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門課實施的方案
推門課實施的方案
一、人員組成
二、聽課物件
全體在職在崗教師。
三、實施辦法
1、本學期第7週週一至週五為推門聽課時間,於每天上午第二節為聽課時間;
2、課前不提前通知授課教師,由教導處根據學校課表確定具體時間地點,並組織好相關聽課教師參加推門聽課活動;
3、授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聽課,也不得為聽課隨意調換內容,改變教學進度。
4、聽課教師聽課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做任何與當時教學內容無關的事情;
5、聽完課後應對授課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記錄等教學常規資料進行檢查,並就聽課及檢查的情況與授課教師進行交流,及時分析教學中的亮點及改進意見;
6、學校鼓勵全體教師自主進行推門聽課,任何教師無論在任何時候都不得拒絕任何聽課活動。
四、資料要求
1、聽課教師的聽課記錄上要註明“推門聽課”字樣,聽課完畢後上交教導處查評;
2、聽課教師應結合教案檢查情況對執教教師的上課表現進行量分,此評分結果將作為授課教師本期教學常規考核中上課得分的重要依據;
3、教研組長要記錄好本組的推門聽課活動記載表,期末結束時,要對本期推門聽課情況進行總結。
五 、教學設計
1、科學、合理、體現新課標精神。
有一項不合要求
有兩項不合要求
①不備課上課;
②教學過程與備課吻合率在50%以下;
③課前沒有一項準備;
④出現嚴重知識性錯誤。
課前準備
2、教具、學具、電教設施、作業本發放均到位。
教學
過程
3、重點突出,難點得到很好突破,學生學習興趣、能力均得到較好發展,教學民主、開放,教師(或引導學生)對學生進行積極的評價。
4、教學過程與備課的吻合率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