駝駱坳鎮參加全縣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實施方案範文

駝駱坳鎮參加全縣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實施方案範文

  一、實施人員:

  1、鎮中心學校由高學敏同志負總責進行綜合協調,z、z同志具體負責操辦落實。

  2、駝駱坳初中和嚴家坳初中由校長負責進行綜合協調,分管負校長(主任)、體育教師具體負責操辦落實。

  二、隊員選拔:

  1、在9月28日前分別由兩所初中進行校內選拔規定專案的男女選手。

  2、在10月8日由中心學校負責將兩校推薦的選手集中在駝駱坳中學進行選拔,優勝者作為鎮代表隊選手進行報名。

  3、各校推薦參加鎮選拔的男女生選手各6人,要保證各專案都有人參加。

  三、獎勵辦法:

  1參照其它鄉鎮的辦法,經中心學校研究決定,參加20xx年中學生運動會的'活動經費、獎勵資金實行全鎮統籌解決。

  2、本鎮代表隊獲得全縣男女團體總分前六名的,按照第一名獎勵600元、第二名獎勵500元、第三名獎勵400元、第四名獎勵300元、第五名獎勵200元、第六名獎勵1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到訓練的體育教師。

  3、獲得團體獎後,由中心學校按照兩所初中參賽選手的分多少進行將金分解,學校獎金數=鎮規定獎金數×(學校選手所得分數÷團體總分數)。

  4、參賽選手的獎勵只得縣發獎品或獎金,鎮、校不再重複獎勵。

  5、體育教師的訓練補助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學校規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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