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校園十佳文明新事評選表彰活動的實施方案
關於校園十佳文明新事評選表彰活動的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校園“十佳文明新事”(以下簡稱校園“十佳”)評選表彰活動,旨在透過深入的宣傳與廣泛的評選,以“建立優良校風、提高綜合素質、服務成長成才”為目標,弘揚新風尚,激發正能量,激勵廣大同學“思想上爭做先鋒,學習中爭做標杆,工作上爭做模範,生活中爭做表率”,在全校進一步形成“做文明事、當文明人、樹文明風”的濃烈氛圍,推動學校各項工作再創輝煌。
二、評選機構
1.主辦部門
學生處、教務處、團委、學生會
2.組織機構
組織委員會(兼評選委員會):
組織委員會全面策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整個評選活動。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學生會),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的實施。
主任:z
副主任:z
委員:z
組委會辦公室:(負責評選活動的日常工作)
主任:z
成員:z
三、參選資格
1.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愛國主義精神;積極主動為同學服務,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切實起到模範帶頭作用;有健康的身體素質及心理素質。
2.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良好的道德修養,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學習成績優秀,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刻苦鑽研精神。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於助人,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以及廣泛的群眾基礎,是我校學生的先進代表和學習榜樣。
5.在文化學習、藝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精神文明建設等多個方面成績突出或為學校做出重大貢獻的優秀學生。
四、具體名額分配
每個班級可申報一到兩名同學參評,附事蹟材料。全校民主評選出10名優秀學生。
五、評選程式
(一)推薦候選人選階段(4月10日至4月18日)
1.自下發通知起,各年級進行宣傳動員,各班級於4月17日前民主推選或學生自薦,確定本班推薦人選。
2.4月18日向組委會辦公室(陳醒獅)報送推薦候選人,嚴格按要求填寫登記表,並附候選人300字左右的典型事蹟文字材料(電子稿)。
(二)確定候選人階段(4月19日至4月25日)
1.辦公室對所有推薦人選的事蹟材料進行稽核,將符合要求的人選名單提交組委會。
2.根據各上報人選的事蹟情況,綜合平衡,確定正式候選人10名,候補2名。
(三)候選人公示及宣傳學習階段(4月26日至下學期)
1.在公示期間,組委會辦公室聽取和徵求廣大師生的意見。如有異議,辦公室將協同相關處室進行核實,並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提交評委會。對於經核實確有問題的候選人,評委會將取消其參選資格,候補學生補進。
2.行政處透過宣傳欄及校園網站等學校主要宣傳平臺,將10名候選人名單及事蹟向全校公佈,廣泛宣傳候選人的先進事蹟,點贊新人新事,豐富校園文化,
(四)頒獎階段
1.校園“十佳文明新事”將於2015年10月進行表彰,並舉行頒獎儀式。
2.其餘推薦未獲校園“十佳”的學生,均獲我校“校園十佳”提名獎。
六、工作要求
1.本次評選表彰工作是採取年級推薦與學生自我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努力擴大青年學生身邊典型的示範導向作用,也是推進學校“創先爭優”活動的一項重要工作。
2.各年級、各班級要高度重視本屆評選工作,由年級主任負責,認真組織好各班級的參評物件的申報、審查、初評和推薦工作。嚴格推薦程式,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確保推薦物件事蹟材料真實可靠、同學公信力強,並在本年級內宣傳、公示不少於3天。
3.各年級在確定候選人時,在符合推報條件的基礎上,著重考慮品學兼優或有突出貢獻的人選。評選事蹟的時間跨度可自2015年9月起,可以是發生在校內外的身邊人、身邊事。
4.各班要加大對本班獲獎物件的宣傳力度,透過“校園十佳”評比活動的開展,努力在我校營造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好學、樂於奉獻、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號召全體學生行動起來,為學校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