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管理實施方案
公務用車管理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務用車管理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務用車管理實施方案 篇1
為鞏固和擴大公車改革成果,加強對公務用車使用的監督,規範使用管理,根據《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XX〕40號)、《山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魯辦發〔20xx〕45號)、中央車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公務用車平臺建設的通知》(發改電〔20xx〕756號)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原則
(一)工作目標
透過對公務用車實施標識化管理,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公務用車使用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規範公務用車的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規範、分級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全省制定統一的噴塗圖樣,統一安排部署,省、市、縣(市、區)、鄉(鎮)分級噴塗,加強監督檢查,加大社會監督力度。
二、標識化管理範圍及噴塗樣式
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各部門(單位)的保留車輛。
1、機要通訊(非涉密)、應急保障、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統一噴塗公務樣式的標識和監督電話;
2、行政執法用車統一噴塗行政執法樣式的明顯標識和監督電話;
3、執法執勤用車按照《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財行〔20xx〕180號)相關規定,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圖案。
三、標識化噴塗圖案規格及位置
公務和行政執法樣式的噴塗設計圖案規格,字型為黑體。深色車輛噴塗標識顏色為白銀色,淺色車輛噴塗標識顏色為警藍色。
噴塗位置在公務用車前車門兩側中間。
四、組織實施
(一)登記統計,核實車輛
各參改部門(單位)根據公車改革後保留車輛情況,按照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規定要求,向本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報送《山東省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噴塗車輛申請表》(見附件1),各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要對各部門(單位)提供的噴塗車輛明細,認真予以核實,並建立公務用車標識噴塗管理臺賬,登記入檔備查,做到賬實相符。
(二)選定企業,組織噴塗
各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將參改單位應噴塗車輛數量、車型及使用性質等,提交選定的噴塗企業,噴塗企業嚴格按照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和要求,即統一確定的字型、顏色、位置、尺寸等,有序組織噴塗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各部門(單位)要健全完善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制度,建立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長效機制。新購(含上級調撥、經批准購置的車輛)公務用車應在辦理車輛牌照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標識噴塗工作;公務用車實行標識化管理後,如出現標識老化、破損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各部門(單位)要主動向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及時補塗或重新噴塗標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各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實行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明確標識化管理主體(原則上為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和監督主體,細化工作分工,強化日常監管。要把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抓好落實。
(二)周密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
各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精心謀劃、周密安排、嚴格落實,確保於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公務用車標識噴塗工作。各市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落實情況(附件2及文字材料),請予20xx年8月底前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肅工作紀律。
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省公務用車標識噴塗情況進行督查。凡不按規定噴塗或故意遮蓋標識、擅自損毀標識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對在標識化噴塗工作中,應噴不噴、工作不力、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
公務用車管理實施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銅鼓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印發《銅鼓縣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為穩妥有序推進我場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結合我場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1.總體情況。2001年6月企業改制後下設兩個分場、四個科室,現有有科級幹部5人,管理人員10人,退休工人220人,遺屬23人,總人口約965人。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林場主要職能為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提供社會服務、國有林場管理、造林撫育、森林經營、護林防火、林政資源管理。
2.人員情況。我場工作人員共有16人,兩名黨政正職為公務員,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4人,三支一扶人員1人,聘用職工9人。此次車改人員為6人。
3.現有公務用車情況。現有一般業務用車一輛:贛C80167,思鉑睿牌小型轎車,購置價格22萬元,註冊時間2012年7月,行駛里程16萬公里。特殊專業技術用車一輛:贛8H167,江鈴牌輕型貨車,購置價格10.68萬元,註冊時間2014年3月,行駛里程5.8萬公里。
二、一般公務用車改革
(一)涉改公務用車保留情況
1.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按照“有編制、有預算、有標識、有固定裝置、不新增車輛”原則,現有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申請核定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1輛。
2.一般業務用車。按照從嚴從緊保留的原則,現有一般業務用車1輛,申請保留一般業務用車1輛。
(二)保留車輛更換號牌情況
按規定保留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一般業務用車等車輛應當更換車牌,分別為“贛C-8H167G”“贛C-80167G”號段,按照《銅鼓縣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實施方案》實行標識化管理,並在車改工作結束後實行資訊化管理。
(三)司勤人員安置。司勤人員2名,車改後2人改聘用職工,由職工兼職司勤。
三、車改經費測算
測算公式:節支率=1-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涉改公務用車購置費+涉改公務用車執行費+涉改司勤人員支出+其他相關支出;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保留涉改車輛的執行費和平均年更新車輛的購置費+保留涉改司勤人員的支出+其他相關支出。其他相關支出指租車費等與公務交通直接相關的其他直接支出。
(一)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
1.涉改公務用車購置費。改革前共有涉改車輛2輛,按年車均費1.8萬元計算,涉改公務用車購置費為3.6萬元。
2.涉改公務用車執行費。2013-2015年年均執行費為15.8233萬元,2013-2015年年均車輛數為2輛,2013-2015年車均執行費為7.9116萬元。
3.涉改司勤人員支出。2017年司勤人員費用為9萬元,2017年年末司勤人員人數為2人,人均司勤人員費用為4.5萬元。
車改前總支出為28.4233萬元/年。
(二)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
1.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參改人員6人,其中:科級5人、科以下1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正科級650元/月、副科550元/月、科以下300元/月(補貼標準不超過同級別公務員補貼標準)。公務交通補貼總額為3.9萬元。
2.保留涉改車輛的執行費和平均年更新車輛的購置費。按照車改前車均執行費7.91萬元和平均更新車輛購置費1.8萬元計算,改革後保留2輛公務用車,保留涉改車輛的執行費和平均年更新車輛的購置費為19.4233萬元。
3.保留涉改司勤人員的支出。按車改前人均司勤人員費用4.5萬元測算,改革後涉改司勤人員全部內部轉崗,無支出。
改革後公務交通總支出預計為23.3233萬元,較改革前公務交通總支出節約5.1萬元,節支率為17.943%。
四、方案實施
1.組織機構。成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
2.實施要求。按縣事業單位車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方案要求,在規定時間完成各項車改任務。公務出行分類進行保障,業務出行由保留車輛實物保障,一般公務出行採取社會化保障方式,健全車輛管理機制,制定完善保留車輛管理各項制度,確保公務出行得到切實保障。
公務用車管理實施方案 篇3
近年來,市財政局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積極深化公務用車管理改革,轉變公務用車執行管理方式,推進公務用車管理資訊平臺建設和管理使用,不斷提升公務用車管理水平。
一、強制度夯基礎,建立長效機制。
自2015年制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來,鶴山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規範公務用車執行管理,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範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建立起符合鶴山實際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此後,市財政局陸續完善相關制度建設,對公務用車實行統一制度規範、分級分類管理,將車改後所有保留車輛納入編制管理和標識化管理,且對除特殊需要車輛外的其他車輛統一安裝車載衛星定位終端,並納入省公務用車平臺。
二、嚴標準抓落實,加強定點管理。
為進一步規範公務用車維修加油和租賃社會車輛等行為,保障公務活動正常開展,市財政局委託採購代理機構先後開展2019-2020年度、2021-2022年度鶴山市公務用車維修、保險、租賃、加油服務資格專案招標工作。2021-2022年,公務用車維修服務中標供應商9家,公務用車保險服務中標供應商5家,公務用車租賃服務中標供應商6家,公務用車加油服務中標供應商1家。今年6月,為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維修服務管理,市財政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江門市生態環境局鶴山分局,對2021-2022年度鶴山市公務用車維修服務資格專案中標供應商即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廠家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維修廠家的維修裝置、經營業績、經營場所、安全衛生、環保措施等,抓好公務用車定點管理服務。
三、重監管促整改,規範公車執行。
為著力防治“車輪上的腐敗”,有效遏制公務用車領域“四風”問題,今年以來對67個黨政機關、92個事業單位、22家國有企業開展公務用車監管工作專項整改。經認真對照檢查,各單位均已制定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按要求做好公務用車使用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油耗、費用等資訊登記和公示,嚴格實行“一車一卡”加油制度和執行公務用車定點保險、維修、加油制度。此外,市財政局加強公務用車執行資料管理,建立完善公務用車執行費用統計臺賬,不定期透過平臺監督檢查單位公務用車使用臺賬和執行費用統計臺賬情況,對發現問題的單位予以約談並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