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整治方案
校園欺凌整治方案
校園,指大學、學院或學校校園中的各種景物及其建築;凡是學校教學用地或生活用地的範圍,均可稱作校園。校園又分為幼兒園,小學校園,中等學校校園,高等院校校園。校園是學生生活學習的場所,所有在校內從事的一切活動皆屬於校園生活。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校園欺凌整治方案,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校園欺凌整治方案一
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全市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縣教育局決定,從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透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縣中小學校。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5月—7月。
1、迅速組織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後,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實施,並加強檢查和指導。
2、開展專題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規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工作。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透過設立校園欺凌舉報箱、匿名問卷調查、學生訪談、同伴舉報、調看監控錄影、教師與家長報告等方式瞭解掌握校園欺凌的真實情況,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5、及時有效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二)第二階段:9月—12月。
各校要對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中小學校責任督學要積極協助學校做好自查工作,於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教育督導室和局安穩辦。
2、縣普查。縣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全縣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於20XX年9月27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教育督導部門、市教育局及本級政府。
3、市教育局複查。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複查抽取單位比例不低於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於6所。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校園欺凌整治方案二
為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執行,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落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區教育局、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對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透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
組長:魏瀾(校長兼書記)
副組長:劉朝暉(德育分管副校長)
組員:金忠校(學校應急辦主任)、陳燕鋒(政教處副主任)、沈悅(大隊輔導員)、毛晨蓉(政教主任助理)、張亞傑(心理輔導員)、李花(政教幹事)及各年級組長
三、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6月—9月
1.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範教育和安全防範知識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題班會。 組織學生圍繞《遵紀守法、珍愛生命、共建平安校園》主題,結合近期全國發生的一些校園欺凌事件,根據本校實際進行討論反思。透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 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 加強預防。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5.排查建檔。學校德育領導小組和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學生之間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透過與學生談心、交流隨時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認真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發生過激行為。要加強對特殊家庭學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細、建檔造冊,積極利用好家校溝通平臺,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教工作。要特別關注學生的課業和心理負擔,防止因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心理壓力引發事故案件。要對與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存在糾紛和積怨的人員、心理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為人員等重點物件和人員,進行細緻排查,屬於校內人員的學校要切實做好工作,並逐一建檔,落實專人加強管控,如涉及校外的應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報告。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
6.及時處理。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我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排查建檔、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 20XX年9月底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發生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疏漏發生意外。要採取措施,加強安全防範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按照 “一崗雙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安全工作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和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堅決防止有規定不執行、有制度不落實、有責任不追究的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3.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資訊,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
校園欺凌整治方案三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僅供參考。
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透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最佳化校風,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縣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治理時間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學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1.廣泛宣傳。各校要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螢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於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
2.加強教育。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著力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後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徵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鬥爭。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製造者。
(三)強化措施,嚴密防範
1.加強防範。一要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幹部(特別是安全資訊員)蒐集校園欺凌方面的資訊,設定並公佈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採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絡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二要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群團組織、心理諮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三要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建立完善關於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要完善校園影片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四要加強關愛保護。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絡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2.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後果的,要及時報案,依法處理。
3.監督指導。各均衡中心要加強對片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按程式向縣教委、縣教育督導室報告。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二)片區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區均衡中心對轄區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三)縣級複查。20XX年10月10日前,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督查組對全縣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開展複查。
(四)市級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16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教委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安穩科。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建立領導機構,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二)嚴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學校要積極開展自查和普查,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開展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納入安全穩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應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帶班和幹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處置,並按規定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