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的工作方案
關於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的工作方案
各村、鎮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三合一(住宿、生產經營、儲存為一體)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現場會議精神,鎮政府決定,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動。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目標,按照全國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現場會議要求,在全鎮已部署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基礎上,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堵疏結合、以疏為主的工作思路,強力整治現有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建立防範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的長效機制,積極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目標
1、各類三合一場所數量徹底澄清
2、設定員工宿舍的公共娛樂場所和工業三合一場所全部消除
3、留宿人員的商業店鋪和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基本實現住宿與生產、經營部分的有效隔離
4、區域性三合一場所納入城鄉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整體規劃,火災防控措施得到落實
5、三合一場所亡人火災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治重點
1.將員工宿舍設定在車間或倉庫內的工業三合一場所。
2.設定在住宅或出租房屋內,集住宿、生產於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
3.從事歌舞、網咖等經營活動,且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的公共娛樂場所。
4.從事餐飲、維修、銷售等經營活動,且留宿從業人員的商業店鋪。
5.礦山和石板材加工企業以及連片生產、經營和住宿的區域性三合一場所。
四、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工作依據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安部發布的《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xx)》行業標準,採取以下整治措施:
1.凡在廠房和倉庫、商場(市場)、地下建築內的三合一場所,必須責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員;逾期不改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2.在公共娛樂場所內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的,公安派出所要責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員,拆除住宿設施;拒不改正的,依法從重處罰,並對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處5日以下拘留。
3.對集住宿、生產於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要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住宿部分要與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並設定獨立的疏散設施或輔助疏散設施;確無法分隔的,必須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自動噴水區域性應用系統。
4.對集經營、住宿於一體的商業店鋪,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宜設定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並在住宿與經營部分之間設定防火門等防火分隔物,住宿部分應設定在靠近門窗、便於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
5.對在人員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陽臺上設定金屬柵欄的,要責令限期拆除;確需設定時,應設定易於從內部開啟的裝置,並配備滅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6.對違法違章搭建或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形成的三合一場所,國土資源、規劃、城管等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並限期拆除違章建築。
7.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在三合一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予以取締;已取得營業執照但經整改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8.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且無條件改造的三合一場所,要堅決責令停產停業,並採取斷水、停電、查封、關閉、暫扣許可證等措施進行綜合整治,確保關停到位。
五、整治方法
1.劃片排查。以村為基本單元,組織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分塊立體網格式排查。
2.分類指導。對排查出的三合一場所,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監督分級管理的要求,區分情況,提出火災隱患整改意見,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
3.逐級承諾。各三合一場所要就自身消防安全主動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門作出承諾;村要向鎮遞交承諾書,確保排查、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4.加強督查。鎮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定期對轄區內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抽查,督促落實整治措施。
六、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10月21日至10月26日)。鎮安全委員會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全省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動員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2.排查整改階段(10月27日至11月15日)。要組織公安、安全辦、國土資源、建管、工商、文化、衛生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按照集中整治措施要求,對三合一場所進行監督排查。並區分不同情況進行整治。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責令有關單位制訂整改方案,並督促整改到位;對確實難以整改的單位,要報請上級政府協調解決。
3.總結驗收階段(10月15日至11月30日)。要認真總結本地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經驗,剖析存在的問題,研究制訂長效管理措施,鞏固整治成果。
鎮政府關於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