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演練方案

公司消防演練方案

  如今,城市越來越大,消防風險與日俱增。要想保持一個地區的消防安全,消防部門需要做好功課,除要爭取資金增加裝置外,更要練好自身本領,增強解決消防問題的能力。以下是關於公司消防演練方案,歡迎閱讀!

  篇一:公司消防演練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省、市、縣關於加強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的指導意見,為了提高衛生監督所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害,特別是增強幹部職工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避免由於突發事件造成混亂局面,現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方案。

  二、演練時間

  XXXX年3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30。

  三、演練地點

  衛生監督所辦公樓。

  四、演練內容

  1、火情報警;

  2、疏散人員;

  3、搶救檔案資料;

  4、使用滅火器滅火;

  5、連線室內外消防給水滅火;

  6、辦公大樓如遇到火災等突發公共事件時的綜合演練。

  五、器材準備和通道疏通

  1、4kg乾粉滅火器10個;

  2、10m水帶2盤,65cm水槍1支;

  3、各消防通道不能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由侯巍負責。

  六、演練現場組織分工

  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在我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應急管理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按《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總指揮:史俊宏

  2、副總指揮:常雅寧

  3、現場指揮:侯 巍

  4、報 警 員:王國波

  5、廣 播 員:賈秋鳳

  6、疏散引導組: 李 堃 閆 浩

  7、滅火行動組:張 軍  趙振宇 崔義崗

  8、醫療救護組:張 爽 李 霞 楊曉麗 趙玉珠 倪 嘹

  9、安全保衛組:張樹明 鄭保宏 王曉慶

  七、演練具體操作程式

  (一)召開演練動員會。全體參加演練人員到三樓會議室集中,宣佈要求,做好演練準備。

  (二)演練科目一:使用滅火器滅火演練。在單位院內使用滅火器滅火演練。

  (三)演練科目二:連線室外消防栓滅火演練。在科室內,進行連線室外消防栓滅火演練。

  (四)演練科目三:假設業務樓發生火災的綜合演練。

  1、火災報警。報警員撥打119火警電話,在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的同時,馬上報告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彙報:“業務大樓三樓發生火災”。

  2、應急響應。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宣佈立即啟動火災發生處置應急預案。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迅速召集全站應急管理分隊集合,迅速組織滅火戰鬥。

  3、廣播疏散。廣播員告知“業務大樓三樓”出現火警,播放廣播:“全體職工請注意,現在業務大樓三樓發生火災,全體職工立即按火災發生處置應急預案展開行動;外來辦事人員及大樓工作人員從安全通道立即疏散;應急管理分隊請立即到位”。

  4、切斷電源。通知電工(由王國波負責)切斷大樓主控電源。

  5、疏散人員。二樓人員的疏散,由李堃負責。三樓人員的疏散,由閆浩負責。

  6、偵察火情。使用配備的應急照明工具、防護服、呼吸器等裝備,從上至下,逐層搜查,偵察火情,檢視人員是否疏散。由鄭保宏負責。

  7、搶救擋案資料。重要檔案資料的搶救轉移。由韓曉則、王帥負責。

  8、使用滅火器滅火。使用三樓樓梯間的滅火器滅火,由張軍、趙振宇、崔義崗負責。

  9、現場救護。由張爽、李霞、楊曉麗、趙玉珠、倪嘹分成兩組搶運救護受傷人員。

  10、安全保衛。禁止不明人員進入站區和危險區域,加強危重傷員向醫院的轉運,由張樹明、王曉慶、鄭保宏安保負責。

  11、滅火結束。滅火結束,消防員清理現場。

  八、演練結束

  現場總指揮宣佈:全所消防安全應急演練結束。

  篇二:公司消防演練方案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增強施工現場安全消防防火安全意識,加強平安工地建設的有效進行,使大家掌握防火知識和準確使用消防器具,提高處置突發火災火警事件能力,檢驗我專案部編制的安全演練應急預案的可行性,為以後編制更新應急預案提供寶貴的實踐經驗,為諸多應急預案的實際操作提供借鑑,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演練時間

  XXXX年6月3日晚7點演練預備會(專案部會議室)

  XXXX年6月4日早10點模擬演練開始

  三、危險源簡述

  本專案施工內容為橋樑、隧道、路基工程,施工現場用電裝置及照明裝置較多、野外作業山林、木工施工場所、專案部及各工區生活區、野外作業吸菸、油罐、倉庫管理不規範、配電房、用電線路老化、用電裝置不符合規範要求等容易引起火災事故。

  四、參與人員

  業代及總監辦、專案部職工、各工區施工人員。

  五、演練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1)總指揮:

  職責:做好決策,指揮及全面統籌部署預案演練工作,講解演練程式和意義。

  (2)副總指揮:

  職責:做好參謀,負責收集相關資訊,如:火災起因、著火源位置、燃燒物及其性質、周圍狀況、著火單位情況(可燃物、危險物分佈等)等等,協調各組之間的運作,指揮滅火組力量部署,提醒滅火組注意事項。

  (3)成員:

  職責:協助總指揮、副總指揮工作,負責本單位參與人員的組織並承擔相關小組組長職責。

  (二)滅火組

  組長:

  成員:

  職責:① 學習並掌握常用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如:各類消火栓、滅火器、水帶、水槍等;

  ② 學習並掌握固體、氣體及液體起火滅火方法和技能。(每人準備一個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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