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範文

虛假宣傳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範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廣告法》,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我市廣告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廣告市場規範、有序、健康發展。按照省、市工商局“紅盾春雷行動20xx”行動部署,我局決定從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域性開展為期100天的“治理虛假宣傳專項行動”。為保障行動順利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虛假宣傳專項行動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新《廣告法》,進一步規範廣告市場秩序,強化廣告源頭治理,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高息攬儲、招商投資、房地產以及食品、醫藥、涉旅等領域嚴重違法廣告行為,集中整治在本地造成不良影響的嚴重虛假違法廣告,重點加強案件查處和對廣告經營行為的規範,積極引導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誠信經營,不斷提高消費者對虛假違法廣告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不斷提高廣告監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和完善廣告監管長效機制,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治理虛假宣傳專項行動工作重點

  (一)整治非法集資、高息攬儲、金融服務、招商投資、房地產等類別違法廣告

  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以投資理財、私募基金、P2P、農民合作、民辦教育、回購返租、養老、專案開發、種植養殖等名義釋出傳播涉及高額回報、集資或變相集資的廣告諮訊資訊;

  2、以政府或國資背景為主體,以政府信用作隱形兜底,涉嫌向公眾融資而釋出的國企背景主體、政府回購承諾、保本無風險的廣告諮訊資訊;

  3、以代客理財、委託理財名義釋出傳播的涉及承諾保底、快速回報、無風險、高收益內容的理財廣告諮訊資訊;

  4、以股權投資、基金募集、債券發行名義釋出傳播的涉及承諾高息回報內容的投資廣告諮訊資訊;

  5、以銷售產品或電子商品、委託經營電子商鋪名義釋出傳播的涉及保本、無風險、回購、返租、轉讓內容的營銷廣告諮訊資訊;

  6、以造林、種植、養殖、莊園開發、農業專案開發名義釋出傳播的涉及固定回報、保本付息、集資或變相集資內容的招商廣告資訊資訊;

  7、招商投資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

  8、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無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合理提示或者警示的;

  9、以銷售房地產、產權式商鋪名義釋出傳播涉及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內容的廣告資訊資訊;

  10、房地產廣告作出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二)整治保健食品、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類別違法廣告

  1、保健食品超出規定內容做宣傳的,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2、使用患者、醫學專家、科研機構等名義證明療效或者保證治癒的,以及利用廣告代言人為保健食品、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作推薦、證明的;

  3、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釋出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或者出現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宣傳;

  4、利用新聞報道或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的專題節目、專家講座、患者講述等形式變相釋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

  5、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釋出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製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的;

  6、利用大眾傳播媒介釋出處方藥廣告的。

  (三)整治涉旅、商品服務、菸酒等類別違法廣告

  1、涉旅市場各類虛假違法宣傳;

  2、以虛假“打折”、“降價”等名義進行商品促銷宣傳;

  3、商品或服務促銷釋出超過5000元以上高額抽獎活動的廣告;

  4、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的,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的廣告;

  5、違規釋出菸草廣告的;

  6、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或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7、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資訊作證明材料的;

  8、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偽造產地,作虛假質量表示,以及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服務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四)整治網際網路領域虛假違法廣告

  1、利用網路(包括:自身開設的網站、第三方網路平臺、手機行動通訊、電子郵件和非交易性網路平臺)釋出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

  2、利用關鍵字搜尋、超連結等網路技術釋出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

  3、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釋出的廣告,未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無法確保一鍵關閉的。

  牽頭股室:市場股

  責任單位:執法大隊、監管所、食品股、藥械股、質監股、辦公室

  三、治理虛假宣傳專項行動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充分認識強化消費維權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始終樹立依法行政的執法理念,以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認真開展強化消費維權專項行動。要加大廣告市場巡查和監測力度,以“元旦”、“春節”傳統節日為重點監測檢查時段,以商場、超市為重點,加強對商品外包裝等廣告監測檢查,嚴查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宣傳行為。要集中執法力量和時間,嚴厲查處各類虛假宣傳違法行為。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擴大案源線索渠道,及時提請有關部門對釋出虛假違法廣告的市場主體採取相應行政處罰措施,廣告主在轄區外的要及時移送當地工商部門查處;對涉嫌構成虛假廣告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