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模板(通用10篇)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模板(通用10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1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 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 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 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 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 考核時間 複核時間 考核終定時間

  年中考核 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 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轉正考核 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 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

  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 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 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續致信網內容)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許可權見下表:

  考核物件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分公司副總級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工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 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考核物件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職能總經理 員工自評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 主管副總經理 分公司人事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職員 直接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技術人員 技術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注:對於分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複評,員工間接主管(高於員工兩級)最後核定認可。

  七、考核標準

  人事考核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不同崗位的任職人,尤其是對同方這樣的高科技企業。同方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著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總部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其次,針對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點,將員工劃分為管理類與技術類業務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

  公司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經營業績、工作態度、任職能力三方面,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的權重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各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圖:

  考核專案 職位類別 經營管理類 職能管理類 技術類

  業績考核 約佔70%;50%;40%

  能力考核 約佔15% ;30% ;30%

  態度考核 約佔15%; 20%; 30%

  員工考核總得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八、考核表

  1、 考核表按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研發技術類三種,各類下面再細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的指標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評分參考表,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但未經與人力資源部協商透過前,不能擅自調整考評結構和要素賦分。

  2、 年終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存於員工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委員會和各部門總經理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查閱。

  九、考核評價

  1、 考核結果的等級評定:

  全部型別的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總分,劃分為“特優”、“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級,並作如下界定:

  等級 特優秀 優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考核總分 95分以上 85―95分 70-84分 50-69分 50分以下

  2、 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及心理誤差(暈輪效應,對比效應,平均化等),考核結果經過除權處理實行部門(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門,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資源部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5%

  中等人數: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65%

  有待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0%

  急需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注:考核列入極優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須同時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考核程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1、 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許可權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2、 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

  3、 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補充建議:

  當直接主管欲評分數與員工自評分數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檔級時:

  1、 直接主管應讓員工本著客觀的原則再次自評

  2、 如員工再次自評分數變化不大時,直接主管可以進行復評,並向該員工的間接主管說明情況

  3、 當員工自評分數與直接主管分數出現檔級上的差別,建議主管應該與該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當員工最後考核分數歸入“急需提高”或“特優”時

  1、 建議該員工主管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2、 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體的事實說明,作為考核結果的補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訴

  1、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2、 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事決策委員會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3、 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二、考核與獎懲

  1、 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相掛鉤,按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對員工的職位工資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①特優員工:原則上崗位津貼上調一級

  ②優秀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在機會適當時,可作職務晉升處理

  ③中等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

  ④有待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但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⑤急需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下調一級,且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2、年度考核為“有待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崗位津貼暫不調整,在年中考核前不作晉升處理

  ② 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則崗位津貼下調一級,若等級在“有待提高”之上,則崗位津貼不調整,也可按正常程式作晉升處理。

  ③ 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評為“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3、年度考核為“急需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該員工崗位津貼在年度考核結束後下調一級。

  ② 同時,如在年中考核前,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到期,則該員工與公司聘用期滿後,公司不再聘用。在這期間,該員工崗位津貼相應下調一級

  ③ 如在年中考核時,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仍未到期,則對員工進行年中考核,如仍評為“有待提高”或“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如評為“中等”或以上等,則公司繼續聘用,但崗位津貼在第二次年度考核開始前不作調整。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委員會。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20xx年1月10日。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2

  為了發揮班主任在班級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充分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併為班主任聘任、評優評先及班主任績效工資發放等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考核標準。

  一、考核辦法

  班主任績效考核採取學校考評小組考核、任課學生及學生家長考評相結合。

  二、考核內容

  班主任績效考核分為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兩部分。

  (一)(40分)

  1、制定本學期的班主任工作計劃,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4分)

  2、能認真組織好班會課和活動課,每學期主題班會和活動課不少於6次,要求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3分)

  3、經常與家長取得聯絡,每學期對班級所有學生不少於一次家訪,無法家訪可電訪,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學期末上交家訪登記卡或電話聯絡冊。(5分)

  4、能做好對班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熟悉班級情況,注重培養良好的班風,學風。班幹部會議每學期不少於4次,要求有會議記錄。(4分)。

  5、能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安排和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3分)

  6、能按時參加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3分)

  7、早讀跟班。(5分)

  8、課間操或學生集會班主任必須到場。(5分)

  9、認真及時填寫學生學籍管理卡和學生學業素質報告單。(3分)

  10、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工作。(5分)

  (二)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內容(60分)

  1、班級衛生情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重視公共衛生安全工作,積極執行衛生防疫規定,杜絕爆發聚集性的傳染病。(10分)

  2、加強常規管理,重視安全教育。在校內每發生一件安全事故處理及時。(10分)

  3、加強學生課外活動安排與指導,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課外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活動內容豐富多樣、安全、有效。(5分)

  4、加強班級財產管理,措施到位。(5分)

  5、注重班容班貌,佈置簡潔、美觀,富有個性化,激勵用語規範化,文具擺放條理化,潔具放置隱蔽化。(5分)

  6、班級學生到校情況。學生無故遲到、早退和曠課現象班主任要及時與家長聯絡。(5分)

  7、撰寫班級管理或德育論文。(2分)

  8、班級學生團體在校級以上的活動中獲獎。(3分)

  9、學校班子成員對班級工作綜合評分。(10分)

  10、班級內學生代表對班級工作綜合評議(發放表格、隨機抽取班級內學生)。(5分)

  三、班主任績效考核結果使用

  班主任津貼按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和不合格(59以下)四個等次。優秀等次全額髮放班主任津貼,良好等次發放90%班主任津貼,合格等次發放80%班主任津貼,不合格等次不發放班主任津貼。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3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高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師以非高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專案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專案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稽核透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稽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採用《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為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資料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計分辦法: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髮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髮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透過。如果執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過程透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稽核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透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4

  一、目的:

  透過每月對各級、各崗位保安員儀容儀表、工作紀律、當月工作等情況進行具體的考核,使評審員及被考核保安員做到有據可依,有證可查,確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保安。

  三、職責:

  1、保安部負責監督各管理處、專案組的每月保安員考核情況。

  2、管理處主任負責對本單位隊長、副隊長每月工作的具體綜合考核及監督管理處保安員考核情況。

  3、保安隊長或主持工作副隊長負責對保安班長、副班長的每月工作考核及監督各班組保安員考核情況。

  4、保安班長或主持工作副班長負責對班組保安員的每月工作考核。

  四、相關檔案:

  1、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保安工作手冊

  3、各管理處制定的管理制度

  五、操作規程

  1、首先,每月初普通保安員考核由各保安組班長或主持工作副班長根據公司制定的各崗位考核標準對本班組保安員當月工作進行綜合考核,然後將考核情況彙總報保安隊長或主持工作副隊長。

  2、其次,保安隊長或主持工作副隊長在月初對每個班組班長、副班長當月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同時監督各班組的考核情況是否正常,有無存在瞞報、有失公平、公正之處,然後將總體考核情況彙總報管理處主任。

  3、管理處主任對保安隊長、副隊長的當月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核,並監督檢查保安隊的整體綜合考核情況。

  4、考核分數實行百分制,各級保安員當月工作成績突出得100分以上者,每分獎勵5元,當月考核96分(不含96分)至100分者不進行處罰,考核分數96分至90分(不含90分)者,按照考核標準每分5元正常處罰,當月考核90分至85分(不含85分)者,按照考核標準雙倍進行處罰,當月考核85分以下者除進行3倍處罰以外,再進行下崗培訓一個星期,下崗期間拿試用期工資,培訓後不合格者予以辭退。連續兩個月考核分低於85分的予以辭退,當月考核低於80分(含80分)以下者予以辭退。同時每季度對各管理處全體保安進行全面考核一次,對季度考核總分第一名者授予”明星保安”稱號,考核總分末位保安予以辭退。

  六、考核依據:

  一個季度的個人總考核分、軍事、業務考試分相加。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5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監利縣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實施指導意見》,充分調動我校教職工教書育人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學質量。真正落實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激勵機制。根據教育局相關檔案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為總體目標。堅持“一突出”(突出教學質量),“二抓牢”(抓牢檢查落實,抓牢獎懲兌現),“三強化”(強化管理、強化過程、強化師德師風)的工作思路,堅持優勞優酬、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確保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健康、高效、快速發展。

  二、實施範圍與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依照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提出考評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稽核後,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四、績效工資發放考核

  小組組長:xxx

  熊甫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細則:

  ㈠、考勤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全月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貼標準發放,有下列情況者之一從考勤津貼中扣除:

  1、遲到、早退3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計。

  2、曠工1天扣考勤津貼30元,曠課一節扣5元。

  3、對婚、喪、產相關法律規定假期。以實際假期天數不享受月考勤津貼。但不做缺勤處理。

  4、開會缺席1次扣10元,遲到1次扣2元。依次類推,連續3次以上者,按曠工1天處理。

  5、事、病假每天扣5元,超過10天以上,當月不享受考勤津貼,

  ㈡、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認真做好班級衛生、板報、學生思想等工作,認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務和職責。按班主任津貼標準發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貼標準50%執行,如有以下情況之一,從班主任津貼中扣除。

  1、黑板報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冊填寫不完整,發現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計劃,總結不及時上交,一次扣10元。

  4、正副班主任沒有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一次扣30元。

  5、班級出現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扣除當月正副班主任津貼。

  6、凡遇學校大型活動,或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工作檢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麻痺、工作落實不到位,受到上級批評者,扣除當月正副班主任津貼。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課間操、集會、大掃除、勞動)時,不在場,每次缺一次扣5元。

  8、小學生素質報告冊填寫應客觀、公平、合理評價學生,如草率瞭解、不認真的,發現1個扣班主任5元。

  9、班級衛生連續3次被評為不清潔,扣正副班主任5元。

  ㈢、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

  學校常規管理工作是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教職工精神文明建設重要組成部分。每個教師都要認真執行教育法規,依法執教,依法辦事,做遵紀守法的好教師。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加強師德修養。愛崗敬業,團結共事,尊重他人,顧全大局,維護集體榮譽。虛心好學,不驕不躁,不講不利團結的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與家長交往文明得體,接待家長客氣、禮讓,關心愛護學生。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從學校常規管理津貼中扣除: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現1次扣10元。

  2、辦公時間上網聊天、打撲克、打遊戲的,1次扣5元。

  3、違規補課或搞有償家教的,扣200元。

  4、私自向學生推薦資料或商品的,扣200元。

  5、教學過程中不負責任,造成學生傷害的,扣50元。

  ㈣、教育教學管理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

  1、教學常規管理,(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按要求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積極做好各方面常規性工作。全額髮

  放教學常規管理津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教學常規津貼中扣除。

  ⑴ 、備課

  a、先上後備,發現一次扣5元。

  b沒有教學反思,或未按要求備課,每1課扣1元。

  ⑵、上課1無教案進堂上課,扣5元。2坐著上課,無故缺課不在崗,扣5元。

  3擅自調課或私自請人代課,雙方當事人均扣10元。

  4上課未關閉或使用通訊裝置,扣2元。

  ⑶作業

  1、教師未按時批改作業的,或批改錯誤的,一次扣5元。

  2 、沒有督促學生及時更正錯誤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 、不交各種計劃、總結,一次扣10元。

  2、教學質量檢驗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⑴教學質量檢測津貼標準

  ①合格率在90~100%(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100%)

  ②合格率在80~89% (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95%)

  ③合格率在70~79% (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90%)

  ④合格率在60~69% (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的70%)

  計算方法:

  1一、二年級65分為合格。

  2三~六年級60分為合格。

  3專職教師按所教學學科合格率總平,按教學質量津貼乘以1.5計算。

  4跨學科老師教學質量檢測津貼,語文、數學兩科按標準計算,另加英語

  學科教學質量檢測津貼的50%計算

  ㈤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積極參與教科研活動。不得遲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請假手續。每學期要讀一本教育理論專著,寫好一篇學習心得,上一堂公開教學課,堅持“科研興校”理念,發揮教育科研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促進作用,密切教育科研與教育思想、教育實踐關係,使教育科研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進一步調動,保護教職工的教育科研積極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臺階,為此,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從教科研津貼中扣除

  1、政治業務學習,遲到一次扣1元。

  2、每學期、沒參加教研活動的扣50元。

  3、一學期,沒有讀教育理論書籍,沒交心得體會和教學論文,缺一扣10元。

  4、無故不參加教研活動一次扣5元

  ㈥、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1、工作量主要體現教師多勞多得原則,教師超課時工作,每節課補貼5元,

  不足扣2元。其計算標準為按每學期初教師任課課時為標準。(因公除外)

  2、班級學生超過50人,每超過1人補足任課教師1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每天30元。

  六、特別說明

  1、制訂和執行本方案時不考慮個別情況。

  2、執行中如出現重大偏差或出現未盡事宜,將問題提交校委會或教師大會討論定奪。

  3、本方案報教育局,教管組備案。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6

  加強公司的制度化建設,提升公司的運作效率;激勵員工的上進心和工作積極性,促使員工努力提高工作業績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物件

  全體員工(進入公司未轉正者不參加績效考核,轉正後開始進行績效考核)。

  二、考核結果等級和方式

  (一)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S級101-105分A級90-100分;B級80-89分;C級70-79分;D級69分以下(含69分)。

  (二)考核工資標準:將員工每月應發工資總額的20%-30%作為績效考核工資,根據當月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和具體金額。

  (三)考核內容:員工本人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及綜合表現。

  (四)考核方式:實行分級考核,由直接上級考核直接下級,並由分管領導最終評定。

  (五)績效資料確認無誤後,採用相應資料,結合績效考核表進行績效評分,其中對考核結果為“S”級和“D”級的人員要書面陳述理由(予以典型事例說明)。

  三、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考核內容和流程向考核物件公開,以過程的公開性確保結果的公正性;

  3、績效考核是一個管理手段而非最終目的。,考核人透過談話溝通,幫助考核物件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到改進方向,從而達到組織或個人提高業績水平之目的。

  四、職責

  1、各級管理者職責:各級管理者作為下屬員工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掌握績效管理的工作和方法,制定、稽核下屬員工的考核指標,觀察、記錄員工的日常績效表現,輔導員工進行績效改進,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指導,幫助下屬完成績效計劃和達到績效目標,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與下屬進行持續的績效溝通。

  2、員工職責:進行個人績效管理,不斷提高個人技能和表現,瞭解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驟,收集反映個人績效的資訊反饋,努力達到較高的績效目標,取得更好成就。

  3、人力資源部門職責:作為公司績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績效管理制度的制定、解釋及宣貫,考核工作的組織、監控與督導,考核資料整理統計、考核分佈狀況的稽核,結果的應用與反饋,向員工提供指導、支援與培訓,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五、績效考核流程

  1、制訂績效計劃、確定績效目標。

  2、每月28至31日,由公司領導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次月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明確各部門的工作任務、目標與考核權重。部門負責人編制《月度工作計劃/績效考核表》(見附件1),確認績效任務、目標後簽字,作為本部門次月的考核依據。

  3、每月3日前,各部門負責人召集本部門工作會議,結合部門任務,明確各崗位工作任務、工作重點,並確立各崗位的考核目標及考核權重。各崗位員工編制《月度工作計劃/績效考核表》,確認本崗位的績效任務與目標後簽字交至人力資源部,作為當月考核依據。

  4、完成考核彙總: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上月考核資料統一彙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至總經理審批。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7

  一、 考核指導思想

  按照轉變機關作風、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和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機關的要求,科學地評價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和服務的效果,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水平,推動以人為本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建立,減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則

  實行領導與群眾、平時與定期、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做到考核的客觀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進和完善獎懲激勵約束機制。

  三、考核物件

  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和鄉鎮畜牧獸醫站在編人員為被考核物件(不含副科以上實職領導幹部)。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主要從思想表現、工作作風、道德品質、群眾觀念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2、能:指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從事所在崗位專業技術工作的獨立工作能力、組織指導能力及開拓創新能力,以及相關知識和學術水平提高的情況等。主要從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創新能力三個方面進行考核。

  3、勤:指工作態度和敬業表現。主要包括從事本崗位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工作態度及遵守勞動紀律情況,主要從工作態度和出勤情況進行考核。

  4、績:即工作業績。主要包括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從完成主要工作任務情況、工作質量、業績效果三個方面進行考核。

  5、廉:指廉潔從政表現。主要從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兩個方面進行考核。

  五、考核標準和等次

  考核標準:以被考核人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

  1、優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服務熱情,有創新精神,績效突出。

  2、稱職(合格):能較好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熱情服務,工作積極,能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任務。

  3、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質基礎,業務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工作作風存在明顯不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誤。

  4、不稱職(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失職,造成嚴重失誤。

  六、考核量化

  1、考核標準佔分比例: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均實行百分制。平時考核佔60分,年終考核佔40分(其中群眾民主測評佔30分,考核領導小組測評佔10分)。

  2、年終考核加分標準:在完成規定的論文或調研文章、宣傳文章的基礎上,對超任務部份分別按照省部級每篇3分、市廳級每篇2分、縣處級每篇1分、縣級部門每篇0.5分加分。得分專案直接由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考核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核實後記分。同一事項不重複計分,按最高分值計算,其分值納入年終考核得分一併計算。

  3、考核結果劃分標準:85分以上可推薦為優秀(根據考核得分從高到低按同一職務總人數的15%確定優秀等次),70—85分確定為稱職(合格),60—70分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60分以下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

  七、考核實施

  (一)績效考核

  1、平時考核(60分)

  (1)出勤(20分)。出勤缺1天扣1分。

  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人員(不含南江黃羊科研所)實行指紋考核制度,指紋錄入時間上午上班8:30—9:00,下班11:30—12:00,下午上班2:30—3:00,下班5:30—6:00(若作息時間變更,另行通知)。在單位上班每月不得低於20天。外出、下鄉,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單位負責人和局分管領導簽字認可,視為出勤。

  南江黃羊科研所和鄉鎮畜牧獸醫站出勤以簽到為準,下鄉或出差,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單位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核實認可為準。

  出勤考核結果,分單位按月張榜公示,年終彙總。

  (2)工作業績(20分)

  根據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由單位負責人按季度考核,報局分管領導稽核把關公示,年終計算綜合得分。局屬單位負責人履職情況由分管領導考核。受到縣局及以上問責、通報批評,以及處分的每次扣5分,扣完為止。

  (3)業務水平(10分)。

  事業人員(含工人)除完成所擔任崗位的本職工作外,具有高階職稱的人員在年內必須撰寫5篇以上畜牧業發展方面調研文章或資訊,並在縣級以上刊物或網站上發表不少於3篇;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在年內必須撰寫3篇以上調研文章或資訊,並在縣級以上刊物或網站上發表不少於2篇;具有初級職稱的人員(含工人,除機關駕駛員)在年內必須撰寫2篇以上,並在縣級以上刊物或網站上發表不少於1篇。局機關及衛監所參照公務員執行的人員,必須撰寫3篇以上調研文章或資訊,在縣級以上刊物或網站上發表不少於2篇。完成撰寫任務計5分,發表計5分,按照實際完成比例計分。

  鄉鎮畜牧獸醫站職工以開展試點示範為考核指標,具有中級職稱的必須抓好5戶以上示範戶,具有初級職稱的必須抓好3戶以上示範戶,以簽訂服務合同、開展畜牧獸醫綜合服務為依據,每少1戶按比例扣分。

  (4)參加會議及學習培訓(10分)。

  縣局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和學習培訓,應參加人員必須參加並簽到,不得無故缺席。每無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為止。

  2、年終績效考核(40分)

  年度績效考核在次年元月結合目標考核一併進行。其基本程式為:

  ①個人總結:被考核人填寫《國家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進行自我總結,於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

  ②公開述職:召開考核人員述職會議,每位被考核者進行述職。

  ③群眾測評:全體職工要在述職評議的基礎上,對每位被考核者按照評分標準以無記名方法打分,然後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得分,將考核得分結果上報局考核小組。

  ④考核小組測評:由考核小組成員對被考核者按照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得分。

  ⑤考核得分計算:被考核者年終績效考核得分=群眾測評得分+考核小組測評得分+加分專案得分。

  3、考核得分確認

  被考核者年度考核得分為平時考核得分加年終績效考核得分,由本人簽字確認後作為考核等次確定依據。

  (二)確定考核等次

  局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年度考核得分結果,將公務員和事業人員分別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根據考核量化標準,確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結果公示

  局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公示5~7天,接受群眾監督。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直接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局考核小組反映。考核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複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四)上報考核結果

  按要求填報《考核結果統計表》及《年度考核稽核備案花名冊》,將考核結果上報縣人事局。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副科以上實職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按組織部有關規定執行。

  (二)連續曠工15天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確定為年度考核不(稱職)合格。

  (三)受黨紀、政紀、法律處分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參加考核,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不(稱職)合格。

  (五)符合離崗待退條件,經本人自願申請並經單位同意的,年度考核結果視為合格。

  九、考核結果的使用

  1、職工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依照相關規定晉職、晉級、晉升工資的資格。績效(表現)特別突出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2、職工績效考核被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財政預算標準兌現績效工資或工作性補貼。

  3、職工在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①次年不得晉升職務。

  ②按照財政預算標準的60%兌現績效工資或工作性補貼。

  4、職工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①次年不得參加正常調資。

  ②扣發績效工資或工作性補貼。

  ③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予以降職。

  ④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解聘)。

  十、考核的組織

  局成立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局機關、各事業單位及鄉鎮畜牧獸醫站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徐鵬任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局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如何改進?

  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透過運用科學的考核標準和方法,來判斷職工是否正確地履行了職能,並將考核結果反饋給職工、幫助職工改進和利用考核結果的過程。其目的是提高職工的工作效率、服務質量和創新意識,實現組織目標。事業單位自1995年開展績效考核工作以來,由於各方面的.原因,績效考核的作用沒有完全發揮出來,存在著很多不容忽視的問題,應該引起重視並加以改進。

  1.當前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1 對績效考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主要表現在領導不重視,對考核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樹立現代科學管理理念,主要精力放在業務工作上。於是每年年終考核時,職工抱著應付的心態填寫年度考核表,單位領導根據印象或票數定每個人的考核等次(優秀、合格或不合格),幾乎沒有不合格的。考核結束後,結果也沒有得到有效利用。因此職工對考核無所謂,這樣的考核很難提升職工的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

  1.2 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欠科學

  目前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主要指標體系是“德、能、勤、績、廉”,非常籠統。首先沒有針對性,對不同類別和職級的人員,採用相同的考核指標。其次缺乏具體的考核內容,沒有體現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的不同。而科學、規範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是將績效考核目標和內容具體化,是全面檢查和科學評估被考核者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重要依據。這就要求績效指標能夠量化的,必須量化,不能量化的,應該行為化。

  1.3 績效考核方法太單一

  目前絕大度多數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採用這種方法:個人填寫年度工作考核表,全體職工對每個人選擇優秀、合格或不合格的格次,然後統計每個職工每個格次得票的多少來確定最終考核結果,這種方法看似民主,但考核結果很不真實。首先缺少合格的考核者,不同部門的職工並不能真實地瞭解其它部門職工的工作狀況,投票時完全憑個人關係或印象;其次沒有全方位、多角度地對被考核者進行綜合測評;再次這種方法缺少關鍵事件記錄,所以對被考核者作出的評價很不客觀公正。

  1.4 績效考核管理過程中缺乏溝通和反饋

  在事業單位績效考核過程中看到的普遍現象是,考核時匆匆忙忙,考核後結果遲遲得不到反饋。事實上如果職工不知道他們的工作績效與預期績效的差距,不找到改進績效的方法,他們的績效是很難得到提高的。可以說,沒有溝通和反饋,績效考核就失去了靈魂。績效考核過程中透過管理者和職工的溝通既能實現考核的目標,又能幫助職工提升能力和素質。可以說績效考核的關鍵是溝通,並且貫穿在整個過程中。績效標準的確定、考核過程中的輔導、績效指標的調整、績效結果的反饋及運用都離不開管理者和職工之間的溝通。

  1.5 績效考核結果沒有有效利用

  績效考核的根本目標就是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其工作效率,從而實現組織目標。因此,必須充分利用績效考核結果,把考核結果應用到薪酬的升降、職位的變動、培訓等方面,滿足職工不同層次的需要,從而調動其積極性。但是在事業單位實際工作中,考核結果沒有得到應用,或者沒有充分應用到這些方面,這就打擊了職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無法實現績效考核的目的。

  以上問題的存在,一是使考核工作缺乏嚴肅性,流於形式,單位領導難以真實地摸清職工隊伍情況,容易造成用人決策失誤;二是使考核結果缺乏真實性和公正性,難以形成有效激勵,難以促進職工工作作風的轉變和工作質量的提高,從而難以高效率地完成組織目標。

  為了達到績效考核的目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改進績效考核工作。

  2.改進績效考核管理工作的思路與方法

  2.1 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建立績效導向型的組織文化

  事業單位作為公益性組織,應該把績效考核定位在發展職工與服務社會的目標上。首先事業單位的領導應高度重視績效考核,瞭解人力資源管理的目的,建立規範化的考核制度,樹立正確的績效考核導向。其次,要鼓勵職工樹立實事求是的績效考核理念,作為考核物件或考核主體,直接影響考核結果的公平、公正,要讓職工認識到真實的考核結果不但能樹立正氣而且能提升單位整體效益。只有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組織文化,績效考核才能真正發揮作用,才能不再流於形式。

  2.2 做好績效考核前的基礎工作

  科學地設定工作崗位。在績效考核前,要進行崗位設定。只有做好崗位分析,才能將組織職能和目標科學合理地分解到每個崗位上,績效考核才能具有針對性,才能增強績效考核的可靠性與準確性。

  設立科學的績效指標。在科學設定崗位的基礎上,確定績效考核的具體內容,設立績效指標。指標的設計應遵循:第一科學客觀的原則。績效指標體系應依據職工的崗位職責構建,能夠反映職工績效的特點,具有代表性。第二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的原則。事業單位職工的績效,既有可量化的指標,也有難以量化的指標,為了客觀地反映職工的績效,必須將定性和定量指標相結合。可以量化的指標要明確其考核的標準,在提取指標時儘可能量化、細化;不能量化的指標要儘可能的行為化,對工作過程進行詳細描述。

  制定績效計劃。績效計劃是職工與上級領導透過雙向溝通就工作任務及其有效完成的標準確定績效目標的過程。在制定績效計劃時,應該鼓勵職工充分發表自己的建議,參與制定,使績效計劃更加符合實際,同時應該對自己參與制定的績效計劃進行承諾。激勵理論認為,人們對某種計劃的執行情況取決於他是否參與制定計劃和公開承諾。如果參與並公開承諾了,他將會全力以赴地執行該計劃。

  2.3 引進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是績效考核取得成功的關鍵,合適的考核方法是績效考核公平公正的重要保證。事業單位應採取定性與定量、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等方式,根據不同情況選擇或綜合運用目標管理法、關鍵事件法和360度評估法等考核方法進行考核。

  目標管理法,是將組織目標分解到各個部門和個人,利用崗位目標管理的思想使職工進行實際工作時實現自我控制與自我管理、過程管理與目標管理相結合,若發現沒有實現目標,應及時與其溝通並分析原因,以便改進和實現目標。將目標管理思想運用於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中,可以改變事業單位缺乏競爭、不能充分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的局面。

  關鍵事件法,將績效考核的重點集中在那些有效從事一項工作與無效從事一項工作的關鍵行為上,記錄下被考核者的具體哪些行為是特別有效和無效的,既要有具體事實作依據,又要略作點評。這種方法對組織認定良好表現和劣等表現十分有效,而且對制定改善不良績效的計劃十分有用。

  360度評估法,就是從多個角度包括上級、下級、自己、同事,有時甚至包括服務物件(外部的和內部的)等對職工完成工作的情況、績效行為進行評價,這種全方位的考核方法稱為360度績效考核法。360度績效考核方法從不同角度對考核物件進行評價,有助於得出更為客觀公正的結果,在提供準確的反饋資訊和避免在考評誤差等方面具有優點。

  2.4 加強溝通和反饋溝通

  應貫穿整個績效體系中,透過溝通,幫助職工認識問題、提高工作能力,從而高效率地實現組織目標。

  反饋也需要溝通,應該及時,這樣才能讓職工更清楚管理者對自己工作績效的評價,並且雙方就考核結果進行雙向溝通,分析未完成績效目標的原因,找到改進績效的措施,增強職工責任感,不斷提升職工和組織的績效水平。這一目標能否實現,最後階段的反饋將起著很大的作用。

  反饋有多種方式,有正式的,如書面報告或一對一的面談等。有非正式的,如閒聊、走動式交談等。

  2.5 充分利用績效考核結果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激發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組織目標。透過考核發現職工的優點和不足,然後有針對性地幫助表現不好的職工提高個人能力,改進個人工作績效,最終完成組織任務。同時,對於那些工作表現突出的職工,相應地給予適當的激勵,獎勵與其貢獻相匹配的報酬。如果不能有效地利用考核結果,績效考核作用就不能發揮。

  績效考核結果主要運用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用於工資調整,凡是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增長一級薪級工資;優秀的除了增長工資外,還可以發放獎金和榮譽證書等;不合格的除了不增長工資外,還可以視情況決定降低工資。

  二是用於職工崗位調整和聘任,隨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入,如何客觀公正地調整崗位和聘任,是各級管理者必須面對的問題,要做到崗位調整和聘任的公正和擇優,就必須用事實說話。績效考核的結果為崗位調整和聘任提供了客觀的依據。

  三是用於個人發展,相對於工資報酬,知識型職工在工作中更注重自己在單位中的發展。有調查顯示,培訓、有較多的發展機會或其它的精神獎勵是知識型職工感到滿意的最主要因素。工資報酬只是基礎性問題,而發展則是知識型員工關注的主要問題。四是用於懲戒,是對職工行為的一種抑制性控制技術,是以帶有強制性、威脅性的結果來減少職工不良行為發生的頻率。具體方法有批評、警告、記過、降低職位、解除聘用合同等。

  以上是特邀專家針對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的一些改進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如何結合事業單位的性質,在績效計劃、績效實施、績效考核、績效反饋和績效考核結果應用等各個環節不斷改進績效考核是至關重要的。只有在實踐的過程中逐步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克服存在的問題,才能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公平、公正,才能真正發揮績效考核的作用,提升職工的素質,提高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不斷滿足公眾對事業單位的需求。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科學評價事業單位績效,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考核試行辦法》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事業單位績效是指事業單位在社會管理和公益服務活動中所取得的成績和效果。績效考核是運用特定的指標體系,按照統一的標準,透過定量定性對比分析,對被考核單位在一定週期內的績效進行綜合評價。

  第三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按照有利於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的要求,堅持分類組織、社會參與、客觀公正、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第四條考核範圍為市直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使用事業編制的其他組織。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的事業單位不再單獨進行績效考核。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工作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統一領導,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事考辦)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承擔。

  第六條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考核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審定有關規範性檔案及工作計劃;

  (二)負責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綜合協調;

  (三)審定被考核事業單位的考核結果。

  第七條市事考辦職責:

  (一)擬定年度考核工作計劃;

  (二)組建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委庫和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

  (三)負責制定共性指標考核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審定各行業、部門制定的個性指標考核實施細則。

  (四)審定事業單位的年度目標任務;

  (五)稽核被考核單位的考核等次;

  (六)負責考核結果的公示、釋出及備案;

  (七)負責受理與考核工作相關的申訴或舉報;

  (八)負責績效檔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九)承擔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組建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委庫。評委庫由東營市行政管理科學研究會理事、專家學者組成,並聘請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

  第九條成立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負責個性指標考核細則的組織實施。

  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由7-9名評委組成,設主任委員1名。根據工作需要可吸納服務物件代表參加。

  第十條評委應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公道正派,忠於職守,熟悉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相關業務。

  評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自行迴避,被考核單位也可向市事考辦要求其迴避:

  (一)與被考核單位有直接利害關係的;

  (二)曾在被考核單位任職,且離職不滿三年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考核結果公正的。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以定期考核為主,一般每年考核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進行重點抽查或專項檢查,具體情況,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確定。

  第三章考核內容及程式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實行百分制,由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兩部分構成。

  (一)共性指標(40分)

  1、登記管理(25分):法人登記、年檢,宗旨、業務範圍履行情況,信用建設、資訊公開等情況。

  2、社會評價(15分):職責履行、行政效能、轉變作風和文明服務等方面的滿意程度。

  (二)個性指標(60分)

  1、主體業務開展(25分):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科研與創新、成果與獎勵情況等。

  2、經濟社會效益(20分):提供社會公益服務情況、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情況等。

  3、管理執行狀況(15分):內部管理情況、領導班子及幹部隊伍建設情況、財務資產管理狀況等。

  第十三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按照自查自評、考核預告、實地考核、社會評價、專業評審、確定等次、公示備案的程式進行:

  (一)自查自評。被考核單位對照考核細則進行自查,形成自評報告,並填寫《東營市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審表》,經主管部門稽核簽署意見後,按規定時間報送市事考辦。

  (二)考核預告。透過新聞媒體提前向社會發布考核預告,公佈考核時間、內容和方式等,接受社會監督。

  (三)實地考核。成立考核組,對被考核單位的有關情況進行實地考核。考核組由評委及組織、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

  1、查閱資料。重點檢查反映共性指標中登記管理部分的相關資料。同時,核實反映個性指標的相關資料。

  2、個別談話。考核組與被考核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談話,聽取對被考核單位工作情況的評價,瞭解被考核單位在落實考核指標方面採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建議等。

  3、現場核查。對承擔重大專案和重點工程的被考核單位,應到現場進行實地核查。

  綜合上述情況,提出共性指標中登記管理部分得分。

  (四)社會評價。社會評價主要是對被考核單位的社會滿意度進行測評,包括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兩部分。民主評議由市事考辦組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單位進行評價。民意調查由市統計局綜合運用問卷調查、電話訪問等方式進行調查,調查物件要體現代表性和廣泛性,調查的有效樣本原則上不少於200個。

  參照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賦分公式提出共性指標中社會評價部分得分。

  (五)專業評審。召開綜合評審會議,對個性指標進行百分制量化評價,寫出考核評語,確定考核得分。

  (六)確定等次。市事考辦根據被考核單位綜合得分情況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審定。

  (七)公示備案。市事考辦將考核結果書面反饋被考核單位及主管部門,並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相應的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或市事考辦申請複核,情況屬實的,應調整其考核結果。

  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在一定範圍內通報考核結果,並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成員單位備案。

  第四章考核等次

  第十四條績效考核結果為A、B、C三個等次,其中:A級的一般不超過參加考核事業單位總數的15%,綜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確定為C級。

  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的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等次依據其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成績確定,獲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獎的定為A級,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得分居所屬考核序列末位的定為C級,其餘定為B級。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A級:

  (一)重點抽查或專項檢查不合格的;

  (二)單位受到行政處罰或被司法部門立案調查並依法追究責任的;

  (三)幹部職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具備法人條件但未按規定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

  (五)其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確定為C級:

  (一)超過一年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自行停止業務活動一年以上的;

  (二)被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

  (三)被有關部門一票否決的;

  (四)無故不參加績效考核的;

  (五)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

  (六)不參加事業單位法人年檢的;

  (七)其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批准設立未滿一年的,只參加績效考核,不確定考核等次。

  第五章結果運用

  第十八條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結果,納入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實行分類和動態管理。

  第十九條考核結果按所屬事業單位考核等次進行量化賦分,計入其主管部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總成績,並作為被考核單位領導幹部獎懲、選拔任用,調整機構編制、單位財政經費和職工收入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量化賦分計算公式: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權重分×[1×A級單位個數+0.5×B級單位個數+0×C級單位個數]÷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總個數。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為A級的:

  (一)按照在職在編人數給予被考核單位一次性獎勵,其中在職在編人員100人以下的(含100人),按實際人數和600元/人的標準核撥,在職在編人員超過100人的,給予單位6萬元定額獎勵。

  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獲獎的事業單位機關不重複獎勵。

  (二)加大財政支援力度,適當調增其績效工資總量。

  (三)在各級各類評先樹優中優先推薦。

  (四)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當年度考核可確定為優秀等次。

  連續三年為A級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同等條件下,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可優先提拔任用。

  第二十一條對考核結果為C級的:

  (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當年不得發放年終獎勵工資。

  (二)縮減財政支援力度,適當調減其績效工資總量。

  (三)單位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先樹優。

  (四)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超過30%考核結果為C級的,該部門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先樹優。

  (五)當年考核結果為C級的,主要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參加當年度評先樹優,考核結果不得定為優秀等次;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C級的,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有關責任人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予以降免職或解聘。

  (六)當年考核結果為C級的,給予單位警告,限期進行整改;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C級的,給予單位通報,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調整其領導班子。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單位要切實負起對所屬事業單位的監管責任,加大對事業單位整體執行狀況的監督指導。各事業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績效考核工作,並於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事考辦提報本單位年度目標任務。

  第二十三條績效考核評委要正確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嚴守紀律,按要求參加各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的評審工作。對違反考核評審程式和紀律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評委資格,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充分運用好考核結果,切實發揮績效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

  各成員單位於翌年第一季度將考核結果運用情況報市事考辦。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各縣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縣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辦法。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9

  一、考核物件: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範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後果的(有嚴重後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佈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閱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閱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後十名為合格級,其餘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標準 篇10

  為了調動本部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績效工資分配的基本原則

  1、與業績、崗位、技能和貢獻掛鉤,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則。

  二、績效考核內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月度考核統一使用《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細則》,對當月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年度考核由當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態度考核綜合確定。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員工每月績效考核得分平均值x70%+能力指標考核得分x15%+態度指標考核得分x15%;

  部門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位於前5%的為優秀。

  三、月度績效工資發放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根據月度績效考核情況確定。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月績效工資基數x個人績效係數x月考評係數

  本部績效工資基數根據本部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部領導確定。

  四、考評程式

  (一)、組織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個員工把自己當月的工作交部領導。

  2、對員工考核,部長考核分佔60%,副部長及部長助理考核分各佔20%。

  (二)、績效反饋面談

  次月5日前,部門領導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反饋面談,以幫助其改進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規定

  1、請假者扣2分/天,連續或累計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2、曠工半天者,扣發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50%,曠工一天及以上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3、未交當月工作日記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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