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田徑運動會競賽的方案範文

小學田徑運動會競賽的方案範文

  一、競賽宗旨:

  推動學校陽光體育特色建設,促進學校體育活動的廣泛開展,增強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提高競技體育運動水平。

  二、運動會口號:

  陽光體育,你我同行,堅持鍛鍊,幸福健康。

  我運動,我快樂,我鍛鍊,我健康。

  三、領導組:

  組 長:xx(全面負責本次運動會)

  副組長:xx(負責運動會安全工作,寫出安全預案)

  成 員:xx(負責徑賽過程的監管)

  xx(負責場地劃線、開幕式場地佈置)

  xx(負責田賽的監管)

  xx(負責運動會運動會的組織紀律、賽程安排、裁判員培訓、技術指導、器材、表格、成績計算、資料的整理和入檔)

  四、裁判組:

  總裁判長 xx

  徑賽裁判長 xx

  裁 判 xx xx xx xx xx

  徑賽記分員 xx

  徑賽發令員 xx xx

  跳高裁判長 xx

  裁 判 xx xx xx

  立跳裁判長 xx

  裁 判 xx xx

  跳繩裁判長 xx

  裁 判 xx xx xx

  五、競賽時間:

  XX年4月7日。

  六、競賽地點:

  學校運動常

  七、競賽專案:

  一、二年級:一分鐘速度跳繩、立定跳遠、50米、100米、800米;

  三、四年級:50米、100米、 1500米、4×100米接力、立定跳遠、跳高;

  五、六年級:50米、1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立定跳遠、跳高。

  各年級男女生競賽專案相同。

  八、參賽辦法: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品學兼優、身體健康,且學籍在我校的在校學生。

  2、每名運動員限報兩項,每項限報2人另可兼報接力。

  3、報名時間:XX年4月1日前,逾期不報者,取消比賽資格。

  九、錄取名次和獎勵:

  1.個人專案按年級取前3名進行獎勵。人數不足時按參加人數減一錄齲

  2. 計分辦法:單項同年級前三名分別記3、2、1分,接力專案

  (每年級取第一名)加倍計分。

  3.各年級取團體第一名。團體獎的計分辦法以本班運動員得分的總和計算。

  4、凡參加比賽的運動員,未獲得名次的均發給“陽光體育好少年”獎狀一枚。

  十、競賽過程:

  上午:

  8:00開幕式。開幕式結束後進行以下專案。

  男子50米預賽 女子50米預賽

  男子1500米預決賽 女子1500米預決賽

  男子100米預賽 女子100米預賽

  男子跳高預決賽 女子跳高預決賽

  男子跳繩預決賽 女子跳繩預決賽

  下午( 1:30開始):

  男子50米決賽 女子50米決賽

  男子800米預決賽 女子800米預決賽

  男子100米決賽 女子100米決賽

  男子4×100米接力 女子4×100米接力

  男子立定跳遠預決賽 女子立定跳遠預決賽

  十一、競賽須知:

  1、競賽分組由領導組統一編排,比賽組按抽籤排道次。

  2、徑賽專案,預賽取前6名進入決賽。接力專案按組抽籤安排道次。

  3、徑賽決賽不抽籤,按成績排定道次。按名次3、4、2、5、1、6的.順序編排。

  4、徑賽和田賽發生衝突時,應先參加徑賽,回來後按輪次參加田賽專案比賽,已過輪次不能補賽。

  5、運動員的號碼必須佩戴在胸前,以利於裁判工作。未佩戴號碼者,一律不準參加比賽。

  6、比賽中,非運動員一律不得進入比賽場地,更不能帶跑。有影響別班運動員比賽者,扣除責任人所在班級成績0.5—3分或取消其班該專案運動員成績。

  7、運動員資格審查由班級代表隊嚴格審定,大會資格審查組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參加比賽者取消個人名次和本單位的團體名次。

  8、發令

  (1)50米、100米和4×100米接力按“各就位”、“預備”、“鳴槍”三令進行;800米和1500米按“各就位”、“鳴槍”兩令進行。

  (2)起跑:對第一次起跑犯規的運動員給予警告,之後繼續犯規的運動員,取消比賽資格。

  9、檢錄:所有競賽專案檢錄一律由各裁判組負責,於4月6日第六節課後進行。

  十二、注意事項及說明

  1、各班要抓住這次春運會的機遇,對學生進行集體主義教育和健康教育,提高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的自覺性。

  2、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師要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安全預案,明確防範措施,瞭解學生身心健康情況,不宜做劇烈運動的,應勸其不要參加比賽。

  3、各裁判要盡職盡責,端正思想,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如有舞弊行為,要在學校全體教師會議上通報批評,並取消成績。

  4、各班必須把參賽運動員名單于4月1日前報總裁判長,逾期不報者取消比賽資格。

  5、比賽結束後,各裁判長應立即把原始成績單送交總裁判長。

  6、各比賽專案的場地安排以及設施、裝置的管理由各比賽專案的裁判自行負責。

  7、各班主任、體育教師和裁判員應向運動員講清比賽常識、規則。

  8、如有不明事宜可詢問總裁判長。

  9、開幕式另行安排。

  10、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XX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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