續增長,環境容量相對不足,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和產業偏重化結構的趨勢還將維持較長一段時期。GDP總量、煤炭消費量以及機動車保有量的大幅增長,必將對大氣汙染物的控制和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帶來巨大的壓力。僅昌九地區預計,到20xx年和2020年新增煤炭消費量將分別達到866萬噸和2351萬噸,給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帶來較大壓力。同時,工程減排的空間日益縮減,對細顆粒物貢獻較大的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尚處於起步階段,現有汙染控制力度與人民群眾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複合型大氣汙染現象日益突出。
隨著我省工業的快速發展、能源消費和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與揮發性有機物導致細顆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汙染呈加劇態勢,大氣汙染呈現複合型、區域化的汙染特徵。同時,我省區域逆溫等不利氣象條件時有發生,大氣擴散能力差,汙染物積聚,造成霧霾天氣。
(三)城市揚塵汙染有增無減。
當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建設和舊城改造。受城市環境管理水平限制,多數建築工地和渣土運輸車未嚴格採取防控措施,揚塵汙染嚴重。城市揚塵等近地面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汙染等問題,導致城區灰霾現象日趨頻繁。
(四)機動車增長加劇城市空氣汙染。汽車尾氣是複合型空氣汙染的主要來源之一。近年來,我省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20xx年上半年,我省汽車保有量為280.9萬輛,但尚未全面供應符合國V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四、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將繼續貫徹落實好《大氣十條》,加大汙染治理力度,著力解決現階段突出的大氣環境問題,努力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責任。
進一步明確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並根據《江西省落實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考核辦法》,逐年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各部門的目標責任考核,建立運轉順暢、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嚴格落實《江西省機動車排汙汙染防治條例》,進一步強化機動車汙染防治。
(二)強化關鍵環節汙染治理。
確保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嚴格專案監管,嚴防“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強化工業汙染源治理;嚴格執行機動車環保準入和環保限行相關政策,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強化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監測監管,嚴格城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積極推進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強化多汙染物協同控制。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強化大氣汙染監管執法。
(三)加大政策和資金傾斜力度。
加大大氣汙染防治的資金投入,加快出臺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扶持政策;加大對關閉淘汰落後產能、工藝裝置的資金扶持力度。不斷健全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綜合利用財政、稅收、價格、信貸、保險等多種手段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四)最佳化改善能源結構。
大力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油,推進工業園區清潔能源升級改造,推廣天然氣、燃料電池和混合動力等清潔能源車輛,著力提高全省清潔能源比例;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進一步改善車用燃油品質,在2017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V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五)提升大氣環境管理水平。
加強對重點城市細顆粒物(PM2.5)汙染成分與源解析以及汙染對策的研究,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協作,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體系。加強預警體系建設,提高空氣質量監測能力,完善釋出內容和方式,提高預警預報的科學性、準確性。加快機動車監控管理平臺建設,健全各級機動車排氣汙染監管機構。
(六)開展省際大氣汙染防治合作。
加快融入長江中游城市群、長江經濟帶、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發展戰略,積極尋求與相鄰省份的合作溝通,大力推進城市叢集環境保護一體化,積極探索省際城市間大氣汙染聯防聯控新機制,著力解決區域性突出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