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練的方案
演練的方案
【篇一:消防演練方案】
一、演練的目的
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演練是為了檢驗、評價和保持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練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式的缺陷;
2、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人力和裝置等);
3、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4、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識;
5、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20XX年XX月XX日XX時的在XXX施工現場進行。
四、演練的型別
全面演練:針對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公司應急組織的應急能力。
五、演練的範圍
1、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2、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3、吊裝裝置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六、演練的參與人員
1、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並在演練過程中儘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採取的響應行動的專案義務消防員。
人員組成名單:
任務:救助傷員
2、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程序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3、模擬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的人員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扮演受傷人員)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門的人員)。
4、評價人員:負責觀察演練程序情況並予以記錄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5、觀摩人員:來自於公司各職能部門、專案部的有關人員以及觀看演練過程的觀眾。
上述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應佩帶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七、演練過程
1、準備階段
A、專案部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要求配備應急救援器材。
B、各演練的參與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c、專案部負責提供演練參與人員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2、實施階段
A、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B、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C、吊裝裝置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八、演練結果的總結評價
應急演練結束後,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演練記錄進行總結,詳細說明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篇二:消防演練方案】
一、演練時間:20XX年XX月XX日上午9:00
二、演練地點:新湖辦事處北園小區內(區計生局辦公樓北休閒廣場)。
三、演練目的:透過演練活動,教育廣大社群居民進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減少和防範因家庭用火用電用氣引發火災事故,瞭解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學會火災初期滅火方法,增強逃生及自救技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免遭火災損失。
四、組織領導
本次演練活動在區安委會辦公室統一組織協調下,由新湖街道辦事處、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聯合舉辦。
為加強對演練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演練指揮部。由區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安監局長賈治安同志任總指揮,新湖辦事處副主任孟凡輝、消防大隊指導員賈桂東、區安監局副局長齊守發同志任副總指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區安監局應急科劉儒亮、新湖辦事處安監中隊王洪光、消防大隊等同志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應急演練活動的聯絡組織及相關工作。
五、主要議程
(一)8:50參演人員及觀摩人員到場,主席臺前列隊。
(二)新湖街道辦事處主任於志新主持儀式,簡要介紹有關情況。
(三)區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區安監局長賈治安講話,並宣佈演練開始。
(四)演練過程:
1、撲滅燃油起火
操作人員:新湖辦事處工作人員、消防戰士;講解員:區安監局時慧;
模擬場景:某小區居民X在家作飯時,因為疏忽大意導致鍋內食用油過熱而燃燒起火。因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誤用水來滅火,從而導致油火更旺,引燃室內可燃物。隨著火勢進一步發展,憑藉居民個人力量已不能完成滅火,於是撥打119向消防求助。消防戰士趕到後立即拿起鍋蓋蓋住正在燃燒的油鍋,油火終於被撲滅。隨後消防戰士用滅火器將室內其它燃火撲滅。(詳細過程見指令碼及解說)
2、如何逃生與自救
講解與示範人員:消防大隊工作人員;
3、滅火器的使用示範與講解
消防大隊工作人員;
4、發放消防安全知識明白紙
新湖辦事處工作人員;
(五)區委常委、副區長李楠點評。
(六)結束。
六、任務分工
新湖辦事處:1、選好演練地點,組織參演人員;2、佈置好場地(主席臺、音響、背景、主席臺席籤、隊伍指示牌等);3、準備好道具(油鍋、劈柴、食用油、水(桶)、溼毛巾等);4、組織、接待好觀摩人員;5、發放消防安全明白紙;
消防大隊:1、配合安監局製作演練指令碼及解說詞;2、一輛消防車輛、滅火器及若干名工作人員、現場滅火;3、指導演練過程。
區安監局:1、制定演練方案、指令碼;2、組織協調演練活動;3、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觀摩;4、聯絡新聞中心、德城報社,做好宣傳報道。
七、參加人員
區領導:區委常委、副區長李楠。
區安辦(安監局):區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安監局長賈治安,區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齊守發。
消防大隊:大隊長丁文波,指導員賈桂東等。
新湖辦事處:主任於志新,副主任孟凡輝等。
新聞中心:
德城報社:
八、觀摩人員(主席臺前方隊)
1、各鎮街分管負責人、安辦主任、中隊長等;2、新湖辦事處工作人員,街道各社群主任、安全管理人員;3、區安監局全體人員;4、消防大隊參演戰士;4、北園小區部分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