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管理法》貫徹實施情況視察報告

《藥品管理法》貫徹實施情況視察報告

  一、基本情況。

  總的認為,市藥監局自20xx年初成立以來,堅持一手抓組建,一手抓監管,在經費緊張、人力不足的情況下,積極推進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不斷加大打擊藥品違法行為力度,強化監督管理,淨化醫藥市場,為促進《藥品管理法》的貫徹實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普法宣傳紮實有效。市藥監局充分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等大眾傳媒,透過舉辦《藥監之窗》專欄、局長訪談等多種形式,對《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了廣泛宣傳,定期通報藥品質量,普及用藥常識。在《藥品管理法》頒佈實施一週年之際,組織開展了真假藥品對比展覽,共接待諮詢群眾1500多人次,發放宣傳材料2000餘份。對查沒的價值4萬多元的假劣藥品進行了集中銷燬,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

  二是藥品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市藥監局把整治藥品市場秩序作為開展工作的突破口,不斷加大執法力度,重點對農村用藥質量、中藥材質量、醫療機構藥劑和藥品非法經營進行了專項檢查整治,對無證經營和製售假劣藥品的不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藥品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今年以來,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7923人次,查處各類案件246起,沒收藥品、醫療器械標值42萬元,罰沒款23萬元,取締無證經營55戶,銷燬假劣藥品價值15萬元。特別是在“非典”防治期間,全域性上下認識統一、行動快捷,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先後多次對“非典”藥品和醫療器械進行稽查,有效遏制了藥品市場非法經營活動。

  三是藥品經營逐步規範。全市共有藥品經營單位1200多個,年藥品銷售額約2億元。藥品經營行為是否規範,直接影響著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市藥監局把規範藥品經營行為貫穿於藥事管理工作始終,採取多種措施,努力創造良好的藥品經營環境和秩序。為強化藥品經營單位的自律行為,組織開展了“放心藥店”、“放心藥房”建立活動,指導藥品使用、經營單位建立起自我約束機制,向社會公開承諾藥品經營質量標準,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為加大對藥品經營單位的監管力度,市藥監局將全市所有涉藥單位納入了監管網路之中,建立了監督檔案,透過定期檢查和臨時抽查等方式,對其經營行為進行了有效監管。同時,對藥品使用許可證的稽核發放工作嚴格把關,初步將基層個體醫療機構用藥納入規範化管理軌道。為加強對藥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先後舉辦培訓班53期,培訓人員2734人,努力塑造一支德行端正、業務過硬、群眾信得過的藥品經營隊伍。

  四是執法隊伍素質不斷提高。藥監局成立後,狠抓作風建設,加強執法隊伍培訓教育,建立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機制,使執法人員做到了思想觀念、工作作風、政治業務素質、監督職責四到位。根據上級要求和本部門實際,組織開展一系列學教活動,在審批、認證、檢驗、處罰以及權、錢、人等關鍵環節,建立內部監督約束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擔任社會監督員,制訂出臺“十項自律禁令”。目前,無一起案件引起行政訴訟,無一起錯案發生,無一執法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樹立了藥監部門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問題。

  從視察情況看,《藥品管理法》實施近兩年來,我市的藥品管理工作成效明顯,但工作中也有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全社會的藥品管理法律意識仍然不強。目前不少群眾對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其相關知識瞭解的不多,藥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中法律意識不強、藥學知識匱乏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全社會學法、用法,依法維護藥品管理權利、履行應盡義務的良好局面還沒有真正形成。二是藥品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尚未達到法律要求。按照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配備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營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目前我市執業藥師、從業藥師人員較少,很難達到法律規定的標準;個別小型藥品零售店沒有藥學技術人員。由於從業人員缺乏應有的法律意識和藥學知識,因而不少藥店記憶體在處方藥隨意出售或銷售記錄不全的現象。由於藥監局是新建部門,少數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還不適應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藥監職能的有效發揮。三是藥品市場違法違規經營的現象還沒有杜絕。一些流動藥販無視法律規定,在農村、集貿市場非法售藥,個別藥店甚至隨意出售局麻藥品;有的個體醫療單位、小型衛生室進藥渠道複雜,很難保證藥品質量;計生藥具市場還不規範,有的經營者從中牟取暴利。

  三、幾點建議。

  藥品是維繫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不斷提高藥品質量,切實保障用藥安全,是人民群眾的強烈願望。為此,市政府及藥監部門要不斷加大藥品監督管理的執法力度,進一步規範藥品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藥品管理法》的重要意義。

  《藥品管理法》的頒佈實施,為加強藥品管理,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保證藥品質量,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各級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進一步提高對依法做好藥品監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領導,及時研究解決藥品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大力支援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執法工作,建立和完善與藥品執法相適應的藥品監督管理保障體系。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各種有效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學習宣傳、教育普及活動,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使《藥品管理法》深入人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假劣藥品危害性的認識和依法維護自身用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藥品管理部門及其執法人員要自覺地學法、用法,堅持依法行政;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要增強法制觀念,依法生產、經營,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二)強化藥品執法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藥品市場秩序。

  監管工作要繼續堅持以監督為中心,監、幫、促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注重深入農村,滲透到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環節。市政府要加強對藥監、公安、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的協調排程,進一步健全市、鎮、村三級藥品監控網路,完善藥品監督舉報制度,構建起立體的打假治劣聯動機制,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和違法經營者,對違法行為,一旦發現要一查到底,從重、從嚴、從快處理,堅決杜絕損害人民身體健康的藥品出現。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和城市社群衛生室的監管,透過考試考核等方式,對農村各類小診所和衛生室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取締不合格診所,同時,要進一步規範其進藥渠道,確保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有效。要加強對藥品從業人員的教育,提高其對隨意出售處方藥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認識;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室的督導檢查,堅決查處生產含有對人體易造成危害成分藥品和虛高定價等行為;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同計生等部門加強協調,共同改變計生藥具市場不規範的現狀。各新聞媒體要嚴格自我規範,杜絕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登播。

  (三)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保證《藥品管理法》的深入貫徹實施,關鍵是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硬的執法隊伍。廣大藥監幹部職工要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為民監管的工作理念,不斷強化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醫藥專業知識的學習,全面掌握《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努力提高藥品監督管理水平和執法能力。要嚴格履行職責,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用藥合法權益,努力推動《藥品管理法》的深入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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