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學會議方案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
助學物件主要為國家助學體系尚未覆蓋,或者雖已覆蓋但仍需進一步幫扶的因家庭成員大病、殘疾、待崗失業、受災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處於當地低保線或者低保邊緣線家庭的子女。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一
為切實保證2017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市扶貧辦、株洲晚報、株洲電視臺、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聯合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株洲電視臺、市扶貧辦、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待定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楊勝躍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吳安浩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物件稽核組、資金募集發放組、助學活動材料組、助學活動會務組、助學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衛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物件
持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戶;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戶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視募款數目而定。
(四)工作程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17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17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6月30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稽核,對申請物件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17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1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稽核區域內申請學生資料,彙總資訊,按照量化測評資料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稽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25日前)
4.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資訊,遴選擬資助物件。(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3日)
7、市資助辦抽查複核。對五縣市、直屬高中上報的擬受助學生進行抽查核實。從全部申報名單中隨機抽查10%的受助學生進行家訪。發現有不實情況對申報學生、稽核人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財產資訊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物件家庭財產資訊進行核對。(8月4-8日)
9.入戶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稽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1.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物件,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物件;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舉辦發放儀式:發放助學資金。對已確定的資助物件發放資助金(8月22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計劃籌措資金約400萬元。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裡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資助專幹2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5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主辦單位應在8月2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8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戶;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物件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臺接受資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17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2、株洲市2017年“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株洲市2017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
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一、活動時間:2017年8月22日(週二)上午9:00
二、活動地點:市委大禮堂
三、參加活動的領導:市裡主要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四、儀式主持人: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雄
五、儀式議程:
8:30開始播放音樂,迴圈播放《讓世界充滿愛》,9:00活動儀式開始。
1.市人大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王建之同志代表主辦單位介紹助學活動情況;
2.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楊勝躍同志宣讀助學檔案;
3.舉行貧困學生髮放助學金儀式;
4.受助學生代表發言;
5.捐贈單位代表發言;
6.省教育廳領導講話;
7.市委書記毛騰飛同志講話;
會議結束,播放音樂《真愛》。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二
為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幫扶困難職工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協助黨委、政府幫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解決子女上學問題,按照黑龍江省總工會統一部署,市總工會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心繫職工情,共圓學子夢”為主題的2017年“金秋助學”活動,現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助學物件
具有大慶市戶口的困難職工上學子女、在大慶市打工的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精準扶貧工作中被確定為貧困戶的上學子女。
二、助學範圍
(一)在檔困難職工子女。在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內的困難職工,由以往重點救助當年考入大學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擴充套件到大學、大專、中專、高初中和小學階段入學、就讀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
(二)不在檔困難職工子女。不在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內,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因下崗失業造成上學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子女。
(三)精準扶貧工作中確定的貧困戶子女。在我市精準扶貧工作中被確定為貧困戶的上學子女。
(四)不能重複救助。與民政、婦聯、共青團等部門建立助學資訊共享機制,避免疊加救助。
三、助學標準
市總工會助學的基本標準為:對考入或就讀大學、大專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5000元;對就讀中專、高中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1500元;對就讀初中、小學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600元。各縣(區)總工會、各企事業單位工會可參照此標準,自行確定助學標準。
四、具體措施
(一)精準識別施助。按照“分級負責、精準識別、 一戶一檔、動態管理”的原則,把“精準”貫穿於助學全過程。組織力量全面摸排本地、本單位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情況,根據每戶家庭具體困難情況及子女教育負擔狀況確定助學物件,健全助學檔案,做到幫扶物件精準、幫扶措施精準。
(二)加大助學資金籌集力度。一是積極向上級工會和當地財政爭取專項幫扶資金;二是提高專項幫扶資金用於助學活動的比例;三是增加工會經費專項投入;四是廣泛動員愛心企業、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單位)和有條件的工會會員自願捐資助學,不斷擴大助學資金量。
(三)改進助學方式。一是集中時段開展金秋助學活動。6月下旬至8月底,集中開展一次性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二是實施日常性、即時性救助。市、縣總工會要將上級工會撥付助學資金的15%,用於因下崗失業和遇到突發事件、大病、意外災害等特殊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日常性、即時性救助。
(四)規範助學資金申報程式。一是凡符合條件的,由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資助申請;二是由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子女就讀學校工會出具稽核意見,並進行公示;三是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將相關資料上報至縣或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彙總;四是由縣或市總工會統一審定後,原則上透過銀行卡方式發放助學金。具體申報材料市總社會保障部另行通知。
(五)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各級工會組織要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好國家各項助學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納入國家助學政策的覆蓋範圍。
五、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工會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深入抓,制定具體落實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層層壓實責任和任務,層層抓好落實。
(二)要廣泛宣傳發動。把廣大勞動模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委的部署上來,發動廣大職工及社會各界慷慨解囊獻愛心、結對幫扶共助學,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困難職工子女成長的良好氛圍。
(三)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際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金秋助學的決策部署、政策安排、助學流程、活動典型和工作成果,讓廣大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得到及時資助。
(四)要強化人文關懷。在助學過程中要注意保護貧困家庭及子女的隱私權,透過助學助困,來助志助德,引導廣大受助學生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定理想、發奮學習、感恩社會、報效國家。
(五)要加強助學資金的管理。助學資金專款專用、依規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對違規使用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對助學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督察,各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將對此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重點審計。
(六)要及時上報助學進展情況。在助學過程中,要及時上報以下情況:一是助學活動開展情況;二是助學活動宣傳工作情況;三是活動中湧現出的工作典型、助學典型及受助典型並總結他們的先進事蹟;四是助學活動的先進經驗和創新做法。以上情況可透過資訊、簡報、工作總結、工作彙報等形式上報,上報渠道可透過郵箱、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直接報送等多種形式。
(七)市總調查助學物件上報時間。今年考上大學、大專的救助物件申報材料上報時間為8月22日前,其他救助物件申報材料上報時間為7月10日前。