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處理廠運營監管工作方案

汙水處理廠運營監管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各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步伐,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指導,以促進汙染減排為目標,加快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步伐,因地制宜完善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條件,逐步提高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執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儘早發揮鄉鎮汙水處理廠的減排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目標任務

  今年12月31日前,確保鄉鎮汙水處理廠運轉一批、試執行一批、管網建設動工一批。

  三、具體安排

  (一)監利縣新溝鎮、上車灣鎮汙水處理廠,洪湖市小港鎮、峰口鎮汙水處理廠等4個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已基本建成,儘快完善各項執行條件,確保年底前正式投運。

  (二)監利縣毛市鎮、朱河鎮、福田寺鎮、汴河鎮汙水處理廠等4個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已初具規模,具備一定的收水能力。進一步加快各納汙支管網與主幹管的連線以及納汙主幹管與汙水處理廠的連線,加快完善執行條件,確保年底前具備試執行條件,2015年初正式投運。

  (三)沙市區岑河鎮,江陵縣普濟鎮、熊河鎮,監利縣汪橋鎮、棋盤鄉、柘木鄉、白螺鎮,洪湖市戴家場鎮、汊河鎮、萬全鎮、曹市鎮、瞿家灣鎮、沙口鎮、新灘鎮等14個鄉鎮汙水處理廠積極爭取和落實管網建設資金,年底前啟動配套管網建設;監利縣福田杜劉村,洪湖市萬全鎮全豐村、瞿家灣鎮月池村等3個鄉村汙水處理站年底前完成汙水管網的規劃編制和建設設計,積極爭取專項資金,儘快啟動配套管網建設。

  四、工作措施

  (一)細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實施方案,安排工作和資金,制定管網建設時間表和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時間表。

  (二)完善執行條件。加強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執行條件,老城區充分利用和改造現有雨汙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區加快汙水管道建設力度,充分收集汙水,力爭專案高負荷執行。

  (三)保障執行經費。所有已建成汙水處理廠的鄉鎮都要開徵汙水處理費。若徵收的汙水處理費不足以保障汙水處理廠正常運轉,由各地財政按比例予以補貼。各地政府要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徵收、管理、撥付汙水處理費等方面的職責,實行汙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責任制,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四)加強運營監管。建立鄉鎮汙水處理執行監管體制,實行三級監管,市直相關部門負責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工作的監督指導;縣市區責任部門負責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機制的落實;鄉鎮政府負責鄉鎮汙水處理廠建設及執行相關工作的實施。爭取年底前正式投入運轉的.4個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負荷率達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成立荊州市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市長李國斌任組長,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沙市區、江陵縣、監利縣、洪湖市政府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各地按照市政府的總體要求開展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市環保局。

  (二)明確工作職責。沙市區、江陵縣、監利縣和洪湖市政府為各轄區內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務。負責組織協調當地住建、財政、環保、供水、供電等部門和單位,加快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設計和建設、鄉鎮汙水處理廠運營機制研究和制定、汙水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監管,明確財政補助和電價優惠辦法,制定汙水處理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完善執行條件,為鄉鎮汙水處理廠正常運轉提供有力的支援和必要的保障。

  (三)強化考核問責。市政府將對沙市區、江陵縣、監利縣和洪湖市政府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整改工作實行考核,作為各地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整改目標未落實的地區不得作為年終考核評先表優物件。

  (四)建立長效機制。對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嚴重滯後、收費政策不落實、投運後1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或無故不執行的地區,將暫緩審批該地區涉水專案環評,暫緩下達有關專案的國家和省建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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