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退休人員管理方案範文
醫院退休人員管理方案範文
一、全面剝離公立醫院離退休人員,人員工資發放一律實行社會化管理
對市第三人民醫院(區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區婦孺醫院、區婦幼保健院的離退休人員未納入人社局管理的`,在2011年9月底前從醫院剝離,實行全員參保,養老金實行打卡直髮。
二、全面加強公立醫院在職人員養老金的統籌和管理
(一)在職人員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金由統籌金、2%積累金(其中1%劃入個人賬戶)和個人費用(4%)三部分組成。繳費基數按區人社局核定的檔案工資標準計算(績效工資不納入)。
(二)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金,單位負擔部份由參保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個人費用由個人繳納。區機保局將與參保單位簽訂繳費責任書,對單位和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保險金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滯納金政策。
如個別單位因發展滯後,無力承擔和繳納單位部分養老保險費,經報請區政府同意,由區財政根據單位財務收支狀況代為繳納該部分費用,以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髮放。
(三)今後參保單位的職工到了退休年齡,按照“即退即交”的原則,及時移交區機保局。
(四)離退休人員死亡後的喪葬費、撫卹金、遺屬補助等政策性費用由區財政全額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