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消毒餐飲具專項整治的工作實施方案

一次消毒餐飲具專項整治的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消毒餐飲具的衛生安全監管,規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生產經營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衛生部《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和山東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管理的通知》(魯衛法監字【】24號)檔案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鎮範圍內集中開展一次消毒餐飲具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

  一、工作目標

  透過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摸清全縣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數量、持證情況、衛生狀況及餐飲業經營單位使用消毒餐飲具的索證、驗貨情況,進一步加強餐飲具衛生安全管理,杜絕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消毒餐飲具擺上餐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任務要求

  1、摸清底子。由衛生部門與工商部門負責,摸清彙總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絡電話、營業執照有效期等資訊。

  2、搞好現場檢查。對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全部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其選址、佈局、消毒工藝流程、生產用水、裝置情況、使用的消毒劑及消毒餐飲具的產品包裝和標籤內容等,填寫《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現場監督檢查表》。對生產現場條件符合《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要求的,要從現場採封三批產品,由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按照《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gb14934-1994),做洗消劑烷基(苯)磺酸鈉殘留量及大腸菌群檢測。

  對餐飲業經營單位使用消毒餐飲具的進行索證管理及餐飲具衛生安全狀況(包括消毒餐飲具包裝標籤)的監督檢查,對重點單位實行重點檢查。

  三、工作步驟

  1、安排部署階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監督檢查方案。

  2、專項整治階段(3月11日——25日)。由鎮食安辦牽頭,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消毒餐飲具及重點餐飲業經營單位進行專項監督檢查,並依據各司職責,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進行核查,嚴厲打擊取締無證經營行為。

  3、總結驗收階段(3月26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部門協作,標本兼治。要不斷完善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落實責任;要建立資訊通報制度,實行資訊共享,互通有無;實行聯席會議制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以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監管失位、越位現象發生,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發現違規行為不依法處理的',要堅決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力時機,廣泛宣傳餐飲具衛生安全知識,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和餐飲業經營單位的衛生消毒知識宣傳培訓,加強對廣大就餐者的衛生安全知識宣傳,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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