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在實施規範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補貼補貼。這次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的部分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幹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XX]104號檔案規定計算。

  (2)教學計劃及小學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XX]104號檔案規定,小學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幹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於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幹)任課時數不少於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於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於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3、超工作量補貼

  A、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5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校長簽字確認。

  B、導輔補貼:導輔每天補貼10元(月封頂50元)。

  C、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節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計算。節假日值班按上級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校長予以審批方能認可,並按月予以公示。

  D、英語教師跨校教學補貼:根據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xx]116號檔案規定執行。

  E、學校專刊補貼每期30元,由德育處負責佈置。

  量化工作量,情況複雜,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內,教師應發揚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4、考勤獎勵辦法。

  根據《東張中心小學考勤管理辦法》實施簽到制度。

  A、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者獎50元。

  B、教師因病請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每天扣5元。病假兩天以內且自己調課(需請假並將調課安排表上交學校確定存檔)者不扣,超出兩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補貼。

  E、遲到、早退每月3次內不計,超過3次的前3次扣10元,後面每次扣5元(另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每月超過5次以上計扣)。教師違規簽到(代簽等)情況,每次扣30元。導輔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崗)一次扣10元,缺崗一天扣5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

  F、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師簽到由當天值班行政負責監督,學校抽查,當天值班行政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

  1、採購、保管、事務等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30元。

  2、年段長、藝體組長每月管理崗位補貼40元。(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幹)每月管理崗位補貼50元。

  3、工會主幹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師、中心校財務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80元。

  5、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90元。校級領導每月管理崗位補貼100元。

  相關崗位管理人員要完成本職崗位任務才可享受相應的管理崗位津貼。兼任多種管理崗位取最高一檔。擔任班主任同時還兼任其他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補貼可追加1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

  按《福清市東張中心小學教師工作業績評估細則》每學期對每位教師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按學期發放。業績獎勵包括教育教學常規獎、突出貢獻獎、優質教學獎、競賽指導獎、教科研成果獎、師德考核獎、年度考核獎等。

  其中學區統籌每人2.5%,用於教學點、完小校超工作量補貼等,剩餘款項併入各校年度結算。

  1、教學常規獎

  以《福清市東張中心小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條例》為考評要求,每學期對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安全管理、課堂教學、班級常規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評價。

  2、優質教學獎

  根據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平均分、提高分、優秀率、合格率四個項進行綜合評估。跨學科、跨年級任教統考科目的,按雙班或多班的平均後進行評估。

  平均分低於及格線,及格率低於50%的則該項不獎勵。

  技能科任課教師,優質教學獎取該校教師獲得獎勵的最低一檔。

  獲得第一名的'學校每項獎勵20元,獎給完小校長。(本項由管理崗位津貼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參與此項獎勵)

  3、競賽指導獎

  凡輔導學生參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進修學校等單位組織的各類競賽(由學校選拔),學生獲獎的指導教師,均可獲競賽輔導獎。

  學生作品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30元,省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50元。

  競賽指導獎具體獎額如下:

  4、教科研成果獎

  (1)教師優質課(比武課)獲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

  (2)公開課執教者獎勵:省級500元,福州市級300元,福清市級200元,教研片100元,學區性50元,學區內教學片30元。

  (3)承擔市級課題研究工作且任務完成良好的課題組成員每位每學年獎勵120元。

  5、師德考核獎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樂於奉獻、為人師表,遵守《中小學職業道德規範》,每師每學期獎勵50元。詳見《東張中心小學師德考核細則》。違反《中小學職業道德規範》有關規定和發生安全責任的此項不予以發放。

  6、年度考核獎

  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師每學年獎勵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參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發放。

  7、突出貢獻獎

  學校每學年評選出為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人物。獎金額由校務會議視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公示後予以發放。

  (1)數學跨兩班補貼:兩個班人數和超過70人的,每學期補貼200元。

  (2)教學點補貼:南胡、金芝每學期500元,嶺下、蘆嶺每學期200元。(本塊資金由學區統籌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可按月發放,業績獎勵按學期或學年發放。各校在績效工資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月份的獎金和分解的權重可統籌使用,若有剩餘的,期末累計後按在崗教師均分。

  (五)中心校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管理崗位津貼、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業績獎勵後,餘下金額按在崗在編教師均分,於當月發放。寒假的績效工資憑原方案執行。

  (七)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累計。上述專案中,若有剩餘的,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上述項發放總額若出現不足的,則按比例適當下調。

  七、其它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規定的“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物件,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物件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於“扣發當月考勤獎的物件”,即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發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相應領導責任的按責任扣除50%崗位管理津貼。

  5、分娩假的教師每月領取績效工資150元。

  八、有關要求

  (一)轄區各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各單位根據本指導意見,在核定撥付的績效工資額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方案。

  (二)轄區各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報學區稽核後,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分配辦法要與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業績貢獻結合,加大向一線教師、成績突出教師傾斜的力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各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資金和實物。違反規定的,要沒收違規的全部資金上繳財政,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學校對每個崗位都要制定明確的責任目標及資格條件,同時要制定與崗位職責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把目標管理和制度管理結合起來,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確保每個具體崗位責任目標和學校管理目標的實現。

  (五)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製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透過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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