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終獎金分配方案

企業年終獎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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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年終獎金分配方案1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1月28日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

  工作時限(X)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範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衝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年終獎金分配方案2

  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時,旨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瞭解並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一、考核宗旨

  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複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二、考核程式

  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於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核廈批示;

  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複核;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勵、調遷、升降職的依據,公司往往對員工的總體情況進行評估,並據此發給年終獎,獎勵員工在剛過去的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績。

  編寫要點

  員工年終獎是最常用的一種獎勵方式,絕大多數公司均設有年終獎獎項。員工年終獎分配方案通常又包括兩大部分內容

  (1)員工年終獎的考核;

  (2)員工年終獎的發放。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l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於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不捨),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稜示,核准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併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於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六、獎勵實施

  注:考聵獎壘發出i分比系m固定年終獎壘的為基準。

  倒:得甲等82分,則發出獎金為:固定年終獎金十(固定年終獎金x4%);得L等79分,則發出獎壘為:固定年終獎壘 (固定年終獎壘x4%)

  l考繢特等者,優先子m升遷職位度職務;

  2孝績獎臺、罰臺連同年終獎臺發出。

  七、考績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徇私。幾經總經理室審查,有違反公司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查。

  八、申訴,經總經理複核後,若有反對者,由總經理室人員返回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後,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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