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實驗中學優秀班集體考核方案

海星實驗中學優秀班集體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激勵先進

  二、考核基本要求

  1、班主任服從學校分工,樂意接受學校班主任工作;

  2、班主任思想品德高尚,樂意為學校奉獻,為學生服務;

  3、班主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勞動紀律,無違法違紀行為;

  4、班級管理在同層次班級中成績突出:班風正,學風濃,成績好(或者進步明顯)。

  5、班級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健康積極有益的學生活動;

  6、積極做好差生轉化工作,班級無重大偶發事件;

  三、一票否決規定

  1、不遵守國家、學校及相關部門有關規定,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班主任,不得參加評選。

  2、不遵守國家、學校及相關部門有關規定,針對本班學生進行有償家教的班級及班主任不得參加評選;

  3、有重大偶發事件的'班級及班級班主任,不得參加評選;

  4、有明顯不支援學校工作的班級不得參加評選。

  5、初中有流生班級及班主任不得參加評選。

  四、考核程式

  年級組、德育處考核:在月考核和期終考核基礎上根據班級教學質量、常規管理考核、班級形象、鞏固率、學生競賽獲獎、德育論文獲獎等班級工作實績(以年級為單位)評選學期3個“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之後送交德育處複審核。

  校長室稽核:在年級組、德育處考核的基礎上,由校長室根據各部門反映的情況和校長平時巡視的情況,對所選班級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即批准成為“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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