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學副校長的工作職責制度方案
小學教學副校長的工作職責制度方案
協助校長抓好學校的日常教學、教務、教研、教改工作。分管學校的教學、教務、教研、教改、師資培訓、新生招生等工作,主管教務室、教研組、實驗電教部門等,其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學校各項決議,落實“教學中心、質量第一”的各項計劃、措施。稽核所分管職能部門的計劃(包括實施方案和執行情況)和總結。
二、負責抓好教學工作計劃和教研教改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審定教務室、教研組工作計劃及總結。根據教師的思想狀況、業務水平、教學水平和工作需要,做好各科任教師的選配和安排。
三、抓好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經常組織檢查教師備課、授課、作業批改、課後輔導等工作情況。經常深入課堂聽課,對教師的教學情況做出評價和指導,組織教學觀摩,幫助教師總結經驗。
四、負責組織、指導教學教研工作,定期召開教研組長、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等會議,瞭解和掌握教學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探索教學模式,組織教研教改活動。
五、負責組織落實招生計劃,完成招生任務,負責組織新生入學編班工作。貫徹落實學籍管理規定和程式,審批學籍變動和學生考勤曠課處理意見,組織抓好學籍管理和鞏固學額工作。
六、做好教師的教學考評、業務進修和繼續教育等工作。
七、稽核教學裝置和圖書資料的增添計劃,負責審批教學、實驗裝置、器材使用和處理,提高各功能室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八、具體分管一個年級和一個教研組,指導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團結全體教師,共同做好年級組、教研組的教育教學工作,及時召開情況調研會、質量分析會,努力建立文明組(室),提高年級、學科教學質量。
九、完成校長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