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常態化開展大巡防工作實施方案範文

鄉鎮常態化開展大巡防工作實施方案範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省市縣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會議精神,促進我鄉巡防工作正規化、規範化、制度化,切實維護全鄉社會治安穩定,全力鞏固“平安XX”治安整治成果,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組織全鄉巡防力量對轄區內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各村社、場鎮單位等開展巡邏防控工作,形成“網格化布控,精細化防控,社會化參與”的防控工作新機制,透過對轄區實行網格化巡邏防控,進一步推進轄區巡邏防控體系建設,加強轄區的巡邏防範力度,有效預防和遏制各種違法犯罪,確保社會治安穩定,實現我鄉轄區“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成立XX鄉治安巡防工作領導小組,

  具體負責此次工作組織協調。

  組 長:馮家煥 黨委書記

  副組長:龐 慶 黨委副書記、鄉長

  楊璽鑫 副鄉長

  成 員:郭 麗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王曉泓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劉 斌 綜治辦副主任、安辦主任

  杜雨翰 衛計辦主任

  文 潔 辦公室主任

  王 靜 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楊明全 社會事業中心主任

  王 靜 民政所所長

  各村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綜治辦內),由劉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工作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

  (一)領導聯點控發案。由各包片領導組織各村(組)召開治保工作會議,發動治保員、資訊員、巡防隊員、治安積極分子參加“群防群治”工作。開展巡邏、守點、清查等工作,切實預防、控制、減少發案,增強群眾安全感,提高群眾滿意率。

  (二)增卡設點強排查。全鄉13個治安巡防站、綜治維穩點(場鎮和12個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必須安排1名以上的巡防隊員、安保人員、治安積極分子、平安志願者24小時值守。加強人員和機動車輛的核查,按照“逢疑必查”的原則,認真盤查疑人、疑事、疑物。

  (三)劃分條塊網格明。要認真開展網格化巡邏防控體制建設,重點部署主、次幹道巡邏網、村組巡邏網、場鎮單位巡邏網等。各巡防分隊不得少於5人,每週巡防次數不得少於3次,逢場天鄉巡防小組必須全天輪流上街巡防,統一夜間巡防時間為19:00至23:00,重大節假日、活動24小時不間斷巡防。

  (四)常態巡邏控實效。青獅派出所要主動承擔組織開展場鎮和主、次幹道常態巡邏的主責,科學安排巡邏勤務。實行彈性巡邏,做到有警處警、無警巡邏。駐村民警要推行“訪巡合一”勤務,在入戶走訪、治安檢查中做到巡邏巡查巡訪相結合。在巡邏中加強宣傳,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

  (五)點面結合“三必巡”。實行常態“三必巡”。一是必到點。鄉鎮黨政機關、學校、銀行、醫院等門口或附近,交通警情堵點、事故多發點等,要列為必到點,在重點時段做到停車步巡。二是必巡線。場鎮主街道,轄區通鄉主幹道,交通複雜路段,要列為必巡線,做到車巡步巡相結合。三是必控區域。學校醫院周邊區域、案件高發易發區域、交通複雜區域、場鎮出入區域等,要列為必控區域,重點時段布警巡邏。

  鄉上成立兩支巡防小組,分別由鄭輝、杜雨翰擔任組長,各村成立巡防小組,由各村支部書記擔任巡防組組長(名單見附件)。

  四、巡防方式及區域

  巡防方式:鄉村結合、聯防聯控、加強配合、及時溝通,採取車輛巡防與徒步巡防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全鄉巡防無縫隙,並對巡防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巡防區域:鄉巡防小組負責場鎮以及各單位區域防控和重點地段的巡防同時配合村巡防到點;村巡防小組負責本轄區範圍的巡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大巡防”治安巡邏防控工作是針對當前的安全與穩定而部署開展的,是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最佳化全鄉治安環境的重要措施。各單位要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職責,加強對治安巡邏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動行動深入開展。要充分認識巡邏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協調配合,迅速行動。

  (二)明確責任,分工配合。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統一步調,確保在力量佈置上科學合理,在治安巡邏防控地域上無縫對接,在成果上凸顯效應。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協調,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推動工作有效開展。

  (三)加強宣傳,輿論造勢。要大力宣傳教育活動,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和強大的宣傳聲勢。要注重宣傳實效,將宣傳發動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深入村社、深入群眾廣泛宣傳治安巡邏防控工作的意義、成效,使行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四)依法履職,確保實效。依法履職是治安巡邏防控工作的原則要求。各單位要在堅持依法履職的前提下,把規範執法、規範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治安巡邏防控工作的各個環節,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五)落實責任,強化督查。各單位各部門要層層分解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鄉綜治辦將深入各村各單位進行督導檢查,掌握工作進度、通報工作情況,推動工作開展。對工作不利、問題突出、效果不佳以及推而不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實行“黃牌警告”、“一票否決”,並堅決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六)規範程式,文明執法。在巡邏防控過程中必須規範、文明巡邏和盤查,杜絕違紀、違規的事件發生。發現任何可疑情況及時通報包片領導及派出所,在巡邏防控過程中,查獲的疑物、疑人、疑車等必須嚴格登記造冊,並及時交予執法民警依法處理。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