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初中推優生實施方案

中學初中推優生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師生民主推薦、自薦與學校稽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對學生素質綜合評價的原則,真正把德、智、體等諸方面全面發展的學生,推薦給上海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現代化寄宿制高中、中職校國家級示範專業及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二、優秀初中畢業生推薦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三、推薦名額

  20**年區教育局分配給我校的推薦“優秀生”名額為8名。

  四、“優秀生”的界定

  推薦給上海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和現代化寄宿制高中的優秀初中畢業生,是在初中階段學習中,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評價較高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五、優秀初中畢業生推薦、自薦條件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可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自信、自尊、自強、自律。(獲得20**學年度的市、區級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團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團幹部等稱號的按上級檔案要求當然進入推薦名單,在初中階段其它學年獲得市、區級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團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團幹部等稱號的在其它條件等同的情況下優先進入推薦名單)

  2、社會實踐、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有社會實踐經歷的.良好記錄。關心社會,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活動。能積極承擔班級、學校和社群等各類社會工作。

  3、體育與藝術表現:熱愛體育運動,具備健身、強身的能力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積極參加藝術活動,具有較高的審美情趣。

  20**年初中升高中體育測試成績合格。

  4、學習能力與成績:具有強烈的求知慾和興趣,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文化課學習成績優秀。(推優生文化課學習成績評定辦法:初二第二學期期終考試佔20%、初三第一學期期中考試佔30%、初三第一學期期終考試佔50%)

  5、必須是20**年有初中升高中報考資格的,並是本校在籍、在讀的應屆初中生。

  六、推薦程式與時間結點

  1、4月10日前,學校制訂本校“推優生”工作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並在校內公示。

  2、4月15日前,初三年級組組織學生與教師按“推優標準”進行民主推薦和自薦報名,確定初選推薦和自薦名單。

  推薦與自薦不得兼報,自薦不佔學校推薦名額。

  3、4月17日,年級組綜合評定出推薦名單和自薦名單報學校“推優”領導小組。

  4、4月20日,學校“推優”領導小組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最終優秀生推薦和自薦名單,並將推薦與自薦名單在學校公示五個工作日(4月21日-4月25日)。

  5、4月26日,學校將推薦名單、自薦名單及相關材料報教育局,由教育局“推優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稽核。

  6、5月10日,學校公佈“推優生”批准名單。

  7、5月14日-5月16日,網上填報志願。

  8、5月20日-6月16日,報送材料,招生學校預錄取。

  9、6月17日,考試院公佈預錄取名單。

  10、7月13日,考試院公佈錄取名單。

  七、有不詳事宜,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釋疑。

  上海市xx中學

  20**年4月10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