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員工獎勵方案

公司內部員工獎勵方案

  公司內部員工獎勵方案(一)

  為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獎勵優秀員工,特制定本辦法。

  一、月度優秀員工的分類

  部門優秀員工分為部門級、公司級;

  二、月度優秀員工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月度優秀員工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入職時間滿一個月以上的主管級以下員工;

  2、本月圓滿完成本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現成為部門的楷模;

  3、對公司經營管理作出重大貢獻或受到兄弟部門的肯定;

  4、無較大過失;

  (二)、優秀員工應當同時具備比同崗位人員甘於奉獻的精神和崗位嫻熟的崗位技能為先決條件(詳見“六、優秀員工評判細則”);三、名額分配

  (一)、各部門自行進行評選,候選人名額不限,條件具備者即可參選;

  (二)、各部門組織對候選人進行評選,選出一名部門級月度優秀員工;

  (三)、由管理部組織,根據各部門推薦的優秀員工進行公司級優秀員工的評選,選出兩名公司級月度優秀員工。

  (四)、公司級優秀員工分為後勤支援類以及技術支援類,屬於後勤支援類的部門:管理部、財務部以及各技術部門專案助理;屬於技術支援類的部門:安規一部、安規二部、EMC、檢查部以及化學分析部的技術崗位人員。

  四、評選辦法

  (一)、管理部建立員工獎懲記錄檔案,作為評選月度公司級優秀員工的'基礎資料之一;

  (二)、員工在進行各項工作活動時,應當做好各種基礎資料留存工作,以便評選月度公司級優秀員工時作為資料依據;

  (三)、由管理部根據各部門上報部門級月度優秀員工名單以及評語,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

  (四)、在月度例會上,由與會各部門人員進行投票選定公司級月度優秀員工。

  (五)、經總經理辦公室確定後現場發放獎勵、會後張榜公告以及符合規定的給予獎勵旅遊。

  五、優秀員工的獎勵

  (一)、部門級優秀月度員工

  1、獲得旁聽月度主管級例會的機會;

  2、獲得優秀員工獎勵,並與總經理進行合影;

  (二)、公司級優秀月度員工

  1、獲得頒發榮譽證書;

  2、獲得參與公司優秀員工旅遊計劃(附件一《優秀員工旅遊獎勵方案》)。

  六、優秀員工評判細則

  公司技術以及行政後勤崗位的員工,經個人申請或被部門管理人員推薦並確定為優秀員工,必須符合本細則所規定的要求和具備本細則所規定的條件,並在透過評選程式後當選。評判細則分為統一適用的標準和各崗位具體標準,優秀員工應當符合。各崗位具體標準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公司對該崗位的目標要求,另一部份為具體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員工被評為優秀員工統一適用的標準

  1、能夠遵守《員工手冊》和崗位職能的要求;

  2、以規範的工作方法、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據公司領導要求處理臨時任務;

  3、責任心強、工作主動、愛崗愛司、品德高尚;

  4、工作態度端正,包括考勤無遲到早退、工作紀律未因違紀被罰;

  5、經過民主評議,得到絕大部分人的認可。

  (二)、公司優秀員工各工作崗位的具體標準見相應崗位職責要求。

  公司內部員工獎勵方案(二)

  一、目的

  為了使公司人力需求能得到及時滿足,有效縮短招聘時間,提高招聘效率,公司擬打算拓寬及強化管理內部介紹招聘渠道,從而激發員工內部介紹的積極性,特制定本獎勵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公司員工內部介紹之獎勵(人事行政部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除外)。

  三、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員工內部介紹資訊地記錄與統計整理,按本方案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內部介紹辦理獎金的領取手續。

  2、財務部按本方案發放相應獎金。

  3、各部門負責人向屬下人員宣導本獎勵方案,激勵下屬踴躍向公司推薦適用的人才。

  四、原則

  1、內部介紹人員必須符合崗位要求。任何員工不得借內部介紹之名,行走關係之實,將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介紹給公司。

  2、管理人員內部介紹的員工,被錄用後原則上不得安排在與介紹人同一個部門。

  五、內容

  1、獎勵辦法

  1.1介紹人事先到人事行政部作推薦備案,介紹所推薦人員情況,經面試合格後辦理手續,同時人事行政部在《員工內部介紹記錄表》中作好記錄。推薦備案必須在被介紹人面試前進行,否則所錄用員工不視為是內部介紹。

  1.2被介紹人工作滿3個月並且未出現警告以上行政處分,介紹人可享受100元獎勵;被介紹人工作滿6個月並且未出現警告以上行政處分,介紹人可再享受100元獎勵。

  1.3年度內部介紹評比:員工每介紹1人入職工作滿1個月,給予介紹人1分的積分;滿3個月,給予介紹人1。5分的積分;工作滿6個月,給予介紹人2分的積分。員工全年度總積分達到6分,即有資格參加年度內部介紹評比。總積分第一名,獎勵500元;第二名,獎勵300元;第三名,獎勵200元。若出現並列名次時,以介紹人所介紹員工的總工作時長進行取捨。

  2、獎勵程式

  2.1被介紹人工作達到規定的時間,介紹人即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請獎勵。招聘專員按照本獎勵方案的規定,協助辦理獎金領取相關財務手續,並要求介紹人領取獎金時在《員工內部介紹記錄表》中作好籤名。

  2.2年度內部介紹評比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事行政部按照評分原則,統計各介紹人所介紹的員工人數及工作時間,進行評比,確定名次,發放相應獎金並張榜公佈。

  3、本方案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

  六、相關表單(見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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