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孕產婦保健專案實施方案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孕產婦保健專案實施方案
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要求,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縣基本公共衛生孕產期保健專案,提高婦女健康水平,結合我縣專案開展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專案目標
(一)早孕建冊率≥90%;
(二)產前健康管理率≥98%;
(三)孕產婦系統管理率≥90%以上;
(四)產後訪視率≥95%
(五)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9。5%以上。
二、專案內容
(一)強化孕產婦保健技術培訓。
從事孕產婦保健管理服務的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士資格。縣每年至少舉辦一期婦女保健相關專業知識培訓班,提高基層專業人員服務水平,保證服務質量。
(二)免費提供基本孕產婦保健。
按照衛生部《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範》,免費為轄區內孕產婦提供基本保健服務。包括建立《廣西孕產婦保健手冊》,孕期五次產前檢查和產後二次訪視服務。
1。確定定點醫療保健機構縣衛生局按照國家有關工作規範要求,指定符合條件有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作為本區域提供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的定點機構,並將名單向社會公佈。在定點機構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孕產婦健康管理的,給予免費服務。不在定點機構檢查紳孕產婦,不能享受免費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各地定點機構以市為單位報衛生廳
2。孕情管理。社群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村衛生室村醫和村級保健員、及計生專幹,定期入戶調查、瞭解、登記本轄區內育齡婦女和孕婦基本情況,並向孕婦告知本區域提供免費服務的定點醫療保健機構,並按轄區負責產後訪視工作。
3。孕早期健康管理。
(1)建立《廣西孕產婦保健手冊》。在孕12前周,孕婦到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建立《廣西孕產婦保健手冊》。《廣西孕產婦保健手冊》由自治區衛生廳統一印製。由縣婦幼保健院按照實際情況,向轄區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定點機構免費發放。孕產婦攜帶手冊就近到定點服務機構免費接受保健服務,服務完成後,保健醫生登記服務情況及結果,孕產婦在《廣西孕產婦保健手冊》上簽字確認。
(2)首次孕早期健康管理要進行血常規、尿常規、血型、肝功能、腎功能、乙型肝炎檢查、梅毒血清學試驗、HIⅤ抗體檢測。有條件的`地區進行B超、電圖檢查及血糖、陰道分泌物等實驗室檢查,費用由孕婦自理,但要做好告知工作。同時,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並在孕產婦保健手冊上簽名。高危評分10分以上,必須及時轉診到產科急救中心或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並在2周內隨訪結果。
(3)中孕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和21—24周各進行1次孕期健康管理,進行血紅蛋白、尿蛋白檢測,對孕婦保健狀況和胎兒的生長髮育狀況進行評估。動員孕婦到有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產前篩查檢測,重點識別需要做產前診斷和需要轉診的高危孕婦,發現高危孕產婦的異常孕婦,不能截留,必須及時轉到縣級以上產科急救中心,並隨訪轉診結果。出現危急徵象的孕婦。要立即轉產科急救中心或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並隨訪轉診結果。
(4)晚孕期健康檢查。孕25—36周、37—40周各進行1次產前檢查。督促孕婦到有助產資質的定點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檢查,進行血紅蛋白、尿蛋白檢測。對檢查發現的高危孕婦,必須轉診到產科急救中心或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進行診治,並增加必須的檢查次數。
(5)產後家庭訪視。助產機構以書面告知產婦免費產後家庭訪視的資訊,並在產婦出院24小時內透過網路把產婦的分娩資訊發至縣婦幼保健院,縣婦幼保健院在48小時內將產婦分娩資訊分發到產婦所在地的鄉鎮衛生院進行產後第一次家庭訪視服務(地處偏遠鄉鎮衛生院服務覆蓋不到的產婦,由鄉鎮衛生院通知村衛生室進行隨訪)。產後家庭訪視服務,應在產婦出脘後3—7天進行。
(6)產後42天健康檢查。正常產婦到鄉鎮衛生院檢查,異常產婦到原分娩醫療保健機構檢查。發現有異常的產婦必須及時轉至產科急救中心或縣級以上的醫療保健機構查治。
(7)資訊收集和上報。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統一使用《廣西婦幼衛生管理》軟體對孕產婦保健工作進行管理,履行孕產婦保健健康管理專案資訊上報義務。定點機構在進行產前檢查及產後訪視後,要及時將資訊錄入資訊系統,建立電子化資訊管理網路。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指導轄區完善資訊管理網路,全面掌握專案工作開展情況,為專案績效考核及專案資金撥付提供依據。
(三)加強孕產婦保健資訊管理。
進一步建立健全全縣婦幼保健資訊網路,加強孕產婦保健資訊電子網路管理培訓。按照《自治區衛生廳關於貫徹實施〈全國婦幼保健機構資訊工作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和《自治區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廣西婦幼衛生資訊管理系統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統一使用《廣西婦幼衛生資訊管理系統》對孕產婦保健資訊進行管理,提高孕產婦保健質量。
三、組織與管理
(一)自治區衛生廳統一協凋頊目的實施,成立自治區級小組,制定專案實施方案,對全區專案實施技術指導和監督;縣衛生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專案的組織管理,根據當地區域衛生規劃,確定符合要求的醫療保健杌作為孕產婦保健專案的定點醫療保健杌構,制定工作方案、管理專案經費、對專案實施進行監督指導和績效考核。
(二)自治區婦幼保健院為自治區級技術指導單位,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市、縣(市、區)級師資培訓與績效考核,並承擔專案指導和資訊管理工作。市、縣(市、區)級婦幼保健機構配合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專案實施機構進行管理、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績效考核,並承擔轄區內資訊管理工作。
(三)鄉(鎮)衛生院等專案實施定點機構,必須按照衛生部《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範》及本方案具體妻求,提供規範的孕產婦保健服務,並明確公示和告知孕婦提供免費檢查的專案,高危孕婦需要增加的自費檢查項自要明確告知,做到知情選擇。履行資訊上報職責, 及時向縣婦幼保健院上報資訊。
(四)縣級產科急救中心、醫療保健機構採用多種形式對鄉鎮衛生院進行業務指導,落實雙向轉診,接受高危孕產婦,明確診斷,實施治療,提供住脘分娩服務,及時反饋資訊。
(五)村衛生室、社群衛生服務站負責基礎資訊收集、上報和健康教育,村衛生室在鄉鎮衛生院指導下, 協助開展保健管理工作。
四、考核內容與指標
(一)督導考核主要內容:專案實施計劃制定、組織管理、人員培訓、經費使用、服務數量、服務質量、資訊管理、服務效果、居民滿意度等:
(二)主要評價揩標:孕產婦保健覆蓋率;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率住院分娩率;產後訪視率;孕產婦死亡率;居民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