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開展平安建立活動的實施方案
深入開展平安建立活動的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2006年全市文明和諧南昌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意見》[洪發(2006)5號]和市農業局《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立活動的實施方案》(洪農綜字[2006]10號)檔案精神要求,為深入紮實開展平安建立工作,結合我站實際,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求真務實,努力從綜治基層基礎薄弱環節入手,從群眾最需要的.安全服務入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落實領導責任制,完善工作機制,整合資源,創新模式,全力推進我站綜治基層基礎工作和基層創安活動紮實深入地開展。
二、目標任務
透過開展平安建立活動,力求達到群眾工作、居住治安環境良好,矛盾糾紛及時化解,法律宣傳服務上門,群防群治隊伍健全,可防財案件下降,群眾安全感增強的總體建立效果。
三、工作步驟
平安建立活動共分四個階段步驟實施:
1、第一階段制定工作方案及建立標準。時限為5月20日前。要求各單位按照市局制定下發的“實施方案”及任務分配,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標準及專案責任推進安排,報局綜治辦。
第二階段為狠抓落實,全力推進。時限為6月至9月底,各單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方案”及細化的專案責任,精心組織安排,周密部署落實,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全力推進,確保平安建立活動目標任務的實現。
第三階段為檢查驗收,總結提高。時限為11月下旬。10月下旬由各單位組織自查驗收。11月上旬,局綜治辦結合年終綜治考評組織全域性系統的檢查驗收,對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成立專門建立領導小組,切實重視和加強此項工作,各建立點也要明確具體的責任人和相關部門。
2、局綜治辦定期組織實地檢查,並在局綜治大會上進行情況通報。同時,利用綜治工作動態等形式宣傳建立工作中好的做法。
3、各單位要積極參與、主動配合全域性的平安建立工作,要從人、財、物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援。
4、平安建立活動及其成效,將作為今年綜治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年終綜治目標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