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檢修、施工的安全協議書

裝置檢修、施工的安全協議書

  為確保公司20XX年裝置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保持工作現場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檢修、施工的安全,甲方與乙方(各檢修、施工外協單位)就保證安全生產和施工質量等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1、乙方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檢修、施工前乙方安全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檢修、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配齊相應安全防護設施,對其自身安全負全責;

  2、乙方參加檢修、施工的人員,必須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同時遵守甲方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屬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持有效證件進行作業。

  3、乙方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電鑽、砂輪等,可生產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向甲方申請辦理動火證,經甲方審批後才可施工;

  4、乙方在動火施工期間必須設立監護人,監護人在作業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及時聯絡有關人員採取措施,作業完成後,安排及時清理現場,並要會同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5、乙方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應接受甲方管理,電氣裝置、工具、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6、乙方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裝置或容器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由乙方安排有救援能力的監護人做好監護工作。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並及時報告甲方;

  7、乙方凡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隨身攜帶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高空作業不應交叉進行;

  8、乙方在其工作範圍內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對甲方裝置及人身安全造成損害的,由其引起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XX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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